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月23日 星期一

1月2日国际私法好书推荐:海商法

本文由陈海波博士执笔,宋阳审校。

今天推荐并介绍的国际海事私法好书是梅利斯·厄兹德尔(Melis Özdel)博士主编的《海商法》(Commercial Maritime Law)。该书由英国著名的哈特出版社(Hart Publishing)于2020年出版。

1月2日国际私法好书推荐:海商法

作者简介

l 梅利斯·厄兹德尔(Melis Özdel)博士(本书主编暨第九部分撰写人),伦敦大学学院法学讲师,伦敦大学学院商法中心主任。在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法的诸多领域执教并有大量论著,为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l 斯蒂芬·科格利(Stephen Cogley)御用大律师,英国大律师机构4 Pump Court成员,本领域争端解决专家。

l 马丁·戴维斯(Martin Davies)教授,美国杜兰大学杜兰海商法中心主任,海事法研究所海商法教授,著作颇丰,并担任多项法律顾问。

l 弗朗西斯·雷诺兹(Francis Reynolds)教授,牛津大学荣誉教授,内殿律师公会的大律师和荣誉委员,是海商法名著《Carver on Bills of Lading》的作者之一。

l 马克·休布里切特(Marc Huybrechts)教授,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荣誉教授,大连海事大学客座教授,律师,安特卫普上诉法院荣休辅助法官。

l 彼得·麦克唐纳·埃格斯(Peter MacDonald Eggers)御用大律师,英国著名律师事务所7 King’s Bench Walk成员,商法领域专家,著作颇丰,是伦敦大学学院客座教授。

l 伯纳德·里克斯爵士(Sir Bernard Rix),伦敦玛丽女王大学教授,是英国大律师机构20 Essex Street的成员,以上诉法院大法官身份荣休,现为开曼群岛上诉法院和新加坡国际商事法院的仲裁员、调解员。

l 迪特·施万普(Dieter Schwampe)博士,汉堡大学法学教授,汉堡Dabelstein & Passehl Rechtsanwalte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国海商法协会主席,为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论著颇丰。

l 劳伦斯·特(Lawrence Teh),大成律师事务所(Dentons Rodyk & Davidson LLP)争端解决业务组的高级合伙人,新加坡法学会ADR委员会主席,为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本书简介

本书呈现给读者的是在伦敦大学学院举办的海商法研讨会上发表的九篇论文。该研讨会为期两天(2016年5月-6月)。

研讨会的主旨是探讨是否存在一套世界各地的法院及仲裁庭均适用的海商法,以及,如果存在,普通法和大陆法对该海商法的贡献如何。

在这一背景下,各资深主讲人围绕各精心确定的主题进行发言,从一般原则,如合同解释(伯纳德·里克斯爵士)、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弗朗西斯·雷诺兹教授和迪特·施万普教授)和保险与披露(彼得·麦克唐纳·埃格斯御用大律师),到具体专题,包括“res cogitans”轮案(斯蒂芬·科格利御用大律师),及对大陆法中“履职”(qualitate tua)船长的责任和普通法对物诉讼中的船舶责任进行有趣比较(马克·休布里切特教授)。

研讨会由时任伦敦大学学院商法中心新任主任的梅利斯·厄兹德尔博士组织和主导。她本人撰写的部分《海商仲裁既判力原则》分析提出确保国际仲裁终局性的价值,包括禁反言原则对这一目标实现的重要性。

本书将这些富有价值、引人深思的论文推介给广大读者,亦将深受读者欢迎。根据我在迪拜的亲身经历,在任何国际裁判庭,普通法和大陆法各自的作用都会是令人感兴趣并颇为重要的问题。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DIFC)和迪拜世界法庭(Dubai International Tribunal)在普通法与以《民法典》为基础的国内法体系相伴相生方面,开创了国际先河。这一问题对海商法尤为重要,因为它反映了包括仲裁在内所有海运国际贸易司法裁判的需要。

我很荣幸受邀在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我强调了在这些努力中寻求和谐而非冲突的重要性。令人高兴的是,我的这一主张得到了这些论文的支持。我也向现在有机会阅读这些论文的广大读者隆重推荐。


前言

梅利斯·厄兹德尔(Melis Özdel)博士

本书主编,伦敦大学学院法学讲师,伦敦大学学院商法中心主任

2019年8月24日

(伦敦)

本书是2016年伦敦大学学院国际海商法研讨会部分参会论文的论文集。这次会议汇聚国际知名学者,激发了热烈的讨论,并为海商法各领域的法学研究做出了有益贡献。

这本书的标题《海商法》(Commercial Maritime Law)反映出这一领域许多学者和实务人士的长期愿望:一个共同的海商法框架。作者们试图揭示在弥合海商法领域普通法与大陆法之间的差异时所面临的复杂局面。他们对普通法和大陆法存在差异的一些特别领域,这些差异对海商合同解释的影响,以及海商法中普通法和大陆法相区别的程序方面等进行了探讨。

本书探讨的主题与英国脱欧也更加相关。英国脱欧无疑将对英国未来几十年的法律格局带来重大变化。尽管英国脱欧依然充满不确定性,但是我们希望本书可以明晰海商法领域不同法律传统之间的一些重要差异。


本书目录

序言

前言

作者介绍

案例目录

法规目录

第一部分:跨国破产和海事法:互惠这一中间道路

作者:马丁·戴维斯(Martin Davies)教授

第二部分:新加坡:普通法在大陆法亚洲的适合性

作者:劳伦斯·特(Lawrence Teh)

第三部分:海商法语境下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合同解释传统

作者:伯纳德·里克斯爵士(Sir Bernard Rix)

第四部分:大陆法中的实际承运人——以德国为例

作者:迪特·施万普(Dieter Schwampe)博士、教授

第五部分:普通法中的实际承运人

作者:弗朗西斯·雷诺兹(Francis Reynolds)教授

第六部分:大陆法系中起诉履职船长与普通法系中的“对物诉讼”:殊途同归?

作者:马克·休布里切特(Marc Huybrechts)教授

第七部分:“Res Cogitans”轮案

作者:斯蒂芬·科格利(Stephen Cogley)御用大律师

第八部分:海上保险与告知义务:普通法视角和大陆法视角

作者:彼得·麦克唐纳·埃格斯(Peter MacDonald Eggers)御用大律师

第九部分:海商仲裁中的既判力原则

作者:梅利斯·厄兹德尔(Melis Özdel)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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