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 星期日

家长怒指训导主任滥罚 小六生挨6鞭 警列蓄意伤人案

(新加坡5日讯)小六男生与同学产生冲突,大腿被抓伤流血,过后被训导主任鞭打,双手和腿部出现六处伤痕,家长不满校方没有事前通知,事后也否认鞭打,怒而报警,警方证实以蓄意伤人案调查。

风波发生东北部一间小学。12岁男生的母亲江女士(58岁,家庭主妇)是在周二早上11时报警。

12岁男生向记者展示手上的伤痕,他说,训导主任训完话后,就开始鞭打他和另一名男同学。

江女士申述,校方在未知会她的情况下鞭打儿子的手部及腿部,造成六处鞭痕外,事后也未通知,直到丈夫接儿子放学回家时才惊见红肿鞭痕。

江女士说,上个月13日,读小六的儿子与同班男同学发生争执,对方被指抓伤儿子的大腿内侧,导致流血还留下抓痕。

“我两天后到学校要求了解事发经过,校方说会针对抓伤儿子的男同学进行适当处分,并且会尽快给我答复。”

江女士说,接下来校方没有再向她跟进此事,一直到周二(3日)早上,她接到老师通知,表示儿子和同一名男同学又发生冲突。

男生的左手臂可见两条鞭痕,右手有三条。另一条鞭痕在右腿后方。

江女士声称,儿子不满该男同学没有因之前的事故受到处分,因此在前天集会时踢了他的书包表达不满,对方也踢飞儿子的水瓶还手,还扬言要把他打倒,二人于是被带到老师带到会议室见训导主任。

“我跟老师通电话时听见儿子的哭声,立即跟丈夫一起赶下去了解情况,训导主任向我说明整起事件后表示,校方没有记过、留堂或鞭打的做法,发生这样的事只会发信告知家长。”

江女士说,两夫妻想接儿子回家却遭训导主任拒绝,表示儿子正在订正试卷的错误,过一段时间后儿子才被带出来。

“接出来后,我们才发现他的手臂有红肿的伤痕和淤青,一问之下才知道儿子和该男同学都被训导主任鞭打,两只手臂和右腿共六处鞭痕。”

江女士说,校方声称没有记过、留堂或鞭打的做法,却在她不知情下鞭打儿子,事后训导主任更否认鞭打,表示只是“拍打”。

由于不满校方的说法,江女士当场报警并向教育部投诉。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一起蓄意伤人(voluntarily causing hurt)事件通报,调查正在进行中。

被打心理阴影不敢上学

带儿前往验伤,男生被鞭打产生心理阴影不敢上学,母亲打算咨询心理医生。

江女士表示,儿子今年4月才因被同学绊倒而骨折,花了三个月恢复,结果8月就与该男同学产生争执被抓伤腿,因此她才亲自到学校了解情况,希望校方能采取行动。

“没想到他们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鞭我儿子,事后也没主动知会,是我们自己发现孩子的伤势。”

江女士之后带儿子到竹脚妇幼医院验伤。

“他说害怕老师再打他,不敢上学了,他今年小六,学业肯定会受影响,我打算带他去看心理医生,希望能尽快回归校园。”

据知,男生家里还有两名姐姐。

训导主任没通知家长

鞭打学生的双手和腿部多达六下,也没有通知家长,训导主任的做法或已违反当局规定。

根据新加坡《教育条例》(Education (Schools) Regulation),在校长允许下,对男生的鞭打只能打在手心或是隔着裤子的打在臀部。

在该条例下,鞭打学生的其他部位是明文规定禁止的,训导主任因此或违反《教育条例》。

另外,媒体较早前报道,教育部是在2017年调整规定,校方以往每次最多只能鞭打学生六下,如今已经下调至最多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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