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个税法出炉,远在新加坡怎么赶脚被掏了腰包?
国内新个税法,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公布出来了!
不要赶脚你在新加坡,国内的个税跟你没关系,跟着小圈儿走一遭,看看自己是不是被纳入了新税法的征收范围!
先看看新税法以后,在国内工作该交多少税,有几大变化。
变化一: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变化二: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新个税法规定,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变化三:多项支出可抵税
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此外,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 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没看懂?
别急!小圈儿直接放大招,就知道交多少税就成!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直接上图看着方便:
这和新加坡有啥关系呢?
和在新加坡工作有啥关系呢?
看政策——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两个关键点:“中国境内有住所”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
只要满足这两个点之一的,就要向国内交税。
也就是说,不管你在新加坡工作,还是法国、英国...只要你还是中国公民在全球各个地方工作你都要交税!
而对于183天也好理解,不论是什么国籍,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住满183天,交税!
或许你会想我在国外,国内怎么管我交不交税,强两天小圈儿还谈到“CRS”事儿忘了吗?
昨天,中国和新加坡都加入了CRS,只要是加入CRS内的国家,你在这些国家里的资产将进入裸奔时代,资产共享,完全透明化。
如果在境外的其它CRS参与国的金融机构中持有金融账户,账户的信息就会通过CRS的自动交换机制传递给中国的税务机关。而中国与新加坡的自动交换关系在今年4月初刚刚激活。
当然,也许CRS的管控机制不会在今天或者明天直接砸到你的头上,但小圈儿想这个时间不会很久,毕竟这风吹了N年了!
所以,了解下国内的个税法还是很有必要滴!
所以附加税也要了解下!
比如国内前段时间吵吵嚷嚷的单身税。
专项附加扣除中,第一项就是子女教育支出有木有。
换句话说,结婚的、有小孩的、家里还有老年人的,教育、医疗、住房会得到大大的改善,提倡更多的人结婚,单身者,没有家庭、没有小孩的享受不到此项政策。
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我要两个国家都交税吗?
目前所知的就是——给新加坡缴税可以抵消中国的税
毕竟具体的细则还没有下来,最终最最最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是要看细则
根据新加坡法律规定,纳税居民如下。
a. 新加坡人
b. 新加坡永久居民(SPR)
c. 上一年度在新加坡居留多于183天的外籍人士
d. 上一年度在新加坡工作多于183天的外籍人士(公司董事不在此限制)
纳税居民是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去申请个人所得税回扣,这样无形中可以减少许多个人所交的税款。个人所得税是在前一年(如:2017)的收入扣除适当项目后,以累计式征税,税率介于2%-20%…
这意味着,有中国境内房产而常年在新加坡工作的小伙伴,可能需要缴纳两国的个人税。
那么在新加坡应该怎么缴纳个人税呢?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制。
例如: 年总收入$35,000, 前30,000的税额为$200,余额5,000的税额是5,000X3.5%=$175, 所以总税额为$375。
年总收入在$20,000以下,恭喜你不用纳税!
新加坡和中国签署了tax treaty(税务互免协定),新加坡那份税可以抵消在中国缴税的一部分,但是还是要补差额的!
不过,不管怎样,看一下那些总想纳税的小伙伴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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