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 星期六

在新加坡千万别忘了这件事,几乎人人要做!有人被罚60万

相信“交税”这个事

也是平时小伙伴们的日常话题之一

特别是临近交税的那个月

都会打个招呼:

“欸你交税了吗?

别忘记了,不然会中FINE的。”

估计有的小伙伴

就会有“忘记交税”这种事

不过如果只是忘记交税还好

政府是根据超出的时间长短

来决定需要罚的数目

但是逃税可就大大不一样了

在新加坡逃税

坦白说真的需要勇气

一般大家都还是遵纪守法

老老实实地交税

但是总也有个例外的时候......

女保险经纪漏税!金额超过60万新

不得不说这名保险经纪

真的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胆子在女同胞里面

也算是很大的了

这个“一鸣惊人”的女士姓赵

差不多已经56岁

也算是年过半百了

职业是友邦保险(AIA)公司的

一名保险经纪

其实如果撇开漏税来看

赵女士的职业前景还是不错的

而且应该算是在事业上小有成绩

综合来看可以得出的结论

应该是“不差钱”

但是她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根据法律文件的记录

她在2009年和2010年呈报所得税时

总共两次都少报了自己的收入

2009年少报1,248,848新

2010年则少报了706,384新

在这两年内总计少报了

高达1,955,232新的佣金收入!

因此她在这两年里

少缴的所得税金额就有310,983新!

这个金额虽然比不上大明星

但是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

也是一笔十分庞大的数目了

但是这还只是其中一个指控

2019年和2010年的漏税行为

让她被控两项抵触所得税法令的罪状

而在另外一方面

这名赵女士在2007年时

年收入超过百万元

但却没有及时注册消费税

她在2007年的四个季度

可征税营业额总计超过100万新

而根据相关规定

她必须在2008年1月30日之前注册消费税

但她却一直往后推迟注册

一直到2010年5月才注册消费税

而这一次的行为

让她在2008年到2010年

少交了320,411新的消费税

于是这又是

一项指控落在了她头上

即抵触消费税法令的罪状

所以综合两个指控

赵女士的欠税金额就是:

310,983新(个人所得税)

+ 320,411新(消费税)

总计就有631,394新!

对于这两项指控

保险经纪赵女士供认不讳

而就在昨天

法官对于她的两项漏掉所得税的罪状

有了最终的判决结果

对于抵触所得税法令的罪状

罚款6000新

罚金621,967新

对于抵触消费税法令的罪状

罚款3000新

罚金32,041新

所以总的合起来

赵女士的逃税行为

共被罚9000新

外加缴纳罚金654,008新

看到这个判决结果

真的是不由得让人联想到

曾经大张伟的那首歌:

“吃了我的请你给我吐出来......”

但是对于这些罚款

法官明显进行了比较人性化的处理

下判后,允许赵女士

先缴交33,000余新

剩下的分期付款

也就是每月需要偿还3万新

可能还有的小伙伴会觉得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偷税漏税最多也就是一时爽

要是被逮著了

估计痛苦就是加倍地还回来了

不过保险经纪还不是2019年

独一个犯了漏税罪状的人

知名肾脏专科医生逃税5年

60岁的黎某,是伊丽莎白医药中心

一所私人肾脏专科诊所的执行董事

同时也是伊丽莎白医院的肾脏专科医生

来源:Mount Elizabeth Hospital

而且黎某还曾经参与本地首起

病人与捐肾者血型不配合的

肾脏移植手术

也能算得上是新加坡本地的

知名肾脏专科医生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医生

也难逃内心的对金钱的贪欲

他在今年7月的时候被控上法庭

因涉嫌在2013年、2014年

及2015年漏报诊所收入

导致诊所少缴约102万新的税款

而这家私人诊所

在这三年里每年的总收入

已经是接近或超过200万新了

而且除了漏税的指控

黎某和前边的赵经纪有着类似的经历

他同样也面对另外的

12项抵触消费税法令的控状

黎某被指控

在2011到2014年

总共三年期间

身为诊所的执行董事

却虚报消费税

导致诊所少缴约42万新的消费税

而以上黎某被控的罪名一旦成立

就很有可能得缴付

比漏缴税款多一倍的款项

(那已经是百万开外的事情了......)

同时面对达5000新的罚款

或这被判坐牢长达三年

或两者兼施

据言黎某也曾担任

新加坡器官移植协会主席

对于有着多个光鲜头衔的医生来说

似乎从他犯下漏税行为开始

就等同于他放弃了一切的体面

现在他面临着鸡飞蛋打的局面

到底值,还是不值

估计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新加坡对逃税行为的处罚规定

试想会逃税的人

本身就是舍不得这笔税款

而《新加坡所得税法》的第96条

就是专门戳逃税人的痛点——

以少征收的税款的300%处以罚款

如果定罪,将处以10000新的罚款

或3年监禁,或两者并施

而且这条法令第96A条

对于伪造证件方面更为严厉

将严重逃税的罚款

提高到少征收税额的400%

如果罪名成立

最高可处罚款50000新

或5年监禁,或两者并施

从处罚上看就知道

政府对于逃税行为究竟有多“痛恨”了

光是所逃税款的300%、400%

就够喝一壶的了

来源:Fisrtline securities

可见逃税这种事情

在新加坡还是不要去做的好

不然因为一时的利益熏心

而导致自己一辈子都给赔进去了

这笔账怎么算的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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