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5日 星期五

新加坡如何维持社交媒体的“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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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交媒体乘势而起,成为全世界网民使用最多的工具之一。然而,社交网络的即时性、互动性在给人们提供方便快捷的分享平台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在社交网络上有人发表不负责任言论,谩骂、贬损、欺侮他人,甚至宣扬恐怖主义的活动比比皆是。鉴于此,多国通过法律行政和商业监管等手段,力图加强管控社交媒体。日前,环球网特别推出“国外如何管理社交媒体信息”系列策划报道,向网友介绍别国经验,并与网友共同探讨如何促进社交媒体的健康发展。本期介绍新加坡社交媒体管理情况。

 

到新加坡观光旅游,在游人如织的唐人街“牛车水”,您很可能会看到这样一句话:“Singapore is a fine city”。在售卖旅游商品的店铺里,到处挂着印有这句话的纪念文化衫,还有一些钥匙扣和印章的小纪念品上也有类似的文字。

 

从字面上讲,这句话像是在说“新加坡是一座极好的城市”,其实这是普通的一句话,为何要印在纪念衫上呢?

 

如果问一问周围的新加坡人,他们定然先会心一笑,然后解释说:这是一语双关,因为“fine”也有罚款的意思。这句话也是在自嘲,在新加坡,因为法律条款覆盖面极其广泛,事无巨细,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能一不小心就触犯了什么条例,会遭到罚款。打个比方,如果您在社区的有棚走廊抽烟,就违反禁烟条例,可能面临200新元罚款,合人民币1000元左右。

 

有意思的事情是,新加坡的法律法规延伸到对互联网方面的管理,却有一套不同的思路。新加坡的互联网行业由2003年成立的新加坡传媒发展局(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简称MDA)管辖。传媒发展局有两大主要职责,一是对互联网的内容进行管理和规制,确保青少年远离不适宜内容,维护社会道德标准,鼓励行业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实施良好的产业政策,提供好的环境,鼓励创新,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根据传媒发展局官网的政策总述,传媒发展局对互联网内容进行“清简”式的柔性管理方式,尽可能减低对互联网内容和使用的干预,使得互联网产业能够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新加坡的社会媒体渗透率和使用率非常高,主要流行的是Facebook, Twitter, YouTube, Linked In以及Pinterest 等网站,根据新加坡本地报纸《Today》的报道,新加坡网民社会媒体的渗透率在2014年1月就达到59%,在社会媒体用户数量庞大的24个国家排名中第二,远远高于全球26%的平均水平。在手机即时通讯市场,WhatsApp, Line以及微信等,都有十分广泛的用户。针对如此庞大数量的社交媒体用户,新加坡并没有专门针对社交媒体服务商和社交媒体用户制定或者颁布法律条款。

 

对于互联网行业而言,新加坡的《互联网运行准则》(Internet Code of Practice)适用于所有的互联网服务商,不论是新闻内容网站,还是社交媒体网站,都应统一遵循《互联网运行准则》。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运行准则》中关于互联网内容的说明,大致将互联网服务商分为两类,一类是自己制作和上传内容的网站,比如新闻门户,这类网站能够自己控制自身平台上的内容。这些服务商需要在上传内容之前考量内容是否符合新加坡政府关于信息传播的相关条款;对于已经存在网络的文章,要按照政府的指示进行删除和屏蔽。第二类是对自身网站或者平台内容无法控制的网站,针对这些网站,部分关于信息管制和传播的条款不适用。比如Facebook,Twitter等,大部分社交媒体网站,只是信息传播的平台,基本上是“用户生产内容”,这些网站不必预先监视或者审查内容。也就是说,如果有不适宜言论出现在社交媒体上,社交媒体服务商只需按照免责条例配合政府进行处理。

 

对于社交媒体网站的用户个人或者企业而言,社交媒体上的不当言论,依据现有法律,基本上都有法可依。新加坡的网络、手机、后台均采取实名注册制。新加坡的《国内安全法》、《煽动法》以及有关种族问题的规定等,适用于个人在社交网络上的发言。比如最近,33岁的新加坡男性公民鄞义林在个人博客上发表一系列质疑新加坡政府不正当使用公民公积金的文章,遭到了李显龙总理的“诽谤”起诉。李显龙指控鄞义林影射李总理身为新加坡政府投资局主席,失信于新加坡国人,要求鄞义林删除文章,公开致歉并要求诽谤损害赔偿。这里且不论鄞义林和新加坡总理孰是孰非,只是说明,对于社交媒体上的言论,新加坡基本都有可以依据和参考的法规规范来对公民言论做出衡量,进行管理。

 

对于手机即时通信软件而言,新加坡的市场状况和中国具有一定区别。微信新加坡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用户,但是尚未成为主流,而其他流行的手机即时通信工具,大部分则不具备微信的公共账号功能。所以手机即时通信工具在新加坡还不具有太强烈的公共平台属性。

 

从法律层面来讲,总体上新加坡政府尽量避免干涉互联网包括社会媒体网站的行业发展;在对社会媒体的使用上,依靠已有的关于公民行为的法律准则,对社交媒体的内容和使用进行管理。

 

新加坡从多方面着手加强网络健康,成立行政组织,广泛听取社会意见。面对网络世界的飞速发展和巨大转变,新加坡政府2012年8月成立了媒体通识理事会(Media Literacy Council)。媒体通识理事会一方面极力推广互联网,尤其是社交网络的健康使用教育,引导公众对网络媒体的认知;另一方面协助政府推出适宜产业发展的政策。21位理事会成员都是来自商界、社交媒体从业者、教育界和社区组织的代表,他们主要负责使用开放和透明的方式咨询媒体从业人员、社交媒体意见领袖、社区等主要利益相关者,了解他们的关注点和诉求。2014年7月,新加坡媒体通识理事会就与Facebook合作,推出了一份面向本地青年的社交媒体手册——“分享前三思”(Think Before You Share),旨在让青少年了解如何更安全且负责地使用社交网络,避免所分享信息中的不当内容给自己或者他人带来伤害。

 

在社会舆论的引导方面,新加坡政府积极引导、国家为先,避免冲突、种族和谐等社会价值观。由于新加坡多种族社会的复杂性,种族言论在新加坡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2012年10月,新加坡职总会员部(NTUC Membership)的女性管理人员张爱美(Amy Cheong)在个人的Facebook页面留言,抱怨楼下的马来族人婚礼庆祝持续数天,噪音嘈杂,并声称此类结婚仪式50新元就能办妥,便宜的婚庆仪式是新加坡离婚率高的主要原因。结果就是这样一条发言在新加坡社会媒体上被疯狂转发,引起轩然大波,公众对她的种族歧视言论非常愤怒,导致她第二日即遭公司开除,最后不得不远走澳大利亚暂避风头。职总会员部作为政府下属企业,在事情发生后,向公众致歉,并表示对种族歧视言论零容忍。

 

从商业发展的角度来说,对于互联网产业,和其他产业一样,政府采取一贯积极的方式,极力为国际大公司比如Facebook等,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投资发展环境,同时也为本地创业者积极提供政策支持。新加坡政府采取务实的态度,自身也积极融入社交网络和互联网产业的变革,在多个社交网络平台都设有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账号,与民众进行互动和沟通。

 

除此之外,新加坡政府积极鼓励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等机构的建立,倡导行业自律,遵守行业规范。新加坡十分重视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同时利用教育资源,成立志愿者组织,对家长进行教育辅导,促使他们能够对孩子在互联网的活动以及使用时间等进行更好的调节和引导。

 

 

新加坡“软接触”管理互联网

 

新加坡的互联网技术发展较早,早在1997年,互联网技术已经逐渐在新加坡开始普及。根据世界互联网数据 (Internet World Stats)机构的统计,新加坡的互联网普及率在2013年达到77.2%,大大高于东南亚国家40%的平均水平,在亚洲仅次于韩国和日本。与此同时,世界经济论坛在2013年的《世界信息技术报告》中,则把新加坡排在了第二的位置,体现了新加坡在国家层面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重视和应用的程度。因此,对互联网这一“无国界空间”的管理以及使用,很早就纳入了新加坡政府的国家治理体系。

 

新加坡对于互联网以及随后衍生的社交媒体例如Facebook, Twitter的管理,采用了一种“软接触(light touch)”的方式,即政府不承担主动大范围管控互联网和网上内容的责任,而通过发布指导意见、行为准则等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引导互联网从业者、社交媒体、网民进行自我管控。而政府部门则退居到幕后,通过其他渠道教育网民,并支持互联网从业者发展壮大。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作为网络媒体的直接管理者承担主要的教育引导责任,而新加坡资信局则承担通过财政和技术手段支持互联网从业者发展的责任。

 

不过,在1996年通过、并仍然有效的“互联网分级自动许可”制度帮助政府机构对网民和社交媒体保留了法律上的管理关系。该制度自动将每一个在互联网上提供服务或内容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作为许可的接受者,也就是说每一个新加坡网民和网络服务商都因为这样的自动许可而必须在法律意义上遵守同网络和社交媒体有关的规章制度,发布于1996年的《互联网行为准则》就是这样的规章之一。因此,当政府认为某些内容不适合在网络或社交媒体上发布,他们有权要求内容提供者删除此类信息。新加坡政府对不适合内容的的定义是:有害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国家和谐,或有悖于普遍接受的道德伦理。

 

2013年5月,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发布新的规定,用以应对迅速增长的网络自媒体和新闻客户终端。新规定要求所有新闻网站都必须向政府申请经营许可,并上交5万新元(约25万人民币)作为保证金。除此之外,当政府部门认为某些网络内容不适宜发布,内容发布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删除。新规定对于新闻网站的定义是:连续两个月平均每周至少发布一条有关新加坡的时事新闻、并且每个月来自新加坡IP地址的访问量在5万次以上的网站或客户端。

 

这一规定的实行,在新加坡新闻从业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弹。除了像雅虎新加坡、MSN新加坡、亚洲新闻网这样的专业新闻网站之外,很多一些民间的网络论坛成为了新规定范畴当中所谓的新闻网站。对于一些没有大量财政支持的论坛管理者来说,5万新元的保证金无非是一笔巨大的开销。24小时删除的指令,更是被一些网络博主和海外媒体指责是新加坡政府控制新闻传播的方式。

 

另外,新规定并未明确说明网民的私人博客、Facebook账号下发布的新闻观点和评论是否也算是“新闻网站”。对于此,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在其官方Facebook账号上澄清称“在个人网站和博客上发表的新闻观点并不在新规定的新闻网站范畴当中,因此不必申请许可”。然而,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的一份报告中指出,Facebook上的发布内容并不是法律意义上有约束性的条款,而且政府在对新规定解释的模糊措辞使其在日后的推行过程中有了很大的弹性空间。

 

虽然该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在新加坡注册的网站,但时任新加坡新闻通讯及艺术部部长的雅国博士在接受《商业时报》的访问时曾表示,要在未来一两年内将这一规定拓展到在国外注册、但是把新加坡作为主要市场的新闻网站。因此,《经济学人》在对新规定的评论中质疑,新加坡政府是否在改变对互联网的“软接触”管理策略?但也有的学者认为,这项改进的规定是为了提高互联网从业者的要求,对网络内容提出更严格的标准,将新媒体、社交媒体和传统媒体一视同仁。

 

除了对互联网从业者进行监管之外,媒体管理局作为新加坡互联网的直接管理者,也对网络内容进行持续的过滤和审查。新加坡象征性的禁止了新加坡用户对100个含有色情和其他不适宜内容的网站的访问。但是,正如另一位前新闻通讯及艺术部部长吕德耀所说,政府所做的只是表明不支持的态度,并不会通过大范围的技术手段阻碍用户网络访问。

 

新加坡政府对于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非常大,在近年的由网络引起的纠纷中,诽谤占了相当的比例。被告一旦最终被法庭判决有罪,则要支付数目很大的罚金。曾经有过学生在网上发言攻击老师,最后被查出是诽谤。鉴于学生还未成年,法庭从轻判决社区服务。除了网络谣言,政府也对煽动种族、宗教仇恨的网络内容严厉打击。2012年,一位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的职员在Facebook上发布针对马来族裔的种族歧视语言,这个帖子除了立刻被勒令删除之外,这名职员也被所属的部门解雇。

 

更多时候,新加坡政府对网络环境的维护依赖于网民的自我管理和互联网服务商的配合。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学校、社区、网站、论坛,对网民进行教育和引导,鼓励网民在网上主动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有序。多起由互联网发帖引起的纠纷,都是由于发帖者无法承担网民们带来的巨大压力而主动删除涉事帖文的。

 

对于新加坡来说,互联网并不只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被政府视为一项战略性产业,要把新加坡打造为东南亚的媒体和信息中心(Mediapolis)。因此,政府对互联网的态度仍然是支持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帮助本地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与此同时,维护网上空间的秩序。

 

 

新加坡对社交媒体管理的宽与严

 

在网络已经全面渗透进社会活动空间的e时代,社交媒体也成了人们平时沟通,获取信息,表达看法的一个最主要平台。中国近日发布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作为当下最盛行的网络社交工具之一—微信,首当其冲被认为会收到较大影响,因此该条例也被广为流传为“微信十条”。

 

网络监管问题一直是各国不断讨论的话题,尤其是在一些亚洲国家。管得太松,会对社会稳定,舆论导向甚至国家的安全带来隐患甚至损害;管得太严,又给大量需要网络自由度的网民带来不变,也使当局的民主形象受到影响,进一步导致西方国家就“人权”问题对其进行谴责或干涉。中国“微信十条”的出台其实是在意料之中,眼下微信风头正劲,各种不实信息被大量转发,甚至是带有诽谤意味的谣言也被广泛传播;再者,由于微信覆盖面广,门槛低,让小生意者从中看到谋利空间,将之演变成宣传产品,公布购买信息的低廉商业平台。三年前席卷中国社交网络的微博,也经历过这样一个过程。和中国一样,新加坡也有人们广泛使用的社交媒体工具,比如facebook 或者twitter 之类的。那么,新加坡社会有没有这些滥用网络资源的现象?而政府又是如何应对的呢?

 

作为全球网络占有率和使用率人均最高的国家之一,新加坡对电子网络一体化的发展十分重视。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的应用,都已深入百姓生活当中,为日常社会活动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对于网络社交媒体的运用,大多数新加坡民众依靠它来获取信息,表达观点,传达感情。同时,新加坡政府也非常善用社交媒体平台来体察民情。有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政府各部门及官员建有网站300多个、facebook账号200多个、YOUTUBE账号100多个。作为国家总理,李显龙在facebook上开设的公开认证账户,每发一次信息,就有近3000-6000的跟帖或“赞”。当局对时政的态度,对遇难者的悼念、慰问,或是对民众意见的反馈,甚至总理出访的一些逸闻趣事,都在李显龙总理的facebook主页上有所体现。facebook俨然站在了新加坡实时动态的最前线。更有甚者,曾经就一中国留学生在facebook上“辱骂”当地人的事件,新加坡人展开了激烈争论,排外情绪一度升温,当事人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最后不得不通过总理在facebook上的发言,才“调和”了大家的情绪,排外思想也得到了缓解。

 

由此可见,从民间普通百姓到精英人士到管理阶层,新加坡社会对社交媒体都非常依赖。这一方面有赖于当局对社交媒体的推广和重视,以及电子网络一体化设备在新加坡得到的广泛运用;另一方面,政府对网络媒体的严格监管,依法管理,从严处罚,从另一个角度保障了新加坡网络空间的正常化。

 

早前媒体对新加坡的网络监管制度就做过许多类似的相关报道。在1996年,新加坡颁布了《广播法》和《互联网操作规则》,对主体分类、审查责任以及政府配合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四条第一款特别惹人注意:禁止播发“有违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国家和谐以及新加坡法律所禁止的其他内容”。这两部法规也为后来新加坡互联网的管理包括社交网络的信息传播管理打下了基础。

 

新加坡对社交媒体的管理可以这样形容:有一定宽容度,但一旦违规便面临严惩。也就说,踩在灰色地带或是出界一点,当局或许会容忍;但是一旦踩了底线,便会依法严惩。那么,什么内容会触及底线呢?

 

-有损社会治安稳定 和国家安全的言论;

-破坏种族和谐,损害宗教自由、种族平等的言论;

-恶意损害领导人形象的内容;

-发布色情暴力污秽的内容。

 

关于第四方面,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会施以严厉的处罚外,新加坡政府联合监护人也主动出击来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安全。1999年新加坡成立了志愿者组织互联网家长顾问组,由政府出资举办培训班,鼓励家长指导孩子正确使用互联网,家长也欣然积极配合,这一道政府、家长合力建起的屏障帮助未成年人的网络世界净化了不少。

 

除了这几点外,其他的抱怨、投诉或者不满情绪的宣泄,都是在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比如地铁发生故障问题,影响了民众出行,这样的投诉不仅不会视为底线,而且会被当局采纳,接受意见并作出合理解释。

 

在商业广告问题方面,新加坡民众所用的网络工具与该公司的规定密切相关,还是以facebook为例,如果要推送广告文,则需要产生相应的费用,加之新加坡民众对网络文化达成了普遍共识,将个人账户用作宣传商业信息平台的例子还并不多见。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相比其他国家,新加坡人口较少,范围集中,管理也更直接有效,法规条例一旦出台,鲜少有人对此置若罔闻,行事会更加谨慎。但另一方面,虽然新加坡向来以“法治”、“铁腕”风格著称,但对社交媒体的管理却并非那么不近人情,留一些余地和空间给网民们,掌握好这中间的尺度同时,也积极利用这一管道与民众沟通,这是新加坡针对自己的国情制订出的相应对策,但或许对中国当下的社交媒体管理也能带来一些启示。

 

(来源:环球网,作者:叶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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