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超40% 涉多起诉讼案和行政处罚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见习记者 杨玲玲
近日,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交所受理。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三达膜上市之路较为波折,曾分别于2014年和2017年向证监会提交招股书冲刺IPO。
“公司筹划上市主要是出于公司整体战略和发展情况的考量,其中登陆国内资本市场是公司战略规划中的重要一步。此次科创板上市也是积极响应科创板政策号召,同时三达膜也符合科创板的上市条件和定位。”三达膜证券投资部相关负责人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不过,记者查阅发现,三达膜存有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诉讼、行政处罚等多个风险。其中,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三达膜尚未了结的行政诉讼及涉案金额在200万以上(含200万)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合计8件,涉及金额732.05万元。同时,报告期三达膜或其子公司,多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受到主管部门的环保处罚。
针对上述问题,三达膜方面回复称:“公司已就具体处罚事项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处罚机构也出具证明,证明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应收账款规模走高
据了解,三达膜拟发行不超过8347万股,募集资金14.1亿元,募投项目包括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等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披露,2016年至2018年,三达膜分别实现营收5.44亿元、5.86亿元、5.90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31亿元、1.87亿元、1.83亿元。
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三达膜应收账款规模逐年攀高。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9亿元、3.67亿元和 3.73亿元,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5.68%、49.76%和43.22%。
数据显示,报告期各期末,三达膜应收账款余额中,1年以上占比合计分别为40.79%、47.05%和56.05%。三达膜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59%、40.20%和39.17%,集中度整体有所下降,但依然偏高。
应收账款账期较长,账面价值逐年增加,且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较高。针对这一问题,三达膜回应长江商报记者称:“应收账款的形成与企业具体的业务内容相关。公司膜技术应用业务中的工业料液分离业务和膜法水处理业务一般按照进度分阶段收款,此外膜技术应用业务的项目一般有质保金,其保证期一般为验收后的12个月至18个月,这也是形成账款的一个原因,这也符合行规。”
另外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三达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5亿元、1.25亿元和1.01亿元,呈逐年下降趋势,且三达膜当期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存在差异。
2016年至2018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差额分别为-6396.10万元、6300.51万元、8187.08万元。对此,三达膜在招股书中提到,主要是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无形资产摊销、投资收益、存货变动等因素影响。
多次因环保问题被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三达膜从向国内医药、化工、食品行业引入国际先进膜技术应用技术起家,形成了以膜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的膜技术与应用和水务投资运营两大业务板块。
记者查阅股东榜发现,公司控股股东为新加坡三达膜持股57.81%,LANWEIGUANG和CHENNI夫妇直接持有新加坡三达膜100%股权,并间接通过程捷投资控制三达膜2.51%股权,能够支配公司60.32%的表决权,为实际控制人。1997年,LAN WEIGUANG 和 CHEN NI 夫妇已加入新加坡国籍。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三达膜尚有部分水务投资运营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针对这一问题,其证券投资部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表示:“公司重视环保方面的主动管理,但由于部分地区主管部门暂无具体办理要求等原因,部分子公司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属于应取得而未取得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因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造成违法经营和处罚的情形,也没有违反排污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同时,记者注意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三达膜尚未了结的行政诉讼及涉案金额在200万以上(含200万)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合计8件,涉及金额732.05万元。
另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三达膜或其子公司多次受到主管部门的环保处罚。其中,子公司巨野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和2019年多次被处以10万元罚款。四平三达净水有限公司则分别于2016年和2017年被处以2万元和1万元罚款。
这是否意味着公司存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未来将如何强化相应管理?三达膜方面回应记者称:“公司已就具体处罚事项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处罚机构也出具证明,证明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同时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内部规范运营管理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从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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