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总警司犯案潜逃,引起市民不满,直接催生史上最硬核执法机关
46年前的今天,一家执法机构成立,令港岛成为全球最廉洁地区之一。英国总警司犯案潜逃,引起市民不满,直接催生史上最硬核执法机关。
上世纪70年代以前,港岛社会贪污状况非常严重,手中有职有权的公职人员,利用独享的社会资源,大干损公肥私之事。贪腐最厉害的人群,就是警探。在警探队伍中,贪污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不仅仅是警探,就连当时救急救难的消防队救火,火情来袭时,他们也都伸手要给黑钱,否则,即使是消防员到场,也会按兵不动,看着大火吞噬一切。
这些恶行引来市民的强烈不满,也让第25任港督的麦理浩也深感不安,长此以往,港将不港。随即,一件突发事件,逼生了一家特殊的执法机构,就是现在人们熟悉的、令贪官污吏们闻名丧胆的廉政公署。
事件的起因,是与一位名叫葛柏的人有关。葛柏是英国人,1922年4月7日出生于英国伦敦。1946年,葛柏在英国哈斯丁斯郡自治市的警察队当警员,1952年8月出任港岛警察队见习副督察。1971年12月1日,葛柏调任九龙区总警司。
1972年1月,葛柏以太太健康欠佳及自己体力衰退为由,要求提早退休,最终被核定于1973年7月20日退休。但是,在葛柏退休前的1973年4月,警务署长接获报告,指控葛柏贪污,因此警方检举贪污组开始调查葛柏的财产。调查发现,葛柏由1952年8月10日至1973年5月30日的总薪金为89.19万港元,但他的总财产竟有437万港元。
警方很快就查明,葛柏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超过430万元。葛柏贪污的消息被报界捅出来后,市民愤怒了。据媒体报道,葛柏任职的最后时期,受贿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平均每个月要收3万多元。20世纪70年代初期,中心区一套一百平方米的公寓房,售价只有2万港元左右。这一案件曝光后,在社会引起的震动是可以想象的。葛柏贪腐之事,成为板上钉钉的铁案。1973年6月,警方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17条第一节,要求他解释收入来源,亦禁止他离港。
然而,令市民们无法接受的怪事却在民众的眼皮底下发生了——葛柏竟然于1973年6月8日持警方证件进入机场禁区,避开出境检查,搭飞机经新加坡顺利逃回英国隐居。葛柏在被调查期间成功脱逃出境,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愤慨,市民们走上街头表达愤怒与抗议。为平息民愤,麦理浩委任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逃脱原因及检讨当时的反贪污工作。
百里渠也是英国人,1911年12月出生于苏格兰高地的巴富郡,1929年起,在爱丁堡大学主修法律,1935年取得法学士学位毕业,并进入总部设于伦敦的马来亚橡胶种植企业葛斯里公司任职,期后于1937年2月外调到马来联邦吉隆坡分部。二战时,加入吉隆坡的马来联邦志愿部队。二战结束,百里渠以陆军中校身份在英方临时军政府担任一级司法参事官,协助重整当地司法,并主持马六甲及芙蓉市两地的最高法院军事聆讯。1946年12月,百里渠履任九龙裁判司,。1971年3月,百里渠获进一步擢升为高级副按察司。
作为港岛警界的一员,百里渠对警队存在的问题很清楚,对葛柏案的相关情况也比较了解。不久,为破解此案,他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在报告中,百里渠反复强调,葛柏案早在两年前便已立案,但长期以来都没有太大的进展。关键的原因,是因为反贪室隶属于警队,根本无法独立侦查办案。百里渠在报告中还详细分析了反贪部门设在警察机构内部的弊端,建议成立一个独立的反贪机构,实施更为严厉的反贪污法。
为此,百里渠在他那篇著名的“百里渠报告”指出:“除非设在警队内部的反贪污部能从警方脱离,否则大众永远不会相信政府确实有心扑灭贪污。”该报告得到麦理浩的认同,在其推动下,1974年2月15日宣布成立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没有关系的独立的反贪组织”,原称“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现更名为“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成立后的第一件案子,就是侦办葛柏贪污、潜逃案。在英国警方协助下,葛柏于同年4月29日在当地被补,并且在1975年1月7日由廉署人员押解引渡返港受审,最终绳之以法。
廉政公署成立以前,港岛曾是个贪腐盛行的社会。廉政公署成立后,港岛的反贪工作赢得全球的广泛赞誉。廉政公署成立以来,一直以执法、预防及教育等三管齐下的方法打击贪污,致力维护香港公平正义、安定繁荣,并获得市民的广泛支持。
廉政公署成立后,人们有一个共识,即“廉政公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正如廉政公署的宣传词所言,“港岛优势,胜在有你和ICAC。”“你”是身处社会的每一个人,“ICAC”则是廉政公署的缩写:“你”的廉洁自律及对反贪防贪的积极参与,加上廉政公署的“不惧不偏、大公无私”,共同构成了一个竞争优势,即廉洁、高效、透明的政府运作机制和营商环境。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建立反贪机构并不难,难在如何从体制深层到具体运作,构筑强大而可持续的反贪公信力 。
因此,廉政公署成立后短短数年,港岛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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