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 星期日

底裤叔 走廊浇花 反呛:没犯法只是不雅

(新加坡22日讯)阿叔仅穿底裤半夜在走廊浇花,被邻居电眼拍下放上网,指他的举动不雅,有伤风化。阿叔反驳:“我穿底裤穿裤都是我的自由,又不是没有穿!我没有犯法只是不雅!”

居住在淡滨尼一带的王先生(40来岁,电子项目管理)日前将一则住家电眼拍到的视频放上网,指他的男邻居只穿底裤,在走廊为盆栽浇水,非常不雅观。

根据这段时长30秒的视频,阿叔打着赤膊,穿着一条灰色底裤,手中提着浇水器,缓缓从住家走到走廊浇花。

王先生受访时说:“有好几次我看到他只穿一件背心和一条底裤,只穿底裤倒是第一次。”

一名不愿具名的女居民说,阿叔只穿底裤,穿着太“清凉”,若被女居民或小孩子看到,很难为情。

记者走访阿叔的单位,阿叔黄先生(62岁,电工)受访时承认视频中的男子是他,并表示他不知道邻居将视频放上网。

“我穿底裤、穿裤都是我的自由,又不是没有穿!又不是裸体外出,我没有犯法,只是不雅!”

黄先生认为,个人穿着是每个人的选择自由,不明白为何对方要“小题大做”。

黄先生被拍到打着赤膊,穿着一条灰色底裤,手中提着浇水器,缓缓从住家走到走廊浇花。(互联网)

因烧金纸与邻居交恶

早前因在走廊烧金纸,底裤叔与男邻居互相泼水,双方报警处理。

黄先生申诉,在去年的12月的初一十五,他在住家门口烧金纸,结果遭男邻居王先生泼水。

黄先生说:“他将一桶水泼在靠近我的地板上,要我离开。我没走,他又再泼第二次,我认为自己烧金纸没错,所以我也泼了一桶水在他家门前。”

黄先生称,隔天早上警察上门来,他认为是王先生针对他烧金纸去报警。他觉得自己没有错,也上警局备案。

王先生则说,阿叔过去几年都在靠近他家门口烧金纸,烟灰都会飘进他的家,让他很困扰。

“事发当天刚好我在家里,我实在忍无可忍,才会泼水示意他走,可是他反泼我家门口的地板,然后既然回了我一句‘相不相信下次泼的是火水’,所以我才报警。”

警方证实接获报案,目前正在调查。

黄先生坦承,自己只穿着底裤浇花,但认为个人穿着是每个人的选择自由。

摆底裤阵还击男邻居

底裤叔曾经指男邻居破坏风水,摆底裤阵还击。

黄先生和王先生在2017年也闹过纠纷,当时王先生指黄先生扰乱他家的风水,还称植物遭人剪坏,装电眼防范。他称电眼却被黄先生用水泼,对方还摆出“内裤阵”。

黄先生当时说:“我剪断他的花和挂女性内裤,是因他先破坏我家的风水,把砖头堆积在我家门口,挡住运气进来。”

律师:已犯法公众可报警

赢必胜事务所的黄国彦律师受访时说,阿叔只穿底裤在走廊活动,触犯刑事法典第290条文(骚扰公众)的罪行,或抵触刑事法典第294(a)条文,(在公众场合做出猥亵行为)。

黄国彦说,公众若感到困扰可报警。

王立清律师则说,任何人若在公共场所或在私人场合裸露,就是犯法。

“根据根据《杂项(公共秩序与骚扰)》法令第27A节条文,裸露包括以违反公共礼仪或秩序的方式穿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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