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疑有内鬼 10万客户资料 给阿窿
(新加坡10日讯)电信公司疑有内鬼与阿窿合作,盗取客户资料交给阿窿,约10万人成为阿窿发短讯骚扰的“准客户”,5人涉案被控。
警方昨天发布文告揭露,五名男子因涉及在未经授权下使用电脑资料以及协助非法放贷生意而落网被控。
警方率先在7月31日逮捕涉嫌协助进行非法放贷的吴国良(28岁),涉嫌在未经授权下使用电脑资料的李林锐(28岁,中国籍)以及莫哈末马赫(29岁,叙利亚籍)则是在国家法院发出通缉令后,被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逮捕,本月1日引渡回我国。
3子被控侵入银行以及电信公司使用的软件,窃取客户资料。(档案照)
控状显示,莫翰默马赫以及李林锐分别涉嫌从2017年及2018年开始,在新电信位于雪兰莪巴生的客户电话服务中心(Call Centre),在未经授权下侵入新电信使用的OnDemand软件,窃取附上通话记录的客户账单。据悉,两
人当时都是公司员工。
警方之后根据线索,在本月5日逮捕28岁的唐家林和40岁的吴荣辉。
根据控状,唐家林涉在今年7月至8月5日之间,在星展银行位于武吉知马路135号的分行,在未经授权下侵入星展银行使用的OnDemand软件,窃取客户的银行记录,而记录内有客户个人资料以及户口内余额。
其中一名涉嫌为阿窿提供“准客户”资料的被告是追债公司老板。
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资料显示,吴荣辉目前是一家追债公司的老板,这家2013年创办的独资公司主要负责代替客户收债。
新电信:只外泄电话号码
新电信发言人受询时透露,外泄的是客户电话号码,没有其他个人资料外泄。
发言人证实,涉案两人是旗下马来西亚客户电话服务中心的客服人员,两人在未经授权下查询客户的账单记录。
“我们在知情后,立即采取行动限制权限,并加强了保安措施。我们目前正在与有关当局合作,因此不便透露其他详情。”
一人面对72控状
其中两名被告在3年多内提供近10万名“准客户”资料给阿窿。
吴荣辉面对72项控状,被指在2015年11月5日至2017年5月18日之间,以及今年2月1日至7月30日之间,发出至少9万6453个“潜在借贷者”的个人资料,来协助非法放放贷生意。
面对11项控状的吴国良同样涉嫌在今年3月8日至7月30日之间,将大量“潜在借贷者”的联络号码发给11个电邮账号。两人被指知道接收者是进行非法放贷生意的。
在放贷人法令下,协助进行非法放贷活动初犯者,罪成可判坐牢长达4年,罚款3万至30万元(9万至90万令吉),外加鞭刑最多六下,重犯则可判长达7年,鞭刑也可多达12下。
触犯滥用电脑法令(ComputerMisuseAct)者,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1万5000令吉) ,或坐牢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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