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法和公司破产法准备合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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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计划把现有两个管制个人破产和企业重组和破产的法令,结合成单一的新的破产法,以确保法律的一致和明确性。预计明年下半年政府就能完成制定法案的工作。
律政部长尚穆根昨早出席破产法大会时,宣布上述消息。
目前,个人破产和企业重组和破产主要分别由破产法(Bankruptcy Act)和公司法(Companies Act)管制。基于两者在程序等多方面相似,制定新法令将能共同管制个人和企业的破产事宜。
尚穆根说,新法案也会采纳破产法检讨委员会(ILRC)所提呈、不在破产法和公司法范围的其他建议,这包括引进一个管理破产从业专家的框架。
2010年12月成立的破产法检讨委员会,经过两年多广泛的检讨和研究后,2013年10月向律政部提呈报告书,共作出97项建议。
报告书的主要建议是制定单一破产法(Insolvency Act)来管制个人和企业破产,这有助于统一个人和企业破产的制度,以便有共同的原则和程序。
另外,新加坡管理大学和新加坡破产从业者协会(IPAS),明年1月也将为新大学生联办有关重组和破产的跨学科单元课程。
由新加坡律师公会和破产从业者协会联办的第六届常年大会,在滨海湾金沙会议中心举行两天。今年吸引约400名国内外的司法人员报名出席,为历年最多。
大会探讨的课题包括:新加坡与印度尼西亚及中国的跨界重组、债券债务重组、岸外石油气和海事业的重组和破产等,与会者也将探讨用新加坡法律为重组和破产业,好让相关法律可以施用在本地和海外。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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