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名医林美丽,给文莱王室2480万新币的天价帐单那些事
● 前言 ●
今天说的这个事,应该是足以载入新加坡医疗史的著名案例。一是时间长,各种互撕大战延续了近十年。二是双方来头都不小,一方是著名的肿瘤外科医生林美丽Susan Lim和丈夫迪帕克·夏尔马(Deepak Sharma,前花旗私人银行全球主席),另一方则是文莱王室、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和卫生部。三是引发案件的是一笔巨款,林美丽医生就2007年110天的治疗服务开出了2480万新元(是,你没看错,是24,800,000新元)的账单,平均每天近23万新元!
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这个长期盘踞媒体头条的案子吧
林美丽医生人如其名,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大美人。她一路以来都是优等生,毕业于莱佛士书院,1974年获得奖学金到澳大利亚的莫纳什大学学医,学成后归国。而她也在专业领域也非常出众,1984至1988年在英美进行研究和行医期间获奖无数,在英、美医学界拥有一定知名度,这包括英国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奖学金,并在1984年以普通外科最优秀的候选人荣获了金牌奖。她在英国剑桥大学进修移植免疫学博士学位时,获得了温斯顿邱吉尔奖学金。
在1990年她作为首席外科医生参与了新加坡及亚洲首例肝脏移植手术。她也是新加坡首个获美国延续医学教育学院奖项冠名的医生,美国延续医学教育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Continuing Education)在2008年把“腹腔镜和微创手术促进奖”命名为“林美丽医生腹腔镜和微创手术促进奖”,以表扬她的成就,这是这所学院首次以医生的名字为奖项冠名。
林美丽医生还为新加坡引进了首台四臂达芬奇医疗机器人——在以男性为主的外科领域,林美丽医生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
▲(年轻时的林美丽医生)
从公立医院辞职进入私人执业后,她创办了各种医务所,包括林美丽诊疗所,以及乳房扫描和手术中心等。她属下的团队里有22名员工,包括有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
这么有名,医术又得到多个专业机构认可的医生,自然也不缺有钱有名的病人。2001年,林美丽医生接待了一名身份尊贵的病人——文莱皇后的妹妹彭吉兰——开始治疗她的乳腺癌。没想到这位病人成为了一场长达几年互撕大战的导火索。
林美丽医生在治疗期间,与病人建立了非常深厚的关系。病人在病情加重后,哪怕背痛得不能起身不能走路,也不要看其他医生,坚持只找林美丽医生看病。林美丽医生俨然成为了病人的私人助理,包括为她安排行程,甚至购买按摩椅。
据林美丽医生的代表律师说,林美丽对王室病人24小时待命,并从2004年起就扮演这种不可替代的角色。在长达6年的治疗时间里,林美丽医生与病人背后的文莱王室都维持着这种友好的关系,文莱王室也一直为林美丽医生提供的专业医疗服务欣然买单,2005年和2006年治疗的收费,分别是415万元和646万元。
直到2007年8月病人不幸因病过世,这份友好的关系骤然破裂——林美丽为病人过世前,她所提供的2007年共110天(其中有33天在文莱)医疗服务,开出了2480万新元的天价账单。而文莱王室不仅拒绝买单,还将这件事捅到了新加坡卫生部那里。卫生部向新加坡医药理事会的投诉,最终引发了诉讼案。
其实在文莱将这事捅到新加坡卫生部之前,林美丽医生不是没有采取过补救措施。她先是在2007年8月1日,致函文莱卫生部常任秘书,说要取消一些账单(控方律师指出这些急于取消的账单都是报大数的账单),也提出要给那些她在本地提供给女病 人的治疗所涉及的收费以25%的折扣。可惜文莱方面并没有理睬林美丽医生所主动释放出的“善意”。
一看架势不对,到了2007年11月12日,林美丽医生又一次写信给文莱卫生部常任秘书,说要取消她和医疗团队在110天中,在新加坡施诊的收费。 她表明只会收取33天在文莱的费用,即2007年6 月14日至6月17日的收费,为每天5万元;6月18日至7月16日,每天收费为2万5000元。
文莱方面想必这次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还是不予理睬。到了2009年1月,林美丽和丈夫跟文莱卫生部接触时,表明对方只要发信誉状给她以及不再追究,她就准备取消所有收费,分文不收。可惜文莱方面是下定决心撕破脸,势要将这个代表着文莱皇后失去妹妹悲痛心情的御状告到新加坡卫生部那里。
林美丽医生的内心想必是极度崩溃的,要知道分文不收已经是赔本赚吆喝了,没想到还是无法让文莱方面撤下状纸——文莱官方说,我们只要求一张公平的账单,而不是一张打折的账单。
如果文莱卫生部和林美丽用微信,大概是这样的对话:
终于,医药理事会纪律委员在2010年展开了就此事件的调查,还聘请了三位名医作为证人,发表对收费的不同看法。其中两名专家,著名外科医生方雅锡和鹰阁医院肿瘤专家陈有禹医生,都认为平均一天超过20万新币的收费超出一般收费范围,唯有国立癌症中心院长苏启智教授认为一天可以收10万元。
而对于2007年6月14日当天,因病患病情严重,林美丽医生需要立即飞往文莱的收费45万元,也是合理的,因为这还包括了机票等各项费用。
但过后不久,上述的三位委员在听审中途陆续撤除了自己的委员资格,医药理事会不得不委任第二个纪律委员会要展开另一轮调查。
这时林美丽医生不干了,据她主动向媒体爆料指出,领导第二个纪律委员会的新加坡保健服务集团的总裁陈思杰教授,30年前追求过她,但她以性格不合拒绝,闹得不欢而散,两人不仅做不了情侣,连普通朋友的情谊都断了。这么恶劣的关系,怎么可以让由对方领导的纪律委员会来对自己进行调查呢?
不过貌似这个狙击纪律委员会的招数没有成功,因为陈思杰教授过后写信公开表明自己从未追求过林美丽,连想都没想过,两人之间也不因此存在什么罅隙。
▲(陈思杰教授)
▲(林美丽医生)
虽然闹出了个桃色事件的插曲,也不能阻止医药理事会在2012年作出对林美丽医生采取处分的决定,处分的具体内容是吊销她的执照三年、罚款1万元、书面谴责和令她承担医药理事会所有费用。以林美丽医生的捞金能力,罚款1万元和承担医药理事会的律师费用都是毛毛雨,但吊销执照三年却是非常严重的处罚,在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她不服,上诉至上诉庭,可惜三司特别庭在2013年驳回她的上诉,维持原判!三司的判词显得铿锵有力:“每一名医生都有道德责任收取公道、合理的费用。而这项责任不能由医生与病人之间的协议取代。医生有不可占病人的便宜的道德责任,这责任凌驾于合约和市场力量。” 为这起纷扰了三年的纪律案件画上句点。
至此第一轮结束,林美丽医生完败。
当然,她的生活并没有因此受到太大影响,虽然不能看病人,但仍然出国出席各种专业会议以及四处游玩,2012年还去TED做了一场有关移植细胞的讲座(http://www.ted.com/talks/susan_lim) 。顺便还在同年以3900万新元的创纪录价格,卖出了一栋圣淘沙升涛湾的豪宅。
在前一轮与医药理事会的诉讼中,代表医药理事会的是杨康海高级律师和何贝旋律师。他们为医药理事会打赢了这场众所瞩目的官司后,按规定,林美丽医生不仅需要支付罚款,还需要承担在这场官司中,医药理事会的所有诉讼费用,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付给两位律师的高达100万7000元的律师费。
▲(林美丽医生和先生)
这次夏尔马向新加坡律师工会投诉,指出这笔高达100万7000新元的收费过高,多收了超过63万的元律师费。这次,撕架的对象换到了另一个备受尊重的行业——律师,不过律师公会竟然驳回了这一投诉。
夏尔马转而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让律师公会重新检讨他的投诉。高庭后来把律师费减至34万元,比原有少约三分之二, 但医理会上诉后,又增至37万元。
另一笔来自医药理事会的索赔为33万7千新元,其中包就括两场纪律委员会听证会费用,传召两个专家证人的费用,和一些杂费等等。法官砍来砍去,林美丽医生只需付 31万7000万元,是原额的约四分之一。
但这次轮到医药理事会不服了。这次的事件特别复杂,据说光是听证会开始前的相关文件就有12531页;上庭前,律师光为证明林美丽医生报大数收费,就准备了一份长达232页的表格。准备如此复杂的资料,每小时1050新币的律师收费是非常合理的(想想林美丽医生只需要24小时待命,就开出一小时近1万新币的专业费账单,这1050新币的时薪真的是良心价了)。
这场和律师们的群撕,又是持续了几年的战争,直到今年上半年三司庭驳回了林美丽医生代表律师的上诉,判决林美丽医生需要支付给医药理事会23万5千新元的律师费(比上次又少了一些)。
第二轮,林美丽医生和新加坡医药理事会代表律师各有输赢。
2014年,林美丽医生在2013年法庭驳回她的上诉,判她需要停牌三年后,又聘请立杰律师事务所的李永铭律师,代她向文莱王室追讨医药费,毕竟该处罚的处罚了,文莱王室该给的钱也该给了——不管当初的账单有多么的不合理,林美丽医生及其团队还是为患者提供了周到的服务,而这些服务都不是免费的。
李永铭律师透露,这些医药费包括患者彭吉兰从2007年1月 15日到8月16日所使用的医疗服务,外包给其他医生的项目,以及雇用飞机将病人带回文莱的费用。像外包给其他医生的项目的总数额,就高达325万,其中的23万6000元由林美丽的诊所支付。
林美丽为彭吉兰提供医疗服务期间的医疗团队,至今仍然有三名独立麻醉师还未收到任何收费。他们中的曾景武医生就向《海峡时报》透露,他在文莱照顾这位病人超过2个月的时间,非常努力工作,现在却一分钱都没有收到,感到很不公平。他的费用是上面所说325万当中的268万。其余的费用应支付给林美丽诊所的三位医生和许多护士与行政人员所提供的服务。
目前还没看到这个案子的后续,也不知道文莱王室到底付钱了没有。不知道为啥,我觉得这一连串撕叉大战的最大赢家是律师耶~
● 后续 ●
其实林美丽医生的麻烦还没结束。由于她也有在英国注册执业,因为在新加坡被判罚有罪,英国医药理事会(GMC)在今年初对也对她展开了调查。如果认定林美丽医生罪成,GMC有权利将林美丽医生从执业名单中除名。
林美丽医生曾前往伦敦高庭,要求GMC停止对自己的调查,理由是不当行为发生在2007年,现在已经过了5年的追溯期,换句话就是要找自己的麻烦已经太迟了。可是她的请求被驳回,Haddon-Dave法官说:首先林美丽医生有主动告知英国医药理事会,自己被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处罚的义务;其次五年的追溯期,是从新加坡医药理事会判罚生效,也就是2013年算起。
▲(位于伦敦的GMC总部)
若是以新加坡医药理事会调查的进度来估算,等到英国医药理事会的调查终于有结论的时候,想必林美丽医生在新加坡已经复牌了吧……
(作者:冰糖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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