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新加坡留学,到底要不要签政府的“卖身契”?
编者按新加坡眼接到网友求助,咨询关于Tuition Grant问题,其实这是一个世界难题,希望广大网友给出“正解”。(新加坡眼注:新加坡Tuition Grant要求获得新加坡奖学金的外国学生在毕业后,留在新加坡工作一定年份。如果中途要去别的国家求学,则需要留下金额较大的押金。如果违约则需要付违约金。近年来,因为违约的毕业生增加,后来者申请奖学金难度增加。)
网友们大多都不赞成这样的做法。
超Steve:
請不要搞死兩個擔保人!失信逃bond丟國人臉…
关于少女头头的一切:
换个思路,如果不想留下来就别拿grant,未来还钱要多还10%违约金我记得,大学毕业之后的三年很重要,很多人谈恋爱结婚定居都在这三年里了,想走却为了履约留下其实挺烦的,但是为了未来学弟学妹们需要的时候还能拿到这种补助,签约了就得履行,要不就干脆不签。
神武应无恙:
你才20多岁,路还长
摄影达人_ssssss:
担保人如果在新加坡 担保人得替你还钱 还得加上利息! 既然签约了就去履行,要不就还钱!不要拿了人便宜就离开 丢咱们国人的脸
老年玩家唐爷爷:
可以先签协议,毕业以后如果想去其他国家看看,补齐金额就是了,这个不影响,不是说签了就没办法取消了
郑重提醒各位学子,在签Tuition Grant时,要考虑清楚,不履行合约不仅会对自己未来签证、也会对于其他学子产生影响。网友朋友们对此怎么看?欢迎给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