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鞭刑是怎么来的?
提起奇葩法律,首先想到的是一条国际大新闻,1994年在新加坡受鞭刑的美国男孩迈克。当时他18岁,喜欢恶作剧的年纪。在新加坡小区内的私家汽车上涂鸦、戳破汽车轮胎,而且还打碎玻璃。这种情况在美国,估计就是被罚一周的社区义务劳动。但是在新加坡可不一样了,被处以六下鞭刑。当时美国总统克林顿还动用了外交力量,在一个发布会上表示:我们认为这种刑法太过分了,希望新加坡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予以重新考虑。虽然新加坡是个“亲美”的国家,但是到最后还是执行了鞭刑,由六下减到四下。
新加坡的鞭刑可不是拿个拖鞋打几下屁股就好了,而是由手臂力量非常强悍的大汉执行鞭刑。鞭子一般都是宽板藤条。怕干鞭子打断了,在行刑前都要被清水浸泡,一鞭子下去,就得在床上躺三个月才能起来。行刑的时候医生在旁边主要负责消毒和意外事项,每打一鞭子,医生都要看下。如果医生说:今天不能再打了,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鞭子了。那受刑者就得在床上躺三个月以后,剩余的鞭子下次执行。是不是想起来都很可怕,据说鞭刑在世界上的刑罚中都是很有代表性的。
鞭刑一直是一种常见的惩罚方式,比如在古埃及,波斯,还有罗马都有鞭刑的记载。咱们国家电视连续剧很多都是以清朝为背景,里面的“拖出去打50大板”就是鞭刑。那个时期杖笞的技艺让人折服,鞭刑手在训练时通过鞭打一块豆腐来练习,直到他们能使豆腐表层完好而里面破碎为止。
那新加坡的鞭刑是怎么来的?从中世纪早期到18世纪,英国和欧洲公开使用鞭刑来惩罚轻罪行为。随着英国的对外扩张,英国的许多法律也被传到世界各地。1819年,英国人史丹福·莱佛士抵达新加坡,开始在新加坡设立贸易站,随后新加坡沦为英国殖民地。
1871年《海峡殖民地刑法典》颁布,鞭刑正式进入司法体系,成为司法惩罚的一环。英国人制造鞭子的桦木生长于北温带,不利就地取材,于是热带的殖民地因地制宜地用粗藤条替代桦木。藤条做的鞭子在新加坡的鞭刑中初露头角。二战时期日本因为战争获得了新加坡的统治权,后期又被英国夺走。1948年,英国国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彻底废除鞭刑在内的肉刑。而英属各殖民地并未紧密跟随,鞭刑依然保留。直到新加坡建国,仍旧在实施鞭刑。
与新加坡比较相似的香港以前也是有鞭刑的,看过梁朝伟电影《监狱风云》的可能有人会留意一个细节:监狱犯人被法官判“六藤”,行刑时还根据犯人的体重计算了藤条的粗细。到了1990年香港正式废除了鞭刑。
都是文明的21世纪了,为什么新加坡没有废除鞭刑呢?新加坡有关部门认为单靠监狱是不能阻止那些惯犯犯罪的,需要有震慑力的行刑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再想想新加坡的地里位置:被伊斯兰国家包围而且占地面积小,自然资源匮乏,仅仅是水资源新加坡经过半个世纪才解决。这样一个国家,以稳定的政局、廉洁高效的政府著称,又因整洁的市容环境被被誉为“花园城市”,过去的一年人均GDP高达6万美元,与美国相当,是日本、韩国的2倍。这些成果跟他的严厉的法律不无关系。
由于每个国家的建国历史不同,所以各个国家也有不同的法律条文。在咱们眼中的奇葩法律,在当时人眼中可能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因为在当时一定是有某些事件促使法律的生成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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