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新加坡交通事故之索赔须知
交换驾车人的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驾驶执照号码、联络号码以及地址。
记下重要的详细信息,如车辆注册号、保险公司名称、事故发生日期、时间和地点。
如果有目击人,记下目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及联络号码。
对事故现场拍照。
如有人受伤, 则立即拨打995 。
不要轻易承认责任问题或与对方讨论责任问题。
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传召拖车(如果您的车辆无法驾驶),或寻求进一步指示协助。
如发生以下车辆事故,须在24小时内报警:
a. 有人受伤;
b. 无人受伤,但涉及政府车辆或财产受损;
c. 无人受伤,但涉及外籍车辆;肇事车撞人后逃逸;
d. 无人受伤,但涉及行人或骑脚踏车人士。
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如事故发生在周末或公共假日,则须在下一工作日内,提呈车祸报告并将相关车辆(无论是否受损)送到保险公司授权的修理厂/报告中心。这与您是否向另一保险公司或第三方提出索赔无关。提交报告所需的文件包括驾车人的驾照和保险单。
车辆事故索赔有争议时注意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向以下损失索赔:-
1. 伤势和伤痛;
2. 收入损失;
3. 现在和将来的的医疗费支出;
4. 修车费用;
5. 护理费;
6. 用于诊疗的交通费用
律师费呢?
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个人伤害索赔案的应收的律师费由公共信托人(政府机构)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及赔偿法令(第189章》的第18段(3)来决定或由法庭来裁定。如果索赔成功, 大部分的律师费由该事故有过错责任的一方承担。大多案件的大部分律师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
所以,
千万不要误以为律师费高而不寻求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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