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生被警方调查非礼案,后跳楼身亡,谁该负责
今天开始的国会辩论焦点,就是这起男生坠楼案。数名议员的质询主要就针对坊间关注的话题,比方说男生到底有没有事实非礼行为,审讯程序到底有没有疏漏或小题大作之处等。在他们的连番追问下,律政部长尚穆根解释了更多细节。
1)德贤中学男生林俊辉亲口向警方承认,他故意触摸了女生身体的一个部位。
事件还原:
1)根据组屋楼下闭路电视画面,1月25日中午,林俊辉在放学回家时,绕路到义顺组屋区的另一座组屋,并迅速跟着一名11岁女童进入电梯,看情形,两人应该互相不认识;2)电梯内的闭路电视清晰拍下了事发经过;3)闭路电视还有记录到,林俊辉在13楼走出电梯,他和女生在走出电梯后有简短交流,之后林到了12楼再搭电梯下楼。这显示林俊辉进入电梯的目的是要跟踪女童。
2)事发后一天,被派到学校进行调查的五名警员,没有穿警察制服,衣服上和他们开的汽车也没有印上“警察”的标志。但是,林俊辉之后在三名警员的陪同下被带到警署问话录口供的过程中,他虽然没被套上手铐,却是由一名警员在一般的公开式办公室的办公桌上录口供。
3)口供录完后,林俊辉被带进临时休息室,等待母亲去接。过后,警方在录了应儿子的电话,赶到警局接他的林俊辉母亲的口供后,林母办好了儿子的担保手续后,俩人一起回家。林俊辉在警署的时间约三个半小时,那是警方最后一次同林俊辉接触。
4)据警方情报,林俊辉同母亲,还有随后赶到的姐姐回家后,吃了午餐,并玩手机游戏。在林母在结束了同学校辅导员的电话通话,告诉林俊辉他隔天不能去参加学校露营活动后,下午4点20分左右,林俊辉就从自己的睡房窗口跃出,坠楼倒卧在组屋楼下。
林俊辉身前睡房
律政部长尚穆根发表的声明指出,根据已有证据,林俊辉不会被提供;他也会为警方的办案程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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