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申请结婚,被政府拒绝还要求离境怎么办?
最近有网友向新加坡眼求助,她向新加坡人力部(MOM)递交结婚申请后被拒了,还被要求离开新加坡!
这位网友手持WP准证,今年和先生在中国领证,回新加坡后,准备在本地登记结婚,他们在申请材料中还附上了中国结婚公证。
万万没想到,网友几天后收到了人力部的一纸拒书。
通知函称:“因为两人在获得MOM结婚准许之前便结婚了,违反了所持的工作准证的要求。由此,她(这位网友)必须离开新加坡,并且在一段时间内不得进入新加坡。”
▲以上图片来自网友奕只会飞翔的猪
在新加坡,正式结婚证明文件都被政府承认,不需要再次在本地注册。交给ICA等政府机构的结婚证,都需要有官方英文译本(可以是中国的公证,也可以是本地高等法院的翻译)。
但是,WP准证持有者不能随便和公民结婚。除非有人力部豁免权,也就是收到一封可以与公民结婚无需另行通知的信。
如果没有这封信,WP持有者要向人力部进行申请,通过后再结婚。如果没申请就在别国结婚,新加坡人力部便会将WP持有者驱逐出境,并且一段时间内不得重新入境新加坡。
对于这位网友的情况,她需要取消WP离开新加坡,等待丈夫为她申请LTVP(长期签证探访签证)后再入境。
接着网友又问工作能否保住?
工作的话,肯定暂时保不住了,因为网友准证已经被取消了。网友在丈夫帮忙申请到LTVP后,可以拿着公司offer,请其雇主申请人力部签发LOC(Letter of Consent)。LOC不占用公司人头配额和外劳税,可以直接工作。申请LOC时,剩下的准证有效期不能少于3个月。只有LTVP/DP(Dependent Pass)才能申请LOC。
所以在新加坡切记要摸清结婚条件,否则只能是“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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