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获肯定
守牢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1日讯“全年共受理案件12754件,审执结11157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均居全市前列,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310件,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位。”2020年12月30日,在莆田市秀屿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代院长许一新的发言掷地有声。
2020年,秀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持续深化党建队建为抓手,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整体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2020年12月30日,许一新在莆田市秀屿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报告
聚焦执法办案主业
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稳定
“注重发挥审判惩罚犯罪、定分止争的职能,全力维护群众胜诉权益,守牢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许一新表示。
2020年9月,该院审结一起特大组织卖淫案,主犯林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800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并处相应罚金;责令林某甲、李某继续连带退出违法所得636.9712万元,责令林某甲退出违法所得231.07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通过依法严判,并处财产刑,严厉打击了卖淫嫖娼社会丑恶现象,净化了社会风气,有效维护了和谐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这是该院审理刑事案件的一个缩影。2020年,该院审结刑事案件359件511人。
除了刑事案件,该院依法保障群众民生权益,在民事审判上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裁判,引导合理预期,不断增进社会和谐。如在黄某、高某醉驾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案中,黄某家属起诉聚餐组织者、共饮者以及摩托车所有人等,要求赔偿。法院严格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根据黄某借车时并未饮酒,事故并非发生在回家途中,而是俩人临时起意决定改道去码头游玩,判定上述情形属各被告无法预知的情形,各被告在该案中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该案中,黄某身故、高某受伤的悲剧令人惋惜,而各被告是否应承担责任则需要法律的严格界定和事实证据的支持,法官在审理中不搞平衡,拒绝和稀泥,坚决不以结果主义责任导向去裁判,作出了公正公平的裁判。案件判决后,受到群众好评。
2020年7月,在处理辖区某公司执行案件中,该院对公司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打包,通过淘宝平台拍卖,最终成功拍出,成交金额高达2.35亿元,受到各方的肯定。
“我们在拍卖前对该标的进行了综合评估,采取整体拍卖的形式,有利于潜在的接手方进行整体项目规划,提升标的物价值。在拍卖前,我们也通过各渠道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了广泛宣传,从最终结果来看,不仅取得了一个较高的价格,也有利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是一项双赢的结果。”该院执行局李法官介绍。
2020年,该院共执结案件4893件。该院加大网络查控力度,进一步拓展“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功能,查询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33万余人次;加大网络拍卖力度,开展网拍117件次,成交金额3.4亿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全面构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470人次,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出行、消费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审核代表委员资格、干部选拔任用等信息约6912人次;加大执行强制力度,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9件10人,树立法治权威;化解执行信访积案,落实执行服务中心轮值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干警轮流值班,执行干警与当事人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1410多人次。
紧盯中心工作大局
主动作为决战决胜重点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秀屿中心大局抓好法院工作,主动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秀屿高质量发展超越保驾护航,已经成为秀屿法院上下共识。
为此,该院扎实开展“六清”行动,扫黑除恶成效显著。2020年以来,该院受理的陈某华等12件54人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及时审结。同时,积极参与“治乱”行动,从严从重整治非法采矿、采砂行为,共审理施某泉非法采矿罪等案件13件31人,林某珍涉成品油案件13件17人、刘某仔等人组织卖淫罪等案件12件45人,共判处财产刑3289万余元,受到各方肯定。
秀屿法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再部署推进会
与此同时,该院针对审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6份。积极运用追缴、罚金、没收财产等手段,执行到位2317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对盘踞单面街的“黄瘤”——以甘某兴为首的组织卖淫团伙组织卖淫罪等案件进行宣传,获得清朗天空、福建高院等公众号转发,上万人关注点赞。
“为秀屿高质量发展超越保驾护航,坚持深化招商营商服务,营造安商、暖商、护商环境,保障秀屿‘山海’发展。”许一新如是说。
该院紧紧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开放招商营造优质服务环境的实施细则》等,制定服务保障招商工作十条措施,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服务木材和海洋渔业产业等发展。积极配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做好“僵尸企业”和破产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不断完善破产机制建设,依法办理莆田某木业有限公司等破产案件,建院以来首次审结了莆田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等2件破产案件,受到多方肯定。
使用“方舱法庭”连续三日开庭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先后组织干警投身到疫情防控一线中,积极到挂钩村、高速出口、火车站等协助开展入户排查、卡点值守、防护宣传等工作,参与联防联控百余人次,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落实“六保”任务,制定《关于疫情期间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建立涉企“绿色通道”,依法审判涉疫物资类案件38件,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注重持续助力攻坚,全力推进三大攻坚战,该院继续落实领导挂钩、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制,选派干警深入了解掌握帮扶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走访慰问贫困户60多次,协调解决贫困户道路出行难题等。
该院还积极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依法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500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长制”,依托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联动执法,助力辖区水系治理工作;综合运用宣传、预防、打击等手段,完善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探索打造“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共审结洪某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33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判处生态修复费等8.8万元,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积极应对疫情对审判的影响,以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为出发点,提升服务效率、品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该院全力应对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
2020年3月,该院利用“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平台,在潘某与陈某等人的第三人撤销权一案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通过平台在庭前充分交换了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实现了诉讼服务24小时在线。2020年6月,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小女孩的父亲远在新加坡,其随爷爷奶奶生活产生了厌学情绪,强烈要求跟母亲一起生活。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该院后来通过视频方式成功调解了这起跨国抚养权纠纷案件,使远在千里之外的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参加庭审化解了纷争,实现了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停摆”。2020年以来,共办理网上立案1625件、网上开庭411件、网上调解3227件,接听12368热线1733次。
湄洲旅游消费纠纷诉非联动中心挂牌
该院建设“方舱法庭”,使用远程审讯模式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等。2020年7月14日至16日,该院连续开庭3天审理补某某聪、拉某某歪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3起黑恶案件,既落实了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又凸显司法审判的公正高效,实现了防疫审判两不误。
“我们持续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完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诉讼服务机制。”许一新告诉记者。
2020年2月,陈某与林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但对共有的房屋归属发生争执,林某在外地因疫情无法及时赶回莆田,于是该院法官主动将案件由线下移到线上。通过线上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该院通过综合12368诉讼热线、掌上法庭、电子送达、网上缴费、跨域立案、网上开庭、在线调解,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平台等便可自行操作,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利用微信、短信、电话等网络送达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244份。还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布局,强化功能聚集,突出平台集成,实施精准服务,提升诉讼服务质量。设立自助服务机,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联系法官等7项自助服务。
通过远程视讯将科技法庭延伸至看守所
2020年5月,从贵州到莆务工人员李某,工作中从屋顶坠落摔伤,构成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事故发生后,雇主却逃避责任玩起了失踪。通过审查案件起诉及证据材料,该院第一时间决定为李某申请缓交诉讼费用,迅速立案。这是该院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典型案例。
2020年,该院共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6万元,执行保险救助50万元,助力解决生活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的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意见征集机制,将群众反映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若干规定》修改意见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反馈。”许一新介绍道。
2020年10月20日,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湄洲旅游纠纷诉非联动中心”,在更高的标准上融入湄洲岛国家“5A”旅游景区的创建,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该院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千名干部进村户、解忧排难保平安”等活动,着力提升平安综治“三率”。同时,开展系列活动宣传《民法典》,组织干警参与区委宣传部组织的《民法典》进村居、进企业、进机关宣传,拍摄微视频剧集《天平先生和法槌小姐》,在秀屿法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民法典》,被“学习强国”“正义莆田”等推送,共发布普法信息46期。
勇于创新敢于作为
着力推进审判能力和体系现代化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是秀屿法院勇于创新敢于作为,着力推进审判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的追求。
该院全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完善调解速裁中心,围绕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登记立案后,由速裁团队先行调解和速裁,从源头进行“繁简分流”。2020年以来,全院受理的7171件一审案件中,4117件分流至速裁团队,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45.8天。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即时调解;对不适宜调解的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审理。全院10个审判团队审理4650件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5.4%,平均审理期限较2019年减少了5天。
该院聚焦诉源治理,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诉源减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2020年“诉调对接”项目的分工方案》,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商事组织、行业组织、仲裁机构、妇联等的联系对接,全面构建多元互动的诉前调解网络。挂牌成立了诉非联动中心和区妇联、东庄镇、埭头镇、东峤镇等6个诉非联动工作站,开展“枫桥式法庭”创建,将2个调解组织、20名调解员纳入调解名册。湄洲湾北岸调解衔接网络和埭头镇“5+2”调解中心等充分整合优秀司法资源,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解决在诉前,共成功调解案件190件。其中,吴某凤等6人与吴某瑞仨兄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林某标与林某泉房屋相邻纠纷这两起持续多年矛盾纠纷老案等得以圆满解决,被“学习强国”进行转载宣传。
此外,该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关于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四类案件”管理,把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制定《关于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民商事案件流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加强审限管理,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活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评析等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质量监管,提高办案质效。并积极落实人员分类和绩效管理规定,遴选、晋升员额法官8名,实现扁平、动态、高效管理。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效,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选任方案,增选人民陪审员49名,促进司法民主。2020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785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91.3%。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篇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中国之治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一年。秀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和人大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强有力的司法服务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许一新坚定地说。
(福建法治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戴慧敏)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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