昆山的古名是什么?在昆山原来还有这样的典故
昆山地处江苏省东南部,位于上海与苏州市区之间,北至东北与常熟、太仓两市相连,南至东南与上海嘉定、青浦两区交界,西与苏州市吴江区、吴中区以及苏州工业园区接壤,目前是江苏省3个试点省直管县(市)之一,不过行政区划仍属于苏州,且干部管理、统计口径等仍由苏州市代为统筹。东西最大直线距离33公里,南北48公里,总面积927.68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占23.1%。昆山是“百戏之祖”昆曲的发源地,中国大陆经济实力最强县级市,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之首。2010年9月,昆山与维也纳、新加坡等5城市获该年度联合国人居奖。2017年,昆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00亿元。2018年10月,入选2018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2018年11月,入选2018全国“幸福百县榜”,入选中国县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2018年12月,入选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100强、投资潜力100强,中国最佳县级城市第1名。
昆山行政区划
昆山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居住。
古名娄邑,春秋战国时期先属吴国,后属越国,继又归楚国。吴王寿梦曾在这里豢鹿狩猎,故又名鹿城。
昆山地域,经数代置废分合,变化较大。唐以前县境广至今嘉定县全境及太仓、宝山、青浦、上海、松江等县部分境域。从唐代始至20世纪50年代末,县境历经多次演变成为今日之范围。故娄、信义、新阳县治均设于境内。
春秋末年,巴城属吴国管辖,位于都城姑苏的东部。
新石器时期,昆山地方已有人类活动。
夏、商时期,地属扬州。
周时地称娄邑(见载于清代《昆山县志》),属吴国。
战国吴王夫差二十三年(前473年),越灭吴,地属越国。楚威王(前339年-前329年)灭越,地属楚国。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置疁县,属会稽郡;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后在吴、越故地置会稽郡,以吴县(今苏州市区)为郡治。
秦二世三年(前207年),改疁县为娄县。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娄县属荆国。高祖十一年(前196年),荆国除,娄县属会稽郡。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立刘濞为吴王,治荆国旧地,娄县属吴国。景帝四年(前153年),吴国废,立刘非为江都王,治吴国旧地,娄县属江都国(见《汉书》、《史记》、《晋书》)。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江都国废,娄县属会稽郡。王莽始建国年间(9-13年),娄县更名娄治,属会稽郡。
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复名娄县,仍属会稽郡。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娄县属吴郡。
三国、晋、南朝宋齐,娄县属吴郡。南梁天监六年(507年),分吴郡设信义郡,分娄县置信义县,属信义郡,余下的娄县仍属吴郡。南梁大同三年(536年),娄县改名昆山县,改属信义郡,昆山县范围大致与秦疁县相同。
隋文帝统一中国后,开皇九年(589年),废信义郡、信义县、昆山县,两县地归苏州(此时苏州已得名)。开皇十八年(598年),复置昆山县,属苏州。大业元年(605年),苏州改为吴州;大业三年(607年),吴州改为吴郡,昆山均为属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吴郡改为苏州;天宝元年(742年),苏州复为吴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吴郡为苏州,昆山均为属县。期间天宝十年(751年)分昆山县南部、嘉兴县东部、海盐县东北部置华亭县(后松江、上海)。
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封钱镠为吴越王,昆山属吴越国苏州。
后唐同光二年(924年),吴越置中吴军治苏州,昆山属苏州。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国除,改苏州为平江军,昆山属平江军。政和三年(1113年),升平江军为平江府,昆山属平江府。
南宋嘉定十年十二月(1218年1月),析两浙西路平江府昆山县东部春申乡、临江乡、安亭乡、平乐乡、醋塘乡共5乡,置嘉定县(以年号为名)。
昆山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平江府为平江路,昆山属平江路。元贞元年(1295年)因户口增多,升昆山县为昆山州,仍属江浙行省平江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取平江路,改称隆平府,昆山县属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元,隆平府复为平江路,昆山州属平江路。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平江路改为苏州府,昆山州属苏州府。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昆山州为县,仍属苏州府。明弘治十年(1497年),析昆山新安、惠安、湖川3乡建太仓州。余下的昆山县仍属苏州府管辖(其范围已与今昆山市基本吻合)。
清雍正三年(1725年),分昆山县西北部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部将江南文将帅李文炳取昆山、新阳两县,为避南王冯云山讳,改昆山名昆珊,两县同属太平天国苏福省。同治二年(1864年)四月,太平军退走,复名昆山,与新阳县同属苏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昆山、新阳两县合并,仍名昆山县,属江苏省上海道。民国三年(1914年)6月,省改设5道,昆山属苏常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直属江苏省。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省设13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2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无锡区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四年(1934年)9月,省改设10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六年(1936年)11月15日,日军占领昆山。民国二十七年(1937年)5月,直属日伪江苏省政府。民国二十九年(1939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昆山直属伪江苏省政府。民国三十四年(194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政府倒台。9月,昆山属江苏省江南行署。10月,省撤江南行署,建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昆山为属县。民国三十七年(1947年)4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隶属不变。
1949年5月13日昆山解放,属华东军政委员会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专署。1950年10月14日,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专员公署,昆山属苏州专员公署。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昆山属江苏省苏州专员公署。1968年3月26日,苏州专员公署改称苏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4月13日更名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改为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均为属县。1983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实行市管县新体制,3月1日撤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县属苏州市。1989年国务院批准昆山撤县建市。[1]
2011年,昆山市被列入江苏省省直管县(市)试点,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直有关单位直接管理昆山绝大部分经济社会事务。[2]
2020年7月,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国家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昆山市被纳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3]
参考资料
1. 历史文化 [引用日期2019-04-03]
2. 江苏“省直管县”10月起试点 [引用日期2019-04-03]
3. 四部门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引用日期20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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