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女性被判处鞭刑4下!3个重点了解新加坡鞭刑
综合媒体报导,去年九月新加坡一名男子在地铁上用手指抚摸女子下体,而昨日被告除了坦承在列车上非礼女性以外,也承认偷窃等指控,最后法官判处他18个月的刑期以及鞭打四下。
虽然大家常听到鞭刑,但鞭刑其实是目前少见的刑罚之一,而鞭刑出名的新加坡法律中一共有超过四十种不同罪刑都适用于鞭刑,包括绑架、性侵、非法吸食毒品等,都可能被判处鞭刑。
新加坡鞭刑
每一鞭都要进行检查
行刑时,罪犯以弯腰姿势被绑在鞭刑架上,经由受特训的行刑狱警执行,每一鞭都不能重复,通常一鞭下去,受刑人就会皮开肉绽,而每打完一鞭医生就会进行检查,确认是否能再承受下一鞭,若无法承受,则过三个月后再执行。
疼痛感十分强烈
虽然刑鞭仅成人小拇指粗细,但所造成的疼痛感十分强烈,只要一下就会让人生不如死,更别提连续数次施鞭了。曾有受刑人形容,「到了第3下,只觉得自己像一块感到痛苦的肉团。」一般人以为鞭刑不会流血,其实皮肤会裂开而滴血,而且屁股会严重肿胀,有人刑容「肿到两倍大」。
判处鞭刑的基准
无论罪案数量,犯人同时间最多只能被鞭打24下,而若犯人未满18岁,则一次最多可受鞭刑10下。
此外,女性、50岁以上的男性以及被判死刑的犯人在新加坡不会被判鞭刑;成年男性罪犯介于18至50岁,须由医疗官员证实身体状况合适后才可以被执行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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