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戊戌变法中的湖南风云丨(8)兴亡遗恨照灯前

【前情提示】

徒把金戈挽落晖,1898年9月21日,政变彻底中断了戊戌年光绪帝的强国梦,改革仅仅存活了短短103天便戛然夭折。七天后,谭嗣同等六君子血溅菜市口。半个月后,湖南巡抚陈宝箴被“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其子吏部主事陈三立“招引奸邪,著一并革职”。一年零九个月后,1900年7月22日,陈宝箴被赐死于南昌西山,祸衅不可为外人道。家国旧情迷纸上,兴亡遗恨照灯前。改革终成泡影,从戊戌政变到湖南新政的失败,以及嗣后的清算,其间仍有诸多细节耐人寻味。

新湖南湘江频道刊发著名文史学者、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刘梦溪先生的宏文《湖南新政在戊戌之年的机遇与挫折》,为您还原120年前湖南改革的历史现场,解析一代精英归于幻灭的前因后果。

戊戌变法中的湖南风云丨(8)兴亡遗恨照灯前

刘梦溪,著名文史学者,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

笔者是研究陈宝箴和湖南新政,题旨所限,无法对政变发生前后及过程之中的诸种扑朔迷离的人物和事件因果详加辨析,尽管由于翻检记载政变的各种第一手材料,不禁隐隐产生对此一历史大事件发覆探秘的兴趣。好在前贤与时俊已经留下了研究此一课题的大量令人尊敬的成果,原书寻觅不难,读者可自行翻阅。

总之,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八月初六日(1898年9月21日),一道特殊的上谕公诸于世:

现在国事艰难,庶务待理,朕勤劳宵旰,日综万几,竞业之余,时虞丛脞。恭溯同治年间以来,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两次垂帘听政,办理朝政,宏济时艰,无不尽美尽善。因念宗社为重,再三吁恳慈恩训政,仰蒙俯如所请,此乃天下臣民之福。由今日始在便殿办事,本月初八日朕率诸大臣在勤政殿行礼,一切应行礼仪著各该衙门敬谨预备。钦此。1

同一天又谕:“工部候补主事康有为结党营私,莠言乱政,屡经被有参奏,著革职,并其弟康广仁,均著步军统领衙门拿交刑部,按律治罪。”2三天以后(八月初九),又发出谕令:“张荫桓、徐致靖、杨深秀、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均著先行革职,交步军统领衙门拿解刑部治罪。”3又三天,八月十三日(9月28日)下午四时许,康广仁、杨深秀、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六君子”,被政变后的政权残酷杀害。康、梁逃亡,幸免于难。

戊戌变法中的湖南风云丨(8)兴亡遗恨照灯前

一周以后,八月二十一日,可以称作陈宝箴的克星的陕西道监察御史黄均隆又出现在血腥的舞台,上了一道极阴狠的奏章,企图把陈宝箴及湖南新政的诸君子一网打尽。此奏章全文如下:

为叛逆既诛,奸党未殄,后患宜防,请旨惩办,恭折仰祈圣鉴事。伏读八月十四日朱谕:“康有为实为叛逆之首,将附和奸党明正典刑,党类尚繁,概不深究株连等因,钦此。”仰见圣谟英断,威德兼施,天下臣民莫不欢欣鼓舞。然臣窃有虑者,现在渠魁漏网,党类从宽,而其中奸恶与谭嗣同辈等者,其凶谋恐难遽戢,则候补三品京堂黄遵宪、庶吉士熊希龄也。黄遵宪熊希龄前经陈宝箴信任,行为乖谬,臣曾于四月二十五日据实参奏。查黄遵宪与张荫桓结为师生,曾充出使随员,在新加坡勒索洋药税入己,为德国所憾。是以上年派充德国使臣,德国不认接待,总理衙门不得已,请旨改派吕海寰前往接办。迨黄遵宪署湖南臬司,与汉口英领事私通书信,英人索岳州通商一处,总署议允,而黄遵宪唆使英领事并索长沙、湘潭、常德等埠通商。张之洞深以为忧,电询总署并无其说,此黄遵宪勾结洋人,挟制督抚之实在劣迹也。陈宝箴开时务学堂,黄遵宪援引梁启超等为教习,著为《学约》、《界说》诸篇,大抵皆非圣无法之言,湘人惑之。推崇西教,相与诋毁朝政,蔑裂圣贤,刻有时务学堂答问、札记、课艺等书,创为民主、民权之说,尊康有为曰“南海先生”,风俗人心因之大坏。熊希龄亲由上海招邀梁启超到湘,陈宝箴以熊希龄为时务学堂总理,为康、梁扬波助焰。又开南学会、《湘报》馆,与已正法之谭嗣同及拔贡樊锥、毕永年、唐才常,生员易鼐、何来保,训导蔡钟浚等,著为合种合教之论,渎伦伤化。此皆由陈宝箴听信其子吏部主事陈三立,招引奸邪,及学政江标、徐仁铸庇护康、梁所致,而实黄遵宪、熊希龄为之助其恶而恣其毒也。黄遵宪、熊希龄与康、梁常时密电往来,暗通消息,结党最深。若令其逍遥法外,难免不勾结外人,隐生祸变。近来中国罪人多以外洋为逋逃薮,实堪痛憾。拟请旨饬拿黄遵宪、熊希龄,从严惩办,以杜后患而绝乱萌。至康有为各书,已经奉旨销毁,其徒党梁启超、麦孟华等所有文字,如湖南时务学堂答问、札记、课艺及种种悖谬之书,流传各省者,并请旨一律毁禁净尽,以绝邪说根株。臣为除恶未尽,宜防后患起见,谨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4

黄均隆此折共点了陈宝箴、陈三立、黄遵宪、江标、徐仁铸、熊希龄、樊锥、毕永年、唐才常、易鼐、何来保、蔡钟浚、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麦孟华等十六个人之名,连生员易鼐、何来保和训导蔡钟浚以及仅为康有为学生的麦孟华,都不放过,将推动湖南新政的改革人士全部网罗在内。

而且在奏折之后,黄均隆还加一附片:

再,陈宝箴信任梁启超、黄遵宪、熊希龄等,在湖南创立时务学堂、南学会、保卫局,伤风败俗,流毒地方;屡保康有为、杨锐、刘光第等,其称康有为至有“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等语。旋闻前数日内,又电保谭嗣同等。今逆党已明正典刑,陈宝箴应如何惩治之处,出自圣裁。其时务学堂、南学会、保卫局应请旨一并裁撤,以端风化而厚人心。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施行。谨奏。5

附片的矛头所向主要在整治陈宝箴及连带湖南新政的一应举措。陈宝箴“厘正学术造就人才折”评康有为所说的“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也拿来作为罪证。而奏章更指“尊康有为曰南海先生”为大逆不道。所谓“前数日内,又电保谭嗣同等”,是指政变前夕陈宝箴“电保刘、杨、谭、林四人均才识优长,可以裨益新政,所虑者更事未多,尚欠历练,应请皇上特召及湖广总督张之洞入参枢密,以为四卿领袖,庶遇事得所折衷”,此节前已引据。也就是陈三立在《先府君行状》中所说的:“四章京之初值军机亦然,曾疏言,变法事至重,四章京虽有异才,要资望轻而视事易,为论荐张公之洞总大政。”6

本来是补偏救弊之策,却被黄均隆也当成罪状,其人之险恶实超出常态。据《国闻报》后来披露,黄对湖南新政诸要人所以结下如此深仇,是因为他原系湘籍,其子岁考已通过算学,但学政江标以文理纰缪,未予录取,且加长批,“致黄衔恨于心,乘间报复”7。如是,则黄奏及其用心也算事出有因了。但“纣虽不善,未如是之甚也”,细详黄奏之内容,恐怕还是与湖南守旧势力王先谦、叶德辉等直接提供材料有关,毋宁说是他们连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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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闻报

就在黄奏的当天,即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八月二十一日(1898年10月6日),慈禧惩处陈宝箴、陈三立的上谕下达:

湖南巡抚陈宝箴以封疆大吏滥保匪人,实属有负委任。陈宝箴著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伊子吏部主事陈三立招引奸邪,著一并革职。候补四品京堂江标、庶吉士熊希龄庇护奸党,暗通消息,均著革职,永不叙用,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8

戊戌政变被难的“六君子”中,刘光第、杨锐都是陈宝箴所保荐,“滥保匪人”云云,良有以也。请梁启超担任时务学堂中文总教习,陈三立是力主者,“招引奸邪”云云,所言似亦非虚。关键是做了黑白颠倒的解读。同时革职永不叙用的,还有候补四品京堂江标、庶吉士熊希龄,罪名是“庇护奸党,暗通消息”。另外原湖南按察使、新擢三品卿黄遵宪,也革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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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六君子

而且正在上海养病的黄遵宪还遭遇一场无妄之灾:八月二十四日(义宁父子革职的第三天),因有人报告在逃的康有为藏在他的寓所,上海道蔡钧派兵围守,“擎枪环立”,如临大敌,其实康此时已在香港。围到二十六日,查明并无藏匿之事,才解除包围,准黄遵宪“放归”9。

政变和政变后对湖南改革派人士的惩处是突如其来的。义宁父子并没有祸事会直接降临到自己身上的思想准备。因为他们在湘政改革的后期步履相当谨慎,况且到政变前基本上已经停止了各种改革举措,与激进的变革保持了距离。连张之洞也感到突然,闻讯后他给陈宝箴发去一封电牍:

贤乔梓忽遭诖误,不胜骇叹。因何挑动,未喻其故,尊处知之否?湘省失此福星,鄙人失此德邻,如何,如何!以后湖南教案、开埠、铁路三事,必然枝节丛生,三湘无安枕矣。铁路如必不能办,只可缓办。教案、开埠,人岂容我缓哉?且路款已借,亦不能缓。思之忧灼,夜不成寐。新令尹尚未知何人,先此奉慰。敬。10

这是很有人情味的一则电文,发文时间是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革职后第三天)巳刻。陈宝箴接电后至为感激,立即回电,吐露心迹:

奉敬电,具蒙勤注,感刻零涕。湘中三年,幸叨广荫,获免颠。而溺职辜恩,复以丛疚之身,辱当世之士,为可痛耳。保卫局足为商埠程序,既欲创行新政,如印花税等类,亦非此不行。其法用意精深,实为一切善政始基,弃之良可痛惜。愿宪台派见信晓事人与湘,密察事实,及商民向背。不行于湘,犹冀得行鄂汉,以间执谗慝之口,留他日维新一线之机也。热血乍冰,忍勿能已,辄为我公一倾吐之。箴叩复。有。11

这两份电文非常珍贵,特为具引。陈宝箴回电的日期应是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丑刻到。“热血乍冰,忍勿能已”八字,颇能反映义宁父子当时的心境。陈宝箴希望能够留下保卫局,为日后的改革留一线生机。

其实下达惩处义宁父子谕旨的当天(八月二十一日),已谕令湖广总督张之洞:“湖南省城新设南学会、保卫局等名目,迹近植党,应即一并裁撤。会中所有学约、界说、札记、答问等书,一律销毁,以绝根株。著张之洞迅即遵照办理。”12张也即刻将此上谕通知湖南的抚、藩、臬台,要求停撤南学会、查清保卫局,将学约、札记等及所有版片,解送湖北销毁。13陈宝箴接电后,对保卫局的有关情况首尾在回电中做了详细说明,等于是一纸申辩书。请看此回电的全文:

养电恭悉。奉旨:湖南省城新设南学会、保卫局等名目,迹近植党,应即一并裁撤等因。钦此。自应敬谨遵行。查湖南伏莽甚多,去冬胶澳事起,讹言繁兴,匪徒愈以毁教攻洋,藉图煽乱,士民亦多为所惑。除示谕外,令士绅广为开导,诸人因议设学会,冀相讲明。箴即于讲堂宣讲为倡,嗣因拿周汉复讲一次,皆申明此义,具登二月朔、三月二十一《湘报》,可以覆按。后因讲者不能常在,又中外相安,大旨粗已宣明,自以阅经史各书为主,至四月即已停讲,惟听人时往翻阅书籍。会中答问只随刻《湘报》,并无札记、学约、界说等刊版。惟学堂有之,即饬司检呈。此南学会本末也。

省城痞匪繁聚,动辄滋事,每遇西人过境,府县辄多方求恳,劝勿入城。上年德人谔尔福坚欲入城,几肇大衅。英人苏理文亦然。因思上海、天津商埠肃然不忧,皆由设有巡捕。曾游欧、美各洲者多言外国政治均以设巡捕为根本,与《周礼》“司救司市”同义。湘省向设保甲总局,委道府正佐各员及大小城绅数十人合同办理,而统于臬司。岁糜金钱三万余串,久成虚设,痞匪盗贼充斥市廛。现在西人往来络绎,倘被激成巨衅,必致贻误大局,乃与署臬司黄遵宪议,仿欧洲法设创巡捕。该司久历外洋,参酌中外情势,竭数月之力议定章程数百条,至为精密。惟以臬司事繁,万难兼顾遽办,及交卸回任,乃令以长宝道专办此事,且预为岳州自行通商、设立巡捕,挑选备用之地。惟当积重难返、人情极顽之时,非改易观听不能有功。乃尽汰易向办员绅,改名保卫局,而谣谤起矣。所汰坐食委绅多巨绅族戚,腾谤愈远,几格不行。箴力持决令试行三四月再定行止。

开办之日,痞匪竟聚众哄毁,城外三局亦坚不为动。布置既定,匪徒无可溷迹,相率散遁。甫一月,盘获拐带盗窃甚重,交新设迁善所,分别收管习艺。迄今三阅月,城市肃清,商民无不称便。向来城中乞丐日常数百,现在清查户口,拟由保卫局设法安置。统计保卫局、迁善所及教养乞丐,月须银圆万余。城中商贾三万户,其最上及上户约以万家。最上户每月捐钱不及三元,计每日不满百文,见此成效,当无一不乐从者。揣目前人情,除痞匪外,惟以停罢为虑。拟至九月再行奏咨。如众情集费尚有为难,即行停止。事专稽查匪类,官绅会办,随时去留,似毫无植党之嫌。所有章程即日呈报,惟裁鉴施行。宝箴申。漾。14

我们可以看到陈宝箴对改革的坚定执着,看到他的大公之心。对南学会的本末原委右铭先做说明,声明所谓“札记、学约、界说”等等,南学会根本没有。至于保卫局,他说现在除了痞匪之外,人们担心的是撤掉保卫局。像这样的电文,如果不是他亲手所写,即使系欧阳中鹄起稿,不仅陈宝箴,连陈三立也会一起会审润色尔后定稿,不愧为一篇充满说服力的申述书。张之洞看了之后,也不能无所动,承认保卫局与“植党”无涉,“广询湘人,均言近来颇有成效”。但他还是要遵上意,决定改保卫局为保甲局15。

闻名中外的湖南新政的各种举措,尤其是行之有效的保卫局,就这样“不留根株”地被裁撤了,被悲惨地毁坏了。

陈三立极为沉痛,两年后叙及此事,还有不能已于言者:

二十四年八月,康梁难作,皇太后训政,弹章遂蜂起。会朝廷所诛四章京,而府君所荐杨锐、刘光第在其列。招坐府君滥保匪人,遂斥废。既去官,言者中伤周内犹不绝。于是府君所立法,次第寝罢。凡累年所腐心焦思废眠忘餐艰苦曲折经营缔造者,荡然俱尽。独矿物已取优利,得不废。保卫局仅立数月,有奇效,市巷尚私延其法,编丁役自卫,然非其初矣。16

盖义宁父子所痛心者,并不是己身的去职丢官,主要是使改革图强、“营一隅为天下倡”17的愿望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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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新报

《知新报》后来有一则报道,介绍日本《东亚时报》评论政变前后湖南的巨大变化,其中写道:“南学会以讲救济支那于平和之方法为宗旨,依于陈宝箴、黄遵宪、谭嗣同、熊希龄、唐才常等诸氏之首倡,其会员当时一千二百余名,虽为甚盛,但今已与陈、黄、谭三氏之废亡俱解体,今者不留其形影。且新巡抚俞氏到任以来,守旧党首领王先谦、叶德辉之辈,再抬头地,暴横无不至,新党之士尽屏息,会员四散,杳焉无由知其消息。公法学会以研究国际法为目的,见创设者,以毕永年氏为之首倡,乃其人一去,此会亦显解体之势。时务学堂梁启超氏为教习,在堂之日,盛讲新学,其生徒百二十余名。北京政变之后已改名求是书院,复课旧学,而文明日新之学尽废,旧生徒悉去,今者不过新生徒三十余名矣。地图公会系邹代钧氏所创设,如亚细亚北部,数年前即制出精密可惊地图,今者亦唯存其名。《湘报》为南学会之机关发行,大鼓舞湖南之风气,今者改题《汇报》,虽犹继续刊行,但与前时之可益学问者,判与天渊,唯仅录清廷所发之上谕耳。总而言之,湖南之风气,今也寂寞无足观者,噫。”18

当湖南新政的兴盛期,声名远播日本,被知者比作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萨摩和长门两个先进域区。因此政变后的凋零与倒退,自然也引起了东瀛人士的注意。

日人的报导特别提到政变后王先谦、叶德辉等守旧势力的表现,说他们又一次抬头,而且“暴横无不至”。我们不妨看看政变后王先谦写的《赠叶德辉焕彬》诗四首19,第二首结句:“后学争呼韩退之。”已经把叶德辉比作韩愈了。第三首更荒唐,竟以叶比孔子:“鲁国闻人真在世,孔门今见四盈虚。”诗前小序极称叶德辉的摧陷与廓清之功,写道:

“戊戌秋八月,康有为谋逆事觉,其党康广仁等皆伏诛。先一岁,湖南创设时务学堂,大吏延康弟子梁启超为教习,学使徐仁铸相与主张,其说一时风靡,独焕彬辞而辟之,不以昔年出徐门下有所畏避。复于先谦等上书大吏,贻书友朋,匡救之功,无与伦比。康所行所学,惟焕彬知其深,而先谦不及知。其说之盛行,在先谦出都后。每闻其徒党论议,但相与骇怪而已。得吏部言,乃悟其别有宗主也。尝论康一生险诐,专以学术佐其逆谋,托经学似樊并,能文章似崔涣,议改制度似新垣平,广招党羽似王叔文,借兵外臣、倚重邻敌以危宗社,又兼崔胤、张邦昌而有之,诚乱臣贼子之尤也。湘人不幸被害者多矣。微焕彬,谁与摧陷而廓清之者?”20

王祭酒此小序对康有为的诋毁,固是不遗余力,称康为“乱臣贼子之尤”,集历史上所有“佐逆”者的险诐于一身。而对叶德辉的称誉则是极词极语,至有“复与先谦等上书大吏,贻书友朋,匡救之功,无与伦比”的措辞,其表功自赞,不假掩饰。叶的和诗自不甘“示弱”,称王先谦这位“葵园当代老经师”,起到了“力挽狂澜”的作用21。两个人在庆祝胜利的时候,禁不住互相吹捧而无须避嫌了。

曾参与湖南新政的改革派人士,则无不为义宁父子的蒙冤而痛心疾首。但陈宝箴、陈三立本人,则处之泰然。邹代钧致汪康年的信里说:“一月以来,事变迭起,株连之祸,竟及义宁,亦天不欲使我辈有所寸展也。念之良可浩叹。右丈乔梓毫不以此芥蒂。”22皮锡瑞九月十六日记:“往节吾处,适右帅至,得一见。彼天君泰然,一无激词,得大臣度。”23十一月十四日又记:“忆去年今日,到伯严处送别,今彼父子均罢官,可愧哉。”24

黄遵宪放归原籍(广东嘉应州,今梅州市)以后,对湘政同事及诸维新友人的命运至为关切,所作《己亥续怀人诗》缅怀二十六人,参与湖南新政者就有十四人,陈宝箴列在第一位,其诗曰:“白发沧江泪洒衣,别来商榷更寻谁?闲云野鹤今无事,可要篮舆共护持。”25充满眷怀关切之情。末句寓须要伯严(三立)相与照料之意。第九首怀陈三立:“文如腹中所欲语,诗是别后相思资。三载心头不曾去,有人白皙好须眉。”26第三句写湘政三年的建树和坎坷及与陈氏父子的深厚情谊,而结句则称三立为君子也(《左传》)“有君子白晳”)。

黄遵宪的《己亥续怀人诗》写于政变的次年(1899年),他不会想到,又次年,义宁乔梓将遭遇更大的悲剧。

戊戌变法中的湖南风云丨(8)兴亡遗恨照灯前

《陈宝箴和湖南新政》

参考资料:

1 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二册,第99页。

2 《戊戌变法》,第二册,同上。

3 同上,第100页。

4 《掌陕西道监察御史黄均隆折》[宫](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掌陕西道监察御史黄均隆片》[宫](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载《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第472〜473页。

5 《掌陕西道监察御史黄均隆折》[宫](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掌陕西道监察御史黄均隆片》[宫](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载《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472〜473页。

6 陈三立:《巡抚先府君行状》,《散原精舍文集》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散原精舍诗文集》(李开军校点),下册,第855页。

7 《国闻报》消息,《书江京堂革职之故》,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460页。

8 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二册,第106页。

9 黄遵宪《人境庐诗草》有多首记上海寓所被围事,一为:“冷月严霜照一灯,柝铃风送响腾腾。案头英门前戟,岂有籧蒢覆庾冰。”诗后自注云:“到沪病益亟,乃乞归,已奉旨俞允。或奏称康梁尚匿余处,盖因其藏匿日本使馆而误传也。有旨命两江总督查看,上海道蔡钧张大其事,派兵围守。然余之所居,本上海道公所,且当时康已在香港矣。”另一首为:“竟写梅边生祭祠,亦歌塞外送行诗。候人鹄立门如海,浪语风闻百不知。”亦有自注:“围守之兵,擎枪环立,如设重围。外人不知为所犯何事,疑为大狱,险语惊人,遍海内外,知交探问,隔绝不通。然即问及余,余亦不知也。”均见《人境庐诗草笺注》(钱仲联笺注),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840〜841页。

10 张之洞:《致长沙陈抚台》,《张之洞全集》卷二百二十六电牍五十七,河北人民出版社标点本,第九册,第7664页。

11 《陈抚台来电》,《张之洞全集》卷二百二十六电牍五十七,同上,第7665页。

12 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106页。

13 张之洞:《致长沙陈抚台、俞藩台、李臬台》,《张之洞全集》卷二百二十六电牍五十七,河北人民出版社标点本,第九册,第7661页。

14 《陈抚台来电》(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酉刻到),《张之洞全集》卷二百二十六电牍五十七,同上,第7662〜7663页。

15 张之洞:《致长沙升任藩台俞、升任臬台李、署臬台夏》(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亥刻发)、《致长沙陈抚台》(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亥刻发),《张之洞全集》卷二百二十六电牍五十七,河北人民出版社标点本,第九册,第7665页、第7666页。

16 陈三立:《湖南巡抚先府君行状》,《散原精舍文集》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散原精舍诗文集》,下册,第854页。

17 陈三立:《湖南巡抚先府君行状》,载《散原精舍文集》卷五,同上,第852页。

18 《湖南现状》,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469页。

19 王先谦:《葵园四种》,岳麓书社,1986年,第626页。

20 王先谦:《葵园四种》,同上,第625〜627页。

21 王先谦:《葵园四种》,同上,第627页。

22 邹代钧:《致汪康年》第七十一通,《汪康年师友书札》,第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763页。

23 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九月十六日条,载《湖南历史资料》,1981年第2辑,第140页、第155页。

24 同上,第155页。

25 黄遵宪:《己亥续怀人诗》,《人境庐诗草笺注》(钱仲联笺注),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848页。

26 黄遵宪:《己亥续怀人诗》,同上,第855页。

(此文系刘梦溪著《陈宝箴和湖南新政》一书的第七、八兩章的合篇,故宫出版社,2010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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