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2日 星期五

那些被淘汰的衣服 满满一柜子的学费

时隔多年我才发现:那种短到只及胸口的薄透小开衫,似乎是中年嬷嬷遮“蝴蝶袖”专用的。悲伤的是,饶是当年我最好的青春年华,也没能战胜这款买失手了的衣服。

有一次约会,我穿了件黄色T恤,外面配了灰色开衫,下身穿牛仔裤,脚蹬白色球鞋。

他看着我,没说什么,送我回到楼下时说:“你知道吗?从头到脚,全身大面积出现的颜色,最好不要超过3种。

走在人潮涌动的街头或商场,有意无意打量身边过往的行人,他们的穿着打扮,甚至T恤上印的字,都可能突然跃入我的眼帘,引起我的注意。

我几乎每次都能留意到一个或几个打扮得很不得体、或者犯了穿搭基本错误的人,无论男女老少。我对他们毫无恶意,只是会悄悄地多看两眼,在心里默默“哇”一下,或者偷偷发笑。甚至,有时候,我会为他们的大胆而惊叹。

偶尔,我也会看到穿得非常好看,搭配简洁又有味道的男女。

有关得体穿搭的问题,虽然看似一个无足轻重、无关生计的小事,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着我们社会的审美水准。你觉得呢?

其实,只要我们去逛街,去给自己买衣服,也就是在面对有关穿搭和审美的问题,对于许多在着装方面略有追求的人来说,就算只是达到“不错”这个程度,也曾交过满满一柜子“学费”吧?

以下几位朋友,对这个话题很有共鸣。

为了那条裁短的牛仔裤 我曾经哭了整整一天

——我大学刚毕业那会儿,如今的铅笔裤和九分裤还没有成为主流,牛仔裤的款式还在流行微喇和直筒。我尤其喜欢微喇这种裤型。它不像八十年代曾经流行的那种很夸张的喇叭裤,而是在裤脚处微微放开一点。

这种设计特别适合我这样的小个子——配双高跟鞋穿,裤脚会恰到好处地遮住鞋身乃至大部分后跟,只露出最下面一点点的细跟,以及前面的尖尖鞋头,超优雅!最重要的当然是视觉上拉长了双腿线条,整个人显得更高挑。

我很喜欢的一个女演员:美剧《绝望主妇》中的伊娃·朗格利亚,身高只有157cm,特别爱穿这种遮住高跟鞋的裤子,穿得好看极了。

但我也知道,一条好的牛仔裤,尤其是版型适合自己的,价格还不能太贵,其实很不容易找到。

记得是在2008年12月底,我得到一个出差的机会去北京,忙完工作后,酒店附近正好新开了一家漂亮的大商场,于是进去逛。开业庆典,加上元旦即将来临,里面很多服饰都在打折做活动。

我走着走着,看到了一条深蓝色Levi's牛仔裤,简直是一见钟情,马上拎去试衣间,除了裤脚稍许过长,上身效果堪称完美,低腰恰到好处,大腿部分也显得苗条了不少。我对着镜子,心花怒放。

这才细看价签,原价不菲,但是售货员喜气洋洋地告诉我:有折扣,这条还是特价,折上折,打下来大约是三折的价格。当时我心里简直美得冒泡啊,真是无比幸福的购物体验。

带着这条性感美好的牛仔裤飞回成都,我要为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裤脚改成合适的长度。这个简单,家附近就有个裁缝,因为还有工作要忙,我把任务交代给老妈,穿着裤子大致比了比之后,我把裤脚折到想要的长度,拿两个小夹子夹好,信心满满交出去。

当时改牛仔裤有两种改法,一种是留原边,也就是截下原本的一圈裤脚,剪好之后再原样缝回去,主要适用于裤脚特意做了磨白的设计。另一种就是不留原边,直接多留一点裤管长度,然后卷上去做成新的裤脚。

为了最大程度保留原版的设计,我当然要留裤边了,虽然这条牛仔裤的裤边并没有太多特别的处理,只是稍许有些磨白。

事后回想,我第一肯定是缺乏经验,折得太多了些,第二则可能是折好裤脚脱下来时,折边移动了少许,也是向上移动的,这直接导致了最后裁出来的新长度,比预期的效果短了两三公分。

两三公分很长吗?看对什么而言了,对于一条微喇的牛仔裤来说,就是致命的缺陷。裤子拿回家一试,我对着镜子傻眼了……小小的轻率造成了一个多么巨大的错误!这可是我刚刚寄予了无限厚爱的新宠啊!它本来要成为我衣柜中的一件百搭圣品啊,这么好的质量可以穿很多年啊!

看着刚好露出一半、而没能被全部遮住的鞋后跟,我当场痛哭流涕。更摧心的是:如果我当时没有要求留原边,那么裁缝还可以把卷上去的裤管放下来些,重新做一个略窄的裤边也可以将就,然而我恰恰要求了留原边,那么就一公分的余地都没有了。

拿回裤子的那天,我记得特别清楚:12月31日。第二天就是元旦新年,我已经准备好了穿着它高高兴兴去逛街,去见闺蜜。不夸张,一点也不夸张,那天我哪儿都没去,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天,一整天。那种后悔不迭却再也无力补救的痛心感,我之前从未体验过,之后迄今这十几年也再未体验过。爸妈都被我哭得手足无措,安慰我说再给我买,我还记得自己哭着说:“就算再买10条,也救不了这一条啊,呜呜呜……”

后来呢?后来我还是坚持穿了这条牛仔裤一段时间,至少有一年吧。每次看到它把我的腿型照顾得那么好,我都觉得对不起它。一年之后,我还是无法忍受一次次被提醒自己的错误,一次次看到被自己害“残废”了的宝贝,终于将它转送远房表妹。

可是这段心结,到今天想起来还令我心痛不已。(Violet)

花了100元当一回傻瓜 我再没穿过那种超短开衫

记得我上大学那会儿,颇有两年的夏天,成都超级流行吊带裙或吊带背心,放暑假回家,走到大街上一看,不夸张地说,10个女孩里至少有8个都穿着吊带……

我也买了件吊带长裙,然而穿上之后总是感觉别扭,因为当时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的抹胸啊无肩带文胸这些,好像只有一种看着很廉价的透明塑料肩带,上身效果不好看。

犹豫一番后,我决定再买一件短开衫,就类似外搭的那种。老板娘推荐给我一件很轻很薄、带有网状蕾丝的白色开衫,开价120元,“雪纺的料子,最贵了。”她给我解释说。我鼓起勇气说“100吧”,简直太合老板娘的心意了,她爽快答应。

买贵了不是最沮丧的事,最沮丧的事,当然是回家跟我那件小碎花吊带长裙配在一起后,镜子前的我,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浓浓的郊县田园风。

时隔多年我才发现,那种短到只及胸口的薄透小开衫,似乎是中年嬷嬷遮“蝴蝶袖”专用的。悲伤的是,饶是当年我最好的青春年华,也没能战胜这款买失手了的衣服。于是我默默地雪藏了它,把它塞在我放内衣裤的抽屉里多年。后来,应该是一并塞进了旧衣回收箱,至于谁会去接手这件无法御寒的纺织品,我也不想知道了。(焦糖海盐)

那件高领无袖马海毛背心 是我年少无知的粉嫩尴尬

那是一件粉嫩粉嫩的无袖高领海马毛背心。

客观说来,那个粉色颜色挺好看,样式也很有新意,记得刚买下这件背心的时候,我得意慌了,感觉自己会瞬间成为校园里的时尚女郎。

我给自己想象的场景是:春寒料峭时,配件外套,走进教室,潇洒地脱下,露出玉臂,艳惊四座。

然而我马上就发现,自己压根没有合适的外套来配这件粉透了的毛背心,无论是卡其色还是米白色(这就是我当时仅有的两件厚度合适的外套),只要套在这件高喊“看我多粉嫩”的毛背心外面,都显得十分古怪。尤其是其中一件外套还带兜帽……

但也舍不得为了这个背心再去置办新外套了。于是我沉下心,静静等到气温升到可以单穿它走出门的时候,单穿了一回。感谢百搭的牛仔裤,走出去效果还行,但这件傲娇的单品真的只能单穿——但是想想看吧,那个温度下,我的脖子被温暖的马海毛高领围绕着,是个什么心情?

我后期还试过在毛背心里配件短袖或长袖T恤,全都失败,它真是我买过的最没朋友的衣服,跟任何其他衣服搭配都土得无法直视,因此它陪伴我走出门的次数,一只手是肯定数得过来的。

这份伤害让我直到今天也再没买过任何自带高领的衣服,宁愿配围巾,总还留有余地。(桃桃)

这些年来,一件又一件 我淘汰掉了多少个自己啊

——上大学之前,我哪里会想到打扮之类的事,都是校服,以及妈妈给买的衣服,几乎没有自己逛过街。我妈一直谆谆教诲的是:“等你上了大学再打扮也不迟,现在只有学习最重要。”

但是等我上了大学,她也没教过我如何打扮,而是改口说“等你工作了自己赚钱买衣服了再打扮不迟。”我于是再也不相信我妈了。

大学快毕业时交往的那个前男友,让我终于开始试着摸索自己的穿衣方式。我的时尚第一课就是从这位前男友那里学到的。

有一次约会,我穿了件黄色T恤,外面配了灰色开衫,下身穿牛仔裤,脚蹬白色球鞋。他看着我,没说什么,送我回到楼下时说,“你知道吗?从头到脚,全身大面积出现的颜色,最好不要超过3种。”

然后,我从我的大学英语美女老师那里,又学到了“最好让鞋的颜色和衣服或手袋的颜色一致”的基本搭配法则。

找到第一份工作前,为了面试我买过一件白色短袖衬衫和一条珠灰色筒裙,虽然看着老气,总还算正式,显得认真,还有其他女同学找我借过那条裙子。但真正上班后,我再也没穿过。

第一份工作在时尚杂志,那可真是个自我提升的好场所,主编时常要点评大家的穿着,还曾经把一个不小心穿得太暴露的性感女同事赶回家去换衣服……

她告诉我们:“上装和下装的搭配,一定是上长下短,上短下长,上下一样长就会成五五身。”她还告诉我们:豹纹只能配黑色。

于是我买了一件豹纹小吊带,给自己配了件黑色小西装。不幸的是,我发现自己其实不适合穿黑色。于是经典的小黑裙也从此与我无缘。

当年身材好的时候,我也买过露脐短上衣,然而真正走进地铁站后,我觉得自己随时都想用力地拉住衣角往下拽,浑身别扭,于是那件短上衣也被打入冷宫。

我还尝试过破洞牛仔裤,从而发现自己完全不具备浪漫不羁的波西米亚气质,看上去就像个破落户。

有一年冬天,我还买过一件樱桃红色超长毛衣外套,上面有翠绿色的雪杉图案,穿上身就像个瘦版的圣诞老人……关键是下身我不可能穿短裤啊,配长裤的话,看起来真是五短身材,也只好忍痛放弃。

2007年我第一次出国,去新加坡,难得的出差机会,而且还住了两晚新加坡的香格里拉大酒店——那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住五星级酒店,激动惨了。到今天我还记得酒店玻璃穹顶下那些高大的热带植物,超有异域风情。

和我住一个房间的那位女同事,性格活泼,喜欢耍,白天忙完工作,晚上她就拉着我去楼顶的酒廊泡吧,我虽然有些胆怯,出于好奇还是跟她一起去了。

在箱子里翻了又翻,我发现自己只带了一条裙子,是条黑色的吊带裙,150元在外贸小店里买的。胸口处镶有一道鹅黄色细边,样式还算简洁,然而裙摆很要命:店里试的时候以为是不规则下摆,但回家在床上铺平后发现,是一个规则的长方形……真不知是哪位设计的,总之就是很累赘。

但也只有硬着头皮穿上。我们俩在吧台聊了会儿天,欣赏了下新加坡的夜景,准备起身回房间时,我忽然听到身后不远处有一桌外国客人用英文在偷偷议论我们:“你们看,坐在吧台边那两个中国女孩,真好看啊。”听得我心花怒放。

尽管如此,我回国后还是淘汰了这条裙子。可惜,后来我虽然买了更好看的裙子,却再也不能回到24岁的那个夏天了。一件又一件,这些年我淘汰了多少个“过时”的自己,实在是记不清了。我不要的那些衣服,离开衣柜后一小半进了旧衣回收站,一多半送给了我的堂妹。这些年来,她说自己几乎没怎么买过新衣服,“姐姐给的都穿不完”,听得我很不好意思。(苏小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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