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前首相纳吉被判监12年罚款2.1亿令吉:不认罪、要上诉!
马国前首相纳吉,昨日被判的7项控状成立,将被判监12年,和罚款2.1亿令吉(约6800万新币)。
原本的7项控状,其实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罪各判监10年,3项洗钱罪各判10年,1项滥权罪判12年。所有刑期总共72年,但是法官下令,各项刑期可同时执行,因此实际只剩下12年监禁。如果无法缴付2.1亿令吉,则须另加5年监禁替代。
法官批准纳吉暂缓入狱及罚款,但需增加100万令吉保释金。
(纳吉的军师团和朋友们昨晚拜访纳吉,图源:纳吉脸书)
法官是根据逾100天的审讯、57名控方证人和19名辩方证人的证词,以及超过2000页的结案成词,才定下最后的裁决。单是宣读结案陈词,就花了两个小时。
纳吉表示,他对这次的裁决非常失望,会尽快提出上诉,也希望上诉能尽快审讯,因为他想洗脱罪名。
(纳吉的支持者落泪,图源:纳吉脸书)
纳吉是2009年至2018年担任马来西亚第六任首相,也是马来西亚第一位被法庭定罪的前首相。
他昨日在庭内还诉说了自己担任首相的9年期间的成就,并发誓称,自己并未挪用控状所指的4200万令吉。
SRC案主控官表示,此案若上诉到上诉廷及联邦法院,至少需要一年时间才能有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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