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奇葩律师说:女子被非礼只怪胸太大!他自己还一身蚁呢
最近,新加坡律师界出了个奇葩。在一起非礼案审讯时,作为被告方代表律师的王新义,居然要求受害女子起立,查看她胸部大小,还认为如果受害女子穿着暴露,就是在诱人犯罪!
这一流氓举动,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律政部长尚穆根就狠批,这名律师的说辞,简直新奇。法官也说,律师的行为非常粗俗、可耻!
▲ (王新义律师)
上面所述非礼案发生在2014年的7月,一名24岁的男子和受害女生,同在大巴窑站地铁车厢内。也许是看到女生身材不错,男生就起了色心,趁着地铁人潮,“不小心”用手臂磨擦了女生的胸部。
▲(示意图)
受害女生很是勇敢,在感觉自己被非礼后,马上报了警!案件在前段时间开审。于是就出了这位刷新大家三观的奇葩王新义律师。
他在法庭上为涉案男子辩护时,就让受害女子站起来,盯着人家的胸部一个劲儿的看…在受到法官的质疑时,他还大言不惭地说,就是想看看女方有多吸引人!
原话是这样滴~~好吧,事情一定会有一个诱端。要一个人做出这种事情,那一定是有什么吸引他。如果是一个老太太,你会想去调戏她吗?
所以,我想看女方胸部大小是很重要的。如果她胸很大,当天又穿着低胸露腰装,那么当然…..会让人有更高的犯罪动机。”(这逻辑也是醉了…..)
受害女子被王新义的说法这么一搅和,情绪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感觉自己被冒犯了,还一度强忍屈辱的泪水。
这些当然都被法官一一看在眼里。在案件最后宣判时,除了罚涉案男子坐牢5个月,更是在44页的判词书里,用了整整7页,来批评王新义律师在庭上的不恰当行为!
法官说:“律师需要维护高专业的水准和操守,在承办案件时须有责任感,如果行为不当,就会影响到整个律师行业。王新义律师的行为,还远远无法达到新加坡律师应有的专业和行为标准。”
新加坡律政部长尚穆根也是怒了,紧接着就在Facebook上发帖,狠批了王新义一顿。
尚穆根部长说王新义在法庭上的说辞,简直是新奇的论述,闻所未闻,法学院绝对没这么教过!要是王新义知道,说出“有吸引力的女子才会被非礼”的男人会被阉割,他会有什么反应(算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吧!新加坡知名律师的犀利,真不是吹的)?同时,他也表示,已经派人研究,看能否在调查和审讯方面有些改变,让受害女性不再受到二次伤害。
说起王新义律师,他在业内早就臭名昭著了。前大法官杨邦孝,之前就曾不客气说过:王新义的行径,如同流氓一般!何旭明法官也说,王新义的言行猥亵、可耻,完全无法让人接受!
▲前大法官杨邦孝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王新义在公开场合侮辱女性了。在去年9月的KTV卖淫案件里,王新义就有口出“名言”过。
当法官向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姐,问起她和嫖客的性交易时,为嫖客做辩护的王新义就跟法官说:
—— 问她(小姐)有没有爽到?
在法官向小姐询问其他事情,小姐表示记不太清楚时,王新义说:
—— 记得性交,却不记得其他任何事情。
在辩方律师对小姐进行盘问时,王新义的嘴像停不下来似的,又说:
—— FxxK!
最后王新义因为这些粗俗行为,被罚款3000元、并支付律师公会6500元律师费。
除此之外,王新义打过护士、侮辱过女性、服用过受管制药物、被吊销过律师执照、坐过牢。他更是在一次超车撞人,看到受害者打电话后,出言挑衅:“干嘛打电话给你父亲,要打就打给李光耀或警察?”
就在大家批评王新义的粗俗言行时,王新义的毒枭身份,也被挖了出来!
2005年,王新义就被中央肃毒局指认为跨国毒枭!他把价值数百万元的克他命粉,从马来西亚运到中国大陆及台湾贩卖,最后在刑事法(临时条款)下被扣押。
▲(新加坡中央肃毒局)
毒枭!在新加坡贩毒不是死刑罪吗?为什么2005年发生的罪案,金额高达上百万新币,他到11年后的现在,仍旧活得好好的,还能在法庭上大放厥词?真是奇葩了。
无论如何,对于这次王新义在法庭上侮辱受害女性,企图扭曲事实的事,网友的心是难得一般齐,除了气愤还是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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