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10年前82儿童从福建卖到新加坡,人贩被判死刑

1998年到2003年间,82名中国儿童从福建安溪出境,其中79人一去不返。这些孩子从哪里来?最后去向何方?他们通过什么渠道出境?2005年8月初,福建省对两起特大跨国贩卖儿童案进行宣判,揭开了层层迷雾。

 

先接“订单”再“供货” 82名儿童被国内外人贩联手贩卖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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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蓬捷,绰号恶贼,福建省安溪县蓬莱镇人。就是这么一个初中文化的无业游民,为了非法牟利,5年间先后让44名儿童远走他乡。

1998年至2003年间,“恶贼”与何宜谛(新加坡公民)等人密谋、策划,共同贩卖儿童至新加坡供人收养。每个孩子,柯蓬捷向何要价至少8000新加坡币(约4万人民币),而他买来这些孩子时,则是以每个5000-15000元人民币收购的。

在另一案件中,主犯柯建新通过与其堂兄柯丰庆(新加坡公民)等人相勾结,1995年至2002年间,共从安溪县贩卖了32名儿童至新加坡。其间柯建新还帮助他人假冒户口将6名来历不明的儿童贩卖到新加坡。

据记者调查发现,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段极其相似。

据案犯柯蓬捷供称,1998年,他认识了在新加坡经营儿童领养中心的何宜谛,随后他与何宜谛等人约定,由何在新加坡寻找需要领养儿童的家庭,将性别、年龄等收养条件通知他,他负责在国内物色条件相符的儿童。然后柯与儿童父母约定好购买的价格,并将儿童相片寄给何宜谛,如收养人看后满意,柯蓬捷再带儿童去体检,如合格便买下,并将儿童运送出境,到新加坡机场与何宜谛和收养人交接。儿童到了新加坡还要经过体检,如果健康才会被留下。

而另一案件的作案经过如出一辙:先由新加坡的柯丰庆联系收养人,提出婴幼儿的年龄、健康情况等要求。柯建新在国内负责物色孩子、提供照片、安排体检、商谈价格、办理护照和运往国外。

在这些人口交易中,“定货”-“采购”-“运输”-“验货”-“交易”,“产供销一条龙”。犯罪分子接了“订单”才“采购货物”,避免买来的孩子滞留在手中,既节省了喂养成本,又降低了罪行暴露的风险;而境外收养人“验货”(体检)不合格甚至还可退“货”退款,在被柯建新贩卖至新加坡的儿童中,就有3名因身体不合格而被退回来,确保了“交易公平”和“货物质量”。

由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日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两起案件主犯柯蓬捷、柯建新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介绍收养”成为贩卖儿童的“合法”外衣

两案涉案儿童共82名,全部被贩卖至境外。除3人因健康原因被退回国内,其余79人均由新加坡当地人收养。国内犯罪分子与境外人贩相勾结,使贩卖出去的儿童至今无法返回中国,给被害儿童及失去孩子的家庭造成了难以愈合的创伤。

为了掩盖其犯罪事实,犯罪分子往往以“介绍收养”作为“幌子”,甚至将境外收养人带到事先物色好的儿童家中“验货”,由收养人与孩子家长直接交易,使其贩卖儿童罪行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据一位姓傅的母亲证实,柯蓬捷曾经将新加坡的两位收养者带到她家中,付给她12000元后,抱走了她的女儿小桂。案发后柯蓬捷辩称,他并没有先购买儿童,而是新加坡方面确定领养后才把儿童带去的,他只是收养的介绍人。但这个姓傅的母亲不知道,她的女儿一经转手,柯蓬捷至少可以获利2万多元。

柯建新一案中,公安机关在柯建新家提取了经新加坡律师公证的送养法律文书20份,送养声明和协议7份,同意送养和出生医学证明1份,证明了28名被贩卖的儿童在新加坡得到收养。通过境外法定程序使被卖儿童得到收养,案犯为自己贩卖儿童的罪行蒙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

然而法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柯建新按照境外人贩要求物色儿童,先与儿童父母等商定价格,再运送儿童出国交接,收取与同伙约定的价款,其行为即是收买儿童并予以贩卖的行为,介绍收养仅是贩卖儿童的借口而已,出卖儿童并从中非法牟利才是其真正的目的。

 

“货源”从何而来?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两起案件的82名受害儿童中,竟有48名是被他们的亲生父母或卖或送给了人贩子。

2001年底,案犯柯建新跑到一个姓郑的妇女家中,问她愿不愿意把两个女儿中的一个卖给他,抱去新加坡让人抚养,双方经过讨价还价,终于在2002年4月成交,该妇女以人民币140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小女儿卖给了柯建新,还提供了自己夫妇的身份证、户口簿、女儿的出生证明、同意送养书等材料给柯建新办理出国手续。不料小女儿到新加坡后,因尿道炎等症状被买家退回来,郑家只好退还了柯建新11000元。另外还有个姓吴的父亲,竟然把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儿送给了人贩子柯蓬捷。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家庭声称,经济上太困难,实在无法同时养活几个孩子。实际上更多的父母卖掉女儿,还是为了再要个儿子“传宗接代”。

被贩卖的82名儿童中,女孩共有60名,占73.2%。2002年,一对陈姓夫妇专门托人联系到柯蓬捷,以3150元卖掉了自己的第二个女儿,目的就是为了去买个男孩。还有对夫妻,已经有了两个女儿,1998年丈夫在县城打工时又抱养了一名男孩,因上不了户口,这对夫妇便以10000元的价格把刚出生三个多月的次女卖给了柯建新,并将抱养来的男孩申请性别变更顶替了亲生女儿的户口。

通过调查记者还发现,两起案件涉案儿童中,除去被父母抛弃的48个孩子外,尚有34名来历不明。这34名儿童究竟从何而来?据了解,2004年福建、云南警方联合侦破了“2·26特大拐卖儿童案”,该案情表明,国内跨省贩婴集团的“供应市场”在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地的贫困山区,而“需求市场”则在较为富裕、重男轻女特别严重的东部地区。一位安溪本地人估计,有大量来历不明的儿童从外地乃至外省拐卖至福建,经过倒卖转运到境外。甚至有的父母为了传宗接代,从外地买来男孩,却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给了外国人。如此一来,国内的贩婴集团就和国际人贩组织挂上钩,形成了庞大而又错综复杂的境内外人口贩卖网络,这将给打击贩卖人口犯罪带来更大的困难。

 

孩子是如何被运送出境的?

与以往采取偷渡方式向外贩卖人口的案件不同,福建两起跨国贩卖儿童案件中,被贩卖儿童都是通过公开的出境旅游、探亲等渠道被卖出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出境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据调查发现,直接从父母手中买来的孩子,人贩便凭借其户口办理赴新加坡的旅游护照。其余34个孩子来历不明,没有真实户籍资料。柯蓬捷、柯建新等人则先物色情况相近的儿童,再多次通过购买或欺骗的手段向其父母获得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户籍资料,为这些来历不明的儿童办理护照,以旅游或探亲的名义运送出境。柯建新还供认,申请表上儿童与新加坡收养人的亲戚关系都是虚构的,否则护照办不下来。根据相关村委会、学校的证明,有32名被柯蓬捷“运送至新加坡”的儿童现在仍然在家中或正在上学,事实上这32个孩子的户籍资料早已被柯蓬捷冒名顶替,为另外32个被贩卖出境的儿童办理了出国护照。

据案犯柯蓬捷于2004年9月向检察机关揭发,原安溪县公安局出入境科长许继光接受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许小琴的贿赂,对许小琴冒用他人户籍资料办理儿童随监护人出国护照的申请材料不认真审核,致使许小琴利用冒名顶替办法,将26名儿童拐卖到新加坡,检察机关经立案侦查已基本得到证实。

短短数年间,近百名儿童被接连贩卖出境,其中很多孩子户口是假的,出生证明是假的,境外亲属关系也是假的。而这些假资料在公安户籍、出入境管理部门那里却都能顺利过关。执法部门把关不严,使犯罪分子罪行屡屡得逞,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严重后果,值得警惕。

2005年8月10日,此案在泉州中院进行审判,被告人柯建新、颜秀传等以出卖为目的,将中国境内儿童贩卖出国,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柯建新参与拐卖儿童三十八名,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财产;颜秀传参与拐卖儿童九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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