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加坡赴华旅客须凭核酸检测及血清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
一、关于行前检测要求
(一)自新加坡赴华的旅客需在行前第二天进行一次核酸(采用鼻咽拭子,下同)、血清(如有)双检测,在行前一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以采样日期为准,按自然日计算,其他时间点检测无效。如因医疗机构原因造成未按时检测,应由医疗机构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健康码有效期为双检测日期+2天确定。
如搭乘3月7号的航班,应在3月5号进行双检测、3月6号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系统检测日期填写3月5号,健康码有效期截至7号23时59分。
上述两次检测必须遵循“交叉检测”原则。“交叉检测”指的是采样和检测均需选择不同机构,且其中一家须为莱佛士医疗集团或Parkway(百汇)医疗集团合作诊所。在同一家诊所采样分送不同检测机构检测或在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检测均无效。
(二)考虑到登机前1天检测时间较为紧张,经商新加坡有关检测机构,在符合“交叉检测”前提下,建议赴华旅客按如下做法安排登机前1天的核酸检测(以莱佛士、百汇医疗集团诊所为例,也可选择符合检测时效要求的其他诊所)。
1、旅客可预约登机前1天中午12:00前在莱佛士或百汇医疗集团旗下医院、诊所的核酸检测(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九部分)。
2、未能预约上述时间段的旅客,可预约莱佛士医院行前检测中心(Travel Testing Centre)及百汇医疗集团旗下医院、诊所的检测(视紧急程度可能有加急费用)。
3、对于时间特别紧急或非工作时间,旅客可预约莱佛士医院急诊部(A&E)及百汇医疗集团旗下医院的加急服务(有加急费用,正常4个小时左右出结果)。
4、旅客预约检测时,应告知诊所航班起飞时间及需收到检测报告的时间要求(如航班为凌晨、上午起飞的,应不晚于前日20:00前提交健康码申请,航班为中午、下午和晚上起飞的,应不晚于起飞前4小时提交申请,详见本通知第十部分)。
(三)两次检测均需提供显示可验证二维码和旅客个人信息、检测信息的统一格式检测证明(MEMO,样本见附件2)。
(四)行前第二天的双检测,除进行核酸检测外,还需根据接种疫苗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血清检测及检测类型。其中需做血清检测的,须采用静脉血采样“Venous blood”方式并在检测证明上注明。具体要求如下:
1、完成科兴、国药等灭活疫苗接种的,或混合接种灭活、非灭活疫苗的(必须完成其中一种疫苗的完全接种),如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接种凭证(参考本通知相关内容),可免除血清检测,只做核酸检测。
2、只接种辉瑞/复必泰、莫德纳、康希诺、智飞龙科马等非灭活疫苗的旅客,进行核酸和血清全抗体N蛋白检测(以下简称“核酸与N蛋白抗体双检测”)。核酸与N蛋白抗体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申请健康码。
接种康希诺等只需接种一剂疫苗的,应在完成接种后满14天再做核酸和N蛋白抗体检测。如,8月1日完成接种,应在8月15日再做双检测。
3、未接种疫苗,或灭活疫苗接种凭证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使馆将根据检测结果和疫苗接种情况综合考虑申发健康码。
未完成应接种剂数的,或同一天接种两剂灭活疫苗的,或未按当地规定程序接种的,都视作未接种。
4、确诊新冠肺炎康复后又接种疫苗的,请提前联系使馆报备,根据使馆指导意见处理。
二、关于疫苗接种凭证要求
(一)接种疫苗的旅客,原则上应在完整接种疫苗(不含加强针)14天后再赴华。如,9月1日完成最后一剂疫苗接种,最早可选择9月15日起飞的航班赴华。
(二)在国内接种的疫苗。应上传《国际旅行健康证明》,(样式及申办方法见附件3),或上传带有可验证二维码的相关疫苗接种证明(包括在新加坡进行海外疫苗认证后获取的证明)。
(三)在新加坡接种的疫苗。应提交带可验证二维码的接种凭证(Vaccination HealthCert,样式及申办方法见附件4)。
申办上述证明需提前注册Singpass账号,并需要一定时间,如您有赴华意愿,尤其是离职回国人员,请务必提前按照后附的方法提前办妥疫苗证书,避免准证被注销,无法及时申请Singpass账号,影响赴华行程(无Singpass账号人员申请证书方法见附件4第二项)。
(四)对于无法按要求提供可验证疫苗接种凭证的旅客(含在第三国接种疫苗,但疫苗凭证无法验证的旅客),除核酸检测外,如仅接种非灭活疫苗的,须进行血清全抗体N蛋白检测,其他情形均须进行血清IgM检测。请将血清检测证明连同现有疫苗接种凭证及《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5)一并上传。使馆将综合考虑有关情况审发健康码。
三、关于行程单和所在国家居留证明要求
(一)在新加坡长居人员,上传新加坡长期准证或注销准证后的停留证件,及显示乘客信息的已付费回国机票订单。
(二)从中国来新加坡的短期访客,上传从中国乘坐直航来新加坡、显示乘客信息的机票凭证,及显示乘客信息的已付费回国机票订单。如无法提供来新行程证明,应提供新加坡移民局延签信(需显示在新停留一个月以上)。
四、关于行前健康隔离要求
(一)旅客行前7天进行健康隔离,如实填写并上传《行前健康隔离和承诺书》(附件6),未成年旅客可由监护人代填,中国公民需填写中文版表格。如,乘坐2月8日航班,应在2月1日至7日履行居家健康隔离。隔离期间需每日检测并记录个人体温直至申请健康码当日。
在新加坡长居的在职在读人员申请健康码时,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或学校批准休假或居家办公、学习的证明(休假起始日期应不晚于行前第7日,可按附件7样式出具)。
对于在读学生,如学校有统一放假通知(包含学校校历)或居家学习通知的,可上传通知全文。离职、毕(结)业及结束研修学习人员应提交已离职或毕业结业等的相关证明(如注销准证证明等)。
持有工作或学习准证人员,证明材料出具单位应与其准证上注明单位相一致。其他非在职在读人员应在《行前健康防护监测和承诺书》中申明,暂不需提供证明材料,但应自觉按相关要求做好行前健康隔离。
有关企业及船上作业人员行前隔离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二)隔离条件要求。有关人员应单人单间进行隔离。如确无条件,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与房间内其他人员接触。
(三)隔离外出要求。有关人员应将行前需办理事项全部办妥后再进行隔离,隔离期间除外出进行行前检测外,不得有其他外出行为。任何原因无法完成隔离的,原则上应调整行程,重新进行隔离。
(四)对因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人道主义原因确实需要缩短行前隔离时间的,需提前联系使馆,提供相关证明,使馆将视情通过增加行前检测方式予以照顾。
使馆将加大审查力度,对于不了解行前隔离要求(如经两次提醒,仍未上传《行前健康防护监测和承诺书》)、不实申报或不能合理解释的疑点,将锁定申请并进一步排查。
五、关于来新加坡转机要求
(一)原则上,均应从本人常居地乘坐直航赴华。如常居地无赴华直航,来新转机的旅客应先向中国驻始发地使领馆申请始发地健康码,如实申报来新转机行程,遵循“只转一次”原则,经批准后再来新转机赴华。无始发地健康码的,或在始发地申请健康码时未申报来新加坡转机的,或有新冠肺炎确诊史但未在始发地中国使领馆指导下履行完毕康复流程的,原则上均应返回始发地,我馆不予核发健康码。
(二)目前新加坡尚未开放经新加坡向国内直接转机,只可入境后再转机。请转机旅客合理规划行程,预留充足的在新检测时间,并在完成入境新加坡手续后立即进入行前隔离,期间除检测外不可有其他外出。
(三)在新加坡有直航赴内地的情况下,我馆不为从新加坡出发前往第三国或地区中转赴内地的人员发放健康码。有关旅客应从新加坡乘坐直航赴内地。
六、关于新冠肺炎康复人员赴华流程
1、新冠肺炎感染史是指曾确诊新冠肺炎的人员(含康复后接种疫苗的人员),核酸PCR检测出现阳性的人员,ART检测出现阳性的人员。非接种疫苗阳性检测史,指未接种疫苗,血清(包括IgM或IgG)检测阳性的人员;或接种非灭活疫苗(如辉瑞/复必泰、莫德纳疫苗等)后,血清全抗体N蛋白检测阳性的人员。上述人员均按新冠肺炎康复人员办理赴华流程。
确诊新冠肺炎的拟赴华人员,务必尽早通过请务必尽早通过https://wj.qq.com/s2/5896473/3a7f/向使馆报备,以便获取联系邮箱及更完整的要求。
2、核酸(PCR)或快速抗原(ART)检测呈阳性的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确诊(以检测阳性日期为准)1个月后(入院治疗超过1个月,以实际痊愈日期为准)可进入检测排查程序。通过检测的人员经过使馆确认可进入为期6周的观察期(含14天隔离健康监测),如无异常可进行行前检测申请健康码。
3、行前检测接种非灭活疫苗N蛋白阳性或未接种疫苗IgM阳性的曾确诊人员,如行前检测核酸为阴性,可直接进入核酸、肺部检查排查程序,通过检测人员经使馆确认后,完成6周观察期(含14天隔离健康监测)可进行行前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七、关于疑似症状、密切接触排查和30天内旅行史
(一)如有咳嗽、发烧、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待症状消失后14天再开始做行前检测。
(二)应如实申报30天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史,有此类情况人员应在与确诊人员脱离接触18天后再赴华。请注意,如与确诊人员同套住房,即使分住不同房间,也不属于脱离接触。如确无法单独居住,应从同住确诊人员治愈之日起算30天,如1日同住的确诊人员康复,其他未感染同住人员可乘坐30日航班赴华。
(三)除经始发地中国使领馆批准来新加坡转机的旅客外,其他旅客在赴华前30天内有中国、新加坡以外国家旅行史的,健康码申请可能不予批准。有此类情况的人员,请提前联系使馆了解在新停留期要求。
八、关于船员下船回国
因合同到期等原因在新加坡下船回国的海员(含海上作业或维修、及游轮等船上工作人员),应上传新加坡入境许可凭证、新加坡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隔离前预检测)、船公司出具的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见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fw/26511/t1908318.htm ,隔离起算日期以入境日期和核酸预检测日期中较晚者为准)、海员证、两次行前检测证明(检测日期晚于完成隔离完成日期,如9月1日开始隔离,检测日期不早于9月16日)、回国机票、疫苗接种凭证(如有)及使馆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健康码。如有人员出现确诊或有疑似症状的,同船船员均按密切接触者处理。
九、关于检测机构
目前莱佛士医疗集团(Raffles Medical)和百汇(Parkway)医疗集团可以进行包括血清全抗体N蛋白检测的相关检测。
莱佛士(Raffles Medical)医疗集团
咨询电话:0065-63111160;诊所信息请点击:https://www.rafflesmedicalgroup.com/covid-19/covid-19-tests/;莱佛士医院地址:585 North Bridge Road Singapore 188770;同时,申请人可以下载“RafflesConnect”APP(支持中文)进行预约。
百汇(Parkway)医疗集团
咨询电话:0065-68123391;诊所信息请点击:https://www.parkwayshenton.com/covid-19/pre-departure-test ;
百汇医疗集团旗下医院:Mount Elizabeth Orchard Hospital(电话:62500000),Mount Elizabeth Novena Hospital(电话:68986898),Gleneagles Hospital(电话:65757575),Parkway East Hospital(电话:63773737) ;同时,申请人也可以通过WhatsApp(0065-81987777)进行预约。
我馆将继续了解其他可提供血清全抗体N蛋白的检测机构并及时更新。
旅客也可以选择新加坡卫生部指定的、能够提供符合要求检测证明的其他检测机构,参考清单如下: https://www.moh.gov.sg/licensing-and-regulation/regulations-guidelines-and-circulars/details/list-of-covid-19-swab-providers
根据新加坡卫生部、人力部公告,企业或个人(包括赴华旅客)可根据需要,自行向政府批准的医疗及检测机构预约核酸检测,无需提前获取政府批准。鉴此,使馆不再向中新“快捷通道”人员签发《核酸检测协助函》,有关人员可循上述渠道自行选择检测机构。
十、特别提醒
(一)关于申请健康码时限和查验工作
1、如航班为凌晨、上午起飞的,应不晚于前日20:00前提交申请。航班为中午、下午和晚上起飞的,应不晚于起飞前4小时提交申请。
2、健康码均为人工审核,因材料较多,审核需一定时间。旅客应按要求提前备好所需材料,在要求的检测期限内尽量早做检测,并向诊所索取紧急联系方式备用。拿到检测证明校对无误后立即申请健康码。
3、申领健康码时优先预留新加坡电话号码,或确保国内电话号码畅通。如申请被退回,请仔细阅读退回原因并及时补充完善后再次提交。因申请不及时或提交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原因影响行程的,责任自负。
4、经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复核通过后,旅客可获得绿色健康码。请旅客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赴华旅客办理值机手续时,除向航空公司出示使馆审发的绿色健康码外,还应该携带相应材料纸质证明备查,航空公司可对上述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登机。
(二)关于航班延误。按照规定,航班起飞时间应在健康码有效期之内。如遇航班延误或取消,新的航班时间在健康码有效期内的,旅客可继续乘机;如新的航班时间超出健康码有效期,但旅客已完成值机手续进入航站楼候机的,可继续乘机。如新的航班日期超出健康码有效期,且在原航班日期之后3日之内的(如原航班日期为1号,新航班日期为4号之内),旅客可按要求在登机前2日再新做一次核酸检测,即可申请新的健康码(无需再做3天前一次核酸);如新的航班日期超过原航班日期之后3日的,旅客需按照前述要求重新做行前3天做一次核酸,行前2天做一次双检测,并申请新的健康码。
(三)关于临时航班和包机赴华。搭乘临时航班或包机赴华旅客,应在登机前第三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登机前36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和血清检测(根据疫苗接种情况选择血清检测类型)。两次检测须选择不同的检测机构。
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如您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乘机前未持有有效的绿色健康码,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调整行程。双检测中核酸和血清采样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者为准。#新加坡回国##新加坡回国机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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