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后疫情时代,亚洲国家将延续在推进自由贸易协定发展上的选择
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
1月14日,博鳌亚洲论坛在京发布了《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报告。《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报告系统研究了涉及亚洲经济体的主要自由贸易协定,分析研判了自由贸易协定对亚洲经济体的影响,并为促进自由贸易协定在亚洲的更好落实、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出了政策建议。
本公号将陆续分享报告中的精彩内容,今日分享的是报告的第一章,在这部分内容中,报告对亚洲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亚洲经济体和非亚洲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现状进行了清晰总结。
(报告中所呈现的相关统计数据仅截至报告发布当日。)
研究简介
近几年,经济全球化推进速度放缓,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势力上升,多边贸易体系的正常运作受到破坏,为世界经济增长蒙上阴影。2020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使世界经济雪上加霜。
作为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基石,世界贸易组织(WTO)在维护全球贸易秩序上的能力日渐衰弱。WTO在服务、环境商品、渔业补贴和数字贸易方面的倡议频频受阻;由于迟迟未能任命新的上诉机构成员,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停摆。在国际贸易骤减和贸易秩序遭受重创的背景下,一个新动向是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RTA)的快速推进。区域贸易协定在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维护世界贸易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与WTO总体规则的制定不同,由于参与成员较少,RTA具有谈判成本更低、灵活性更高的特点,各方的利益诉求更容易达成一致。据统计,区域贸易协定的数量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实现了快速增长,协定涵盖的内容也愈加丰富。截至2020年9月,已经公布且在实施中的RTA公告共有494个(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加入自由贸易协定的公告被分别计数,总计有305个RTA正在施行当中。2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标准,按照具体约定的不同,RTA可分为自由贸易协定(FreeTradeAgreement,FTA)、关税同盟(CustomsUnion,CU)、经济一体化协定(EconomicIntegrationAgreement,EIA)、局部贸易协定(PartialScopeAgreement,PSA)等。3其中,自由贸易协定是最主要的形式。
自由贸易协定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在WTO规则下所达成的地区性贸易安排。近年来,自由贸易协定不仅经常在地理位置毗连的国家间达成,而且已完全突破了地域界限。随着亚洲区域一体化的发展,亚洲地区也形成了许多各有特色的自由贸易协定及区域贸易协定(合称FTA/RTAs),许多亚洲经济体也与亚洲以外的经济体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据测算,目前全球范围内涉及亚洲经济体的FTA数量占全部FTA数量的一半以上。亚洲区域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已经形成。
亚太地区一些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是区域一体化进程的里程碑,尤其是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andProgressiveAgreementforTrans-PacificPartnership,CP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ComprehensiveEconomicPartnership,RCEP)的签署。CPTPP于2018年底正式生效,包括泰国、英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已提出加入CPTPP的申请,中国也在积极考虑申请加入。2020年11月15日,RCEP这个包括东盟十国、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和韩国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标志着多边主义的重大成功,RCEP将在促进亚太区域繁荣和共同发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除了广度与深度的拓展,近期的自由贸易协定还显示出了一系列发展的新特点。首先,越来越多的FTA在协定内容中提出了超越WTO规则的更高要求,如投资规则、数字贸易、竞争政策等。其次,越来越多的FTA在“小步快走”的节奏中慢慢形成,而并非一步到位。协定参与方在FTA形成过程中可能会先形成部分领域、部分行业的协定框架,然后再扩展协定覆盖范围。有时,FTA会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增添其成员经济体。随着区域间贸易协定的探索、发展和实践反馈,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经验也会推动WTO的规则谈判与后续改革。
为了深入研究自由贸易协定在亚洲的发展进程,分析其在推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本报告将研究目光投向涉及亚洲经济体的自由贸易协定。这些协定不仅局限于亚洲经济区域内部的贸易协定,如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FreeTradeArea,AFTA)、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TheGulfCooperationCouncil,GCC)等,也包括CPTPP等亚洲经济体与域外经济体达成的国际协定。
本报告系统地梳理了涉及亚洲经济体的主要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进展情况、主要特点等,对不同贸易协定的主要规则和标准进行了分析与比较,并深入探究了自由贸易协定规则改变对亚洲经济体带来的影响。以此为鉴,我们为亚洲经济体在自由贸易协定的具体施行和未来发展方面给出了合理化的政策建议。
预计在后疫情时代,亚洲国家将会延续在推进自由贸易协定发展上的选择,努力推动更大的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早日形成,帮助重塑国际贸易规则,为全球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亚洲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
总体情况。截至2020年6月底,据WTO统计,亚洲区域内部仍然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RTA)共有60个(见表1.1)。按时间维度来看,绝大多数RTA都是2000年以后生效的,仅有12个RTA是2000年之前生效的。其中,亚洲区域内部最早生效的RTA是1976年的亚太贸易协定(AsiaPacificTradeAgreement,APTA)。
从类型来看,局部贸易协定有8个,关税同盟有1个,其余51个均为自由贸易协定。亚洲区域内部成立的唯一的关税同盟为海合会,而PSA多涉及南亚国家,其中亚太贸易协定和南亚优惠贸易安排(SouthAsianPreferentialTradeArrangement,SAPTA)是涉及国家数量较多的PSA,分别涵盖了8个成员和7个成员。
目前亚洲内部仍然生效的51个FTA,从涵盖领域来看,大多数都涵盖了货物和服务贸易领域,有约20个FTA仅涵盖货物贸易领域。这些仅涵盖货物贸易的FTA,一些是由独联体国家之间签署的,一些是由南亚国家之间签署的,还有一些是土耳其签署的。此外,东盟和日本之间的FTA也仅涵盖货物贸易领域,但东盟各国与日本单独签署的FTA则是全面的FTA。
从区域结构上看,东南亚、南亚和中亚区域各自已经形成了统一的FTA,西亚区域也拥有了海合会这样覆盖6个国家的关税同盟,而东北亚国家之间并没有建立密切的FTA联系,仅有中国—韩国和日本—蒙古国两个FTA。从区域之间的联系来看,由于彼此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关系,东南亚、南亚和东北亚国家之间建立的FTA非常密集,同时这些区域大多数国家与中亚、西亚国家的FTA关系并不紧密。
从国别参与来看,日本、新加坡、印度、中国、格鲁吉亚、土耳其、韩国均是在亚洲内部建立FTA较多的国家(见表1.2),其他国家在亚洲内部建立的FTA都在5个以下。日本在亚洲内部建立了10个FTA,自由贸易伙伴包括7个东盟国家、东盟、印度和蒙古国。新加坡在亚洲内部建立了9个FTA,除东盟成员外,自由贸易协定成员还涵盖东亚的中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北,南亚的印度以及西亚的海合会、约旦和土耳其。如果从亚洲自由贸易伙伴的数量来看,新加坡排在第一位,共与23个亚洲经济体达成自由贸易协定,这主要是因为新加坡国内市场规模小、经济外向程度高,希望通过建立各类自由贸易安排来帮助其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印度在亚洲内部建立了8个FTA,涵盖18个国家,除韩国、日本外,自由贸易伙伴都是南亚和东南亚国家。中国在亚洲内部建立了7个FTA,自由贸易伙伴为格鲁吉亚、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韩国、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格鲁吉亚和土耳其均拥有连接亚欧的区位优势,不仅积极融入欧盟,而且与亚洲经济体也建立了较多的FTA。其中,格鲁吉亚在亚洲内部建立了7个FTA,自由贸易伙伴除土耳其、中国和中国香港外,均是前苏联加盟共和国;土耳其在亚洲内部建立了7个FTA,自由贸易伙伴包括巴勒斯坦、叙利亚、以色列、格鲁吉亚、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在亚洲内部的FTA有6个,自由贸易伙伴包括印度、土耳其、中国、东盟、新加坡和越南。此外,东盟作为一个整体,与中国、日本、韩国和印度均建立了FTA,与中国香港签署的FTA也已在东盟部分国家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新加坡、印度、中国、格鲁吉亚、土耳其、韩国、东盟这些经济体在亚洲建立了许多FTA(见表1.3),形成了事实上的轮轴—辐条的FTA结构,但这些结构中的“轮轴”,彼此之间的FTA联系仍然有待加强。例如,日本与中国、韩国、格鲁吉亚和土耳其还没有建立FTA,中国与日本、印度和土耳其还没有建立FTA,日本与韩国也没有建立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建立将显著改善中国、日本、韩国、印度和东盟等亚洲FTA“轮轴”之间的FTA联系,形成覆盖东北亚、东南亚和南亚区域的广域FTA。
亚洲经济体和非亚洲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
总体情况。截至2020年6月底,据WTO统计,亚洲经济体与区域外经济体签署并仍然生效的RTA共有111个(见表1.4)。从时间维度来看,2000年以前生效的协定有23个,占21%;2000年以后生效的协定有88个,占79%。其中,最早的是1973年生效的欧盟与叙利亚FTA。
从协定类型来看,自由化水平较低的PSA有3个,均为南亚国家印度和巴基斯坦与亚洲区域外经济体的协定;自由化水平较高的CU有3个,仅涉及服务贸易的经济一体化协定有1个,主要涉及西亚和中亚国家,如土耳其、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等;其余104个均为FTA,占比达到94%。
从涵盖领域来看,有54个协定只涉及货物贸易,1个协定只涉及服务贸易,还有56个协定涉及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在104个FTA中,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定有55个,主要是东亚经济体与区域外经济体生效的协定,其中,涉及新加坡的协定有11个,涉及韩国的协定有9个,涉及中国和日本的协定各有7个。同时,只包含货物贸易的FTA有49个,主要是西亚和中亚经济体与区域外经济体生效的协定,其中,涉及土耳其的协定有12个,涉及以色列和约旦的协定均有6个。
从亚洲经济体参与来看,土耳其、新加坡、韩国、日本、中国、以色列、约旦与区域外经济体建立的FTA较多(见表1.5)。其中,地处欧亚交界的土耳其与区域外经济体建立的FTA最多,达到12个,自由贸易伙伴以欧洲经济体为主,包括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简称“欧贸联”,EFTA)、阿尔巴尼亚、波黑、摩尔多瓦、黑山、北马其顿、塞尔维亚,此外还有非洲的埃及、摩洛哥、突尼斯、毛里求斯以及南美的智利。新加坡作为国际自由岛,经济开放度很高,为了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与区域外经济体建立了11个FTA,除P4和CPTPP外,自由贸易伙伴涉及美洲的美国、巴拿马、秘鲁、哥斯达黎加,欧洲的EFTA、欧盟,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致力于打造全球FTA枢纽国家,与区域外经济体建立了9个FTA,除世界两大经济体欧盟和美国外,自由贸易伙伴还包括欧洲的EFTA,美洲的加拿大、哥伦比亚、智利、秘鲁,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也积极拓展跨区域的FTA建设,已与区域外经济体建立了7个FTA,除CPTPP外,自由贸易伙伴主要是欧洲的欧盟、瑞士,美洲的墨西哥、智利、秘鲁,大洋洲的澳大利亚。中国与区域外经济体也建立了7个FTA,自由贸易伙伴除澳大利亚外,经济体量普遍较小,主要涉及欧洲的瑞士、冰岛,拉丁美洲的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大洋洲的新西兰。以色列和约旦分别与区域外经济体建立了6个FTA,自由贸易伙伴以欧洲和美洲国家为主。
从区域外经济体参与来看,欧洲与亚洲的自由贸易联系更加紧密,与欧洲经济体有关的FTA有47个(见表1.6)。其中,涉及EFTA成员的FTA最多,达到13个,除EFTA整体与西亚的以色列、约旦、黎巴嫩、巴勒斯坦、土耳其、格鲁吉亚以及东亚的韩国、中国香港、新加坡、菲律宾建立10个FTA外,瑞士和冰岛还单独与中国和日本建立3个FTA。欧盟与亚洲经济体共建立9个FTA,自由贸易伙伴除东亚的日本、韩国、新加坡外,主要集中在西亚地区,包括以色列、约旦、黎巴嫩、巴勒斯坦、叙利亚、格鲁吉亚。乌克兰与亚洲经济体建立11个FTA,自由贸易伙伴均为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主要是外高加索三国和中亚五国。俄罗斯和摩尔多瓦也与亚洲经济体分别建立8个和5个FTA,自由贸易伙伴以中亚和西亚地区为主。总体来看,西欧国家一体化与对外开放水平较高,其亚洲自由贸易伙伴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快的东亚地区以及战略地位较为重要的西亚地区;而东欧国家则是以独联体或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为基础开展FTA建设。
美洲与亚洲的自由贸易联系也较为紧密,与美洲经济体有关的FTA有35个。其中,智利是拉美地区经济开放度最高的国家,与亚洲经济体建立了11个FTA(见表1.7),自由贸易伙伴除土耳其外,均集中在东亚地区,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以及马来西亚、越南、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国,与亚洲经济体建立了6个FTA,主要是新加坡、韩国、以色列、巴林、约旦、阿曼。秘鲁与亚洲经济体建立了5个FTA,自由贸易伙伴为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总体来看,美洲国家较为看重亚洲的经济发展潜力,其亚洲自由贸易伙伴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快的东亚地区。
此外,大洋洲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也是亚洲经济体区域外的重要自由贸易伙伴,共有17个FTA。其中,新西兰与澳大利亚共同与亚洲经济体建立的FTA有2个,即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FTA和CPTPP,只涉及新西兰的FTA有8个,只涉及澳大利亚的FTA有7个,其自由贸易伙伴均集中在东亚地区,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以及东盟成员国等。这主要是由于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与东亚地区地理上更为接近,经济交往更加便利,而且经济发展水平与开放度较高,希望通过FTA融入亚洲产业链。而非洲与亚洲经济体的自由贸易联系较少,仅有7个FTA,且主要集中在北非地区。
图片来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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