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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率先全国突破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政策

2018-07-14 10:2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林上军 通讯员 黄波

浙江自贸区率先全国突破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政策

资料照

7月13日,舟山市商务局向外界正式发布消息:浙江自贸试验区率先全国突破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政策。这成为浙江自贸试验区继保税油经营许可权由国务院下放至舟山市人民政府后的又一项重大政策突破,在我国油品管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据专业人士预计,此举将使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加注价格更加接近新加坡价格。

燃料油混兑调和是指油品调和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及产品标准,将不同组份原料油按照测算比例,在油罐中进行搅拌生产。燃料油混兑调和仅是物理混合过程,没有化学反应,不需要高压高温设备(区别于冶炼深加工),没有排放等环保和安全风险,是一种便捷的简单生产方式。在大型炼厂中普遍应用于中间产品混兑调和生产最终产品,如调和出符合标准的汽油、燃料油等,是一种非常成熟的加工方式。通过燃料油混兑调和可以大大降低燃料油成本,提高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如今,位列全球保税燃料油加注量第一的新加坡,就是依托油品可以混兑调和等优势,成为东北亚主要的保税燃料油加注中心,其年加注量超过5000万吨,而我国仅为其五分之一。

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后,突破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政策成为重要任务。由于该项政策突破涉及商务、海关等多个国家部委,油品混兑调和又有极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去年5月以来,舟山市多个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进行专门的政策研究分析,提出政策突破路径,并进行突破攻坚。

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支持下,舟山编制了《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燃料油混兑实施方案》、《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油加注全流程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等文件,编制了《浙江自贸区企业办理保税燃料油混兑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的指引》,对保税油混兑调和经营和加工企业备案流程进行梳理,并已经准备对相关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同步开展精准招商引资。

经过多次调研论证,7月4日,国家商务部以商办贸函[2018]223号文正式批准同意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

支持注册在浙江自贸区内的企业以物理混兑调和方式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支持在舟山由浙江自贸区管委会指定的符合监管条件的场所内,允许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部分原料,进行物理混兑调和后出口燃料油。

该项政策突破了原国家规定的加工贸易项下的禁止类目录限制,对于一些混兑的重要原料单独从禁止类目录中移出;突破了混兑必须在自贸区范围内的限制,明确可以由自贸区管委会指定在符合监管条件的库区内进行混兑;突破了混兑后的产品只能用于船加油的限制,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产品可以批发出口。

这一政策的突破,将大大提升舟山保税油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为建设东北亚保税燃料油中心奠定基础,有利于大宗商品加工模式的进一步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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