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在天水顺利通关

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在天水顺利通关

(发车仪式)

8月10日,经兰州海关所属天水海关检疫合格、通关放行,由天水大洲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1.3吨“秦安蜜桃”顺利通关,这是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也是甘、青、宁三省(区)首次采取跨境电商B2B(9710)模式直接出口货物,标志着甘肃省出口货物新添“黄金通道”。副市长汪小娟,市商务局、天水海关、各县区商务局及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一同参加了发车仪式。

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在天水顺利通关

(发车仪式)

据悉,该单货物将通过空运方式运至深圳机场口岸后直接出口至新加坡。当日,该企业还以同样方式申报出口约16吨鲜苹果,将通过汽运方式运至黄岛口岸后直接出口至泰国。

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在天水顺利通关

天水综试区获批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国(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多次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借鉴综试区发展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两平台”建设,以新业态新模式助推外贸转型升级,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天水市商务局联合天水海关积极开展跨境电商调研和政策宣传,精心组织企业参加9710、9810海关新监管模式解读培训,及时指导企业做好资质备案、手续变更、订单上传等相关工作,确保短时间内顺利实现跨境电商B2B(9710)的首单出口业务,助推出口业务和模式进一步扩大。

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在天水顺利通关

(天水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现场检疫)

B2B(9710)模式全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今年6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47号《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明确了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并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在天水顺利通关

(天水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现场检疫)

7月1日以来,天水大洲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利用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等跨境电商交易平台与客户开展洽谈合作,目前已签订“秦安蜜桃”订单1500箱(货值23万元),苹果300吨(货值607万元),将分批次发往新加坡和泰国。

甘肃省首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在天水顺利通关

(天水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现场检疫)

下一步,天水市将进一步扩量增面,在培育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上寻求更大突破,加速集聚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完善相关综试区配套措施,继续创新模式,强化举措,实现常态化运行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努力推动天水外贸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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