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 星期六

【19.12.10新政】下月1日起 海外数码服务供应商将征消费税

根据新加坡2018年财政预算案宣布的政策,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昨天发布公告,提醒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向进口数码服务征收消费税。

根据政策,只要每年整体营业额超过100万元,并在12个月内销售给本地消费者的数码服务超过10万元的海外数码服务供应商都必须在海外商家注册机制下注册,并开始征收消费税。目前新加坡有超过100个海外数码服务供应商已在海外商家注册机制下注册。这类数码服务包括从流动平台下载的数码内容应用、电子书、数码影片等,以及供订阅的媒体内容如新闻、杂志、影音串流、网络游戏等。从海外空运或邮寄到本地的货品,只要不超过400元,消费者就不必缴付消费税。公告提醒消费者,因为商家是靠付费与账单资料来鉴定顾客是否身处新加坡。所以国内消费者不可以使用国外的地址,以免误导海外数码服务商家。消费者也不能使用本地商家的消费税注册号码来进行非商业交易,把消费列为商业用途以得到税务回扣,这是违法行为。

购买海外服务时,国内消费者也可以先到IRAS的网站查看该商家是否有注册在OVR下,才支付消费税。如果没有注册,但商家仍征收消费税,公众应该向税务局举报。

(信息来源:新加坡I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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