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提“新加坡模式”,是不是晚了?
走“新加坡模式”错过了最佳切入点,问题何在?
深圳是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出现什么问题,都很正常,在房地产市场上,就出现了房价太高的问题,即使这样,还有人说,跟香港比还低得很呢,他们的意思是说,深圳房价一定要上涨,还有很大的投资空间。所以,深圳的房价总是涨不停,就是因为有这么一批人,有这么一个理论,深圳要跟香港学。
还一个问题,就是深圳的城中村小产权房问题,竟然高达50%以上的占有量,山西临汾出现的小饭店坍塌事故之后,不知道深圳有没有对城中村的建筑进行安全监测?
但是,这些问题,不能长期存在下去。香港房价绝对不能成为深圳比肩的样板。我们应该的想法是,支持香港政府采取措施,把香港的房价降下来才对,香港存在鸽子笼问题应该解决。高房价的结果就是鸽子笼,难道,我们在深圳能容忍鸽子笼出现?
临汾小饭店坍塌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自建房、小产权房这些没有经过监管的住房,存在更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就不是小事。何况,现在像万科这样的名牌地产商的项目,都不断暴露出质量问题。小产权房和自建房,不能再撒手不管了。
深圳提出学习新加坡模式,这个是很好的。新加坡模式是我们最早开始研究和引进的住房模式,但是,没有学好。不是因为,不好学,其实,新加坡模式不复杂。主要是根本的方面不在一个平台上,新加坡模式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我们的房地产搞着搞着,就成了“发展经济”的手段,这不是一个路子了,当然就没有办法学了。
现在,深圳开始重新捡起“新加坡模式”,也是天时地利人和。我们现在坚持“房子是住的不是炒的”定位,就和新加坡的住房方向差不多了。但是,由于,我们搞了20年的房地产经济,在房地产方面也形成了一定的框架结构,现在的难点就是,怎么在这个以“发展经济”为主的框架内,再把“新加坡模式”植入进来。
如果当时初建的时候,直接学习照搬,都没有问题。因为新加坡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当初也没有住房市场,一场地震之后,很多人没房住,为避免出现贫民窟现象。新加坡政府就制定了这么一个组屋计划,搞了一个保障房的体系。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房价已经很高了,这个和“新加坡模式”的低房价策略是不相容的,怎么办?让房价降下来吗?会有什么后果?如果,不降下来,那么保障房也搞个高房价出来,还有什么意义?
新加坡的住房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两点,也是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就是保障的归保障,市场的归市场。新加坡的办法很简单,组屋都是高楼大厦,但是面积都受到限制,保证“住有所居”,但是不能保证你住的随心所欲。不像我们搞经济房的时候,也高出200多平米的户型,当时,北京哪个国企开发商的意见是,穷人也要有住大房子的权利,你说他的意见对不对?反正最后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宝马奔驰都进来了。
新加坡模式另一个成功的因素,就是组屋可租可买,但是,不能转租不能盈利,可以退出,退出的话,还是退给政府,不能进入市场,也就是采取封闭运行。组屋小区住的永远都是需要组屋的人,也就是符合组屋条件的人。不符合组屋条件的人,谢绝入内。
如果某人发财了,有钱了,不想住组屋了,想买大房子了,想买别墅了,可以,那么你就要把组屋退出来。按照原价退给政府,而不能说,你把房子按照市场价,出售,这是不行的。你说,不退行不行?不行!你都是住豪宅的人了,还要组屋干什么?你说想转租出去挣钱,也不行,你没有这个权利!
简单不简单,简单得很,有效没有效果?肯定有效,能不能解决问题,肯定的嘛!但是,我国目前,这个情况,还能这么干吗?以前,也有人说过,买商品房的人都发财了,买经济适用房的为什么不能发财?这样,就把经济适用房也搞成了投资品。我们的很多道理,其实根本不是道理,但是,你又不能说他不是道理。很多事情,也就是坏在这些道理之上了。【本文由“马跃成”发布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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