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的血泪史——“猪仔”
掠夺华工出国从16世纪开始
我国明末清初,福建沿海商人曾和农民、手工业者订立“公凭”,自造航船,到婆罗洲垦殖开矿。这类人并不是猪仔,而是到海外去的移民。近年来,从外文书报档案中,我看到一些早期出国华工的记录。如葡萄牙人早在1519年就掠夺我国苦力到葡属东印度的果阿去做工;1620年荷兰人掠夺我国苦力去巴塔维亚垦殖;1772年约有1万名我国苦力在婆罗洲做工;从1785年到1804年的20年间,一批批苦力从澳门运到槟榔屿,每批人数约600至1000左右。1805年我国苦力也有到西印度洋特立尼达群岛的。1810年有几百名苦力到巴西试种茶树。东印度公司在1812到1814年的两年间从我华南运去1,700多苦力到班卡岛。同年东印度公司从我广州黄埔运去几百名苦力到圣赫勒拿岛当建筑工人。拿破仑被囚在圣赫勒拿岛上时,曾宴请路过那里的英国海军军官巴塞尔·贺尔舰长。当时拿破仑指着窗外花园中的中国花匠对贺尔说:“你看,这些人很善良。他们有才能、智慧和自尊心,决不会长期像这样受英国人或其它任何西方人奴役。”
19世纪,我国苦力被拐运到国外的比以前更多了。1819年英国占领新加坡后,总督莱佛士为了开拓南洋新殖民地,更多方掠夺我国苦力。根据外文档案统计,从1820年到1830年,每年运到新加坡的苦力有6,000至8,000人。1847年秘鲁有12万我国苦力。同年在古巴的竟多至15万人。1848年有很多我国苦力从厦门和新加坡运往澳大利亚。两年后,又有4,000多中国苦力从广州、香港、澳门到了加利福尼亚。1851年巴拿马有1万多苦力在那里建筑铁路,都是从汕头运去的。1856年到1858两年间运到西印度群岛的中国苦力约有1万人。同期还有好些苦力到加拿大西海岸。1859年在海地也有了我国苦力。1864年我国苦力也有到墨西哥的。1867年有几批中国苦力到马达加斯加去修公路。在1876到1898年间有56,000我国苦力去新喀里多尼亚和苏门答腊种植烟草。1883年斐济有我国苦力,1902年西萨摩亚也有我国苦力。
为何契约劳动被称为“猪仔”?
根据1918年林有壬为的《南洋实地调查录(第一辑)》“契约劳动,即世所谓猪仔,因受利诱而入猪圈,由猪犯率至南洋各地,专卖于各公司。契约由公司拟订,条件至为严酷。猪仔不通洋文,不知契约上所写何物,猪犯造作甘言以惑之。及至华民政务司签字,司官循例向其愿否,有受惑者而对以愿者,有临时觉悟,露不愿意。因问官系西人,对答用西语,嗫嗫不得尽其辞,猪犯恐失利权,即代为答应,强其画押。画押后驱至作工所在地,鞭挞凌虐,苦过于猪,呼吁无从,欲逃不得。至于水土之合宜安否,尤无人过问,病死不过草草掩埋,染病不死,而赢弱不堪工作,则驱逐出外,怅怅无之,或葬身沟堑,以供蝇蚋咕嘬,此猪仔猪犯之名所由来也”
除了饱受不人道的剥削之外,他们的住所当然也跟猪圈没两样。
被拐骗、掳掠来的“猪仔”首先被送到与海外猪仔馆相勾结的内地客馆中,受到奴隶般的对待。他们大多“被关在奴隶屯集所一样的木栅里,10至12人一间,里面肮脏不堪,每间120×24英尺,只有卧身之地,棚顶极低,地面铺竹,……几乎都是一丝不挂的,……门外都有‘闲人免进’的英文招贴”。四周则有会党分子轮流把守。被囚禁在客馆的猪仔,被剥光衣服,胸前打上C P S 等印记(C,代表去古巴;P,去秘鲁;S,去夏威尼)。
猪多了,当然就可以开始卖了。
当被拐骗的“猪仔”积累到一定数量后,猪仔馆便开始把劳工们装船外运。运送“猪仔”的船只,“形同监狱,戒备森严,舱门加上了铁栅栏,船员荷枪实弹,在周围巡哨。船上装了四尊大炮,主甲板上装了排炮、旋转炮。船上的苦力成了十足的囚犯,每人都编了号,不许互通声息,每天要进行检查”。而在船上充当押运任务的则大多是秘密会党中人,他们的职责是:在殖民官员例行讯问时,逼迫“猪仔”应允签字画押,表示是“自愿出洋”;如在航行途中发生“猪仔”反抗时,充当打手;在船只到岸时,防范“猪仔”逃逸。直到秘密会社被取消以前,许多贩卖“猪仔”的经纪人都是由秘密会社的头目担任的。这些猪仔也叫做“新客”。
那些猪犯是怎样引诱猪仔的呢?
首先海外洪门的堂口的人潜回国内或直接在所在国充当“掮客”与“拐匪”。这些“掮客”与“拐匪”类似今天贩卖人口的“蛇头”,他们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之下,大肆从事贩卖“猪仔”的勾当。
利诱
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初三日,“凡华人被骗来洋者,每多在香港各处,每一猪仔馆用人各处去骗,或在粤东省城,或在临近各府州县,多方引诱。如秦朝英遇李鉴泉时,相交两月之久,并在港请吃花酒等事,临行,李曰:你我至交,岂能卖你作猪仔乎!谭书麟、梁丽主仆三人,十一日到香港新广万来盛筵款待,十二日晨餐食,顷即昏迷不醒,大约食内下毒。至醒时,船已开行。查问行李下落,始知被骗。又闻有李某由学堂暑假回籍,后拟返学堂,半途遇某栈某人曰:阁下到学堂,何不出洋考查格致,我有友人正拟出洋。李某信以为真,亦与偕行,至坡锁禁,始知被骗。又赖某系嘉应人,十九岁,在家族学堂读书,冬初伊兄在荷属有信,相招到坡住顺和泰,被栈伙引诱,未及一月,所携之资已罄,遂约其同到文岛一行,及到文岛,始知被骗。
强拐
有些“猪仔”则是“拐匪”们以强盗般的残酷的手段绑架劫掠的。
咸丰十年(1860)1月,两广总督劳崇光在黄埔的几艘外国趸船上营救出了几百名被拐卖的“猪仔”,并录下了其中107名的供词,披露了他们被劫掠为“猪仔”的苦难经历。例如,第3号查英供:“约10天前被10个手执刀斧的中国人绑架。我高声叫喊,但无人救应。我被拖到黄埔附近东埠地方,捉上一船运到长洲,推我上洋船当苦力。我不肯,就打,并用绳捆住用刀背连番拷打。再上洋船,洋人再问,我仍说不。他们把我带到拐子船上,打得比前次还厉害,还吓唬我说不肯出洋就只有死路一条。我怕了,只好答应。”
其他一百多名“猪仔”的被掠经历也大抵如此,许多都是被明火执仗公开绑架的。如有的“道路劫夺者,直伺伏于僻径,待可欺者经过,即一人突出遮其口,数人强纳于麻袋,负之而径行”。“或于滨海埔头,通衢歧路,突出不意,指为负欠,牵扯落船”。甚至有“用迷脑药将人脑神经迷住一部分,令你糊糊涂涂的随着他走,直至船上关在黑仓里为止”。
除了潜回国内充当掮客诱拐“契约华工”者外,有些海外洪门成员还直接在所在国对那些初来乍到的“自由劳工”进行拐骗。
怵目惊心的“猪仔”贩卖
秘鲁、古巴等洋人来中国招工,与猪仔头订立合同,指定每只船装多少名,限期开船,要求如数收足。因此猪仔头从订立合同后,必须立即千方百计四处找人,拐、骗、掳捉,以求收足人数。
猪仔到了澳门,先由西官讯问是否情愿出洋。实际上讯问时猪仔头已预先找到代答的人,到将下船时,才设法调真猪仔下船。有时遇到西官查验严紧,难以调换,冒名顶替的就只得被迫出洋。
被拐到的猪仔关在密室,不能与任何人见面。到下船时,猪仔多向人哭诉被拐骗的情况,但已后悔不及了。
乡民谋生艰难,最易被骗。猪仔头骗说,出洋做工除供给衣食外,还有工资。而且说外国年历不同,一年只等于中国半年,因此订八年合同实际只等于四年。期满后还有船送回中国。这些人无知,信以为真,被骗到澳门后,就被关起来。有些人到了澳门醒悟过来,不愿出洋,就被严刑酷打,只得勉强答应出洋。也有私自逃走的,但因不认识路径,大多被猪仔头党羽捉回。
猪仔出洋,每年数以万计。洋人以每名百元的钱发给猪仔头。猪仔头实际发给猪仔的,不过几块钱。所以猪仔头得的钱最多。往来乡间拐人的差役等对这种情况不敢过问,因为猪仔头异常狡猾毒辣,党羽很多,拐骗猪仔情况虽为街坊所目睹,也不敢与他们理论。
以上是1870年以前澳门的情况。1870年澳门已有300个猪仔馆,即关猪仔的地方。三年后,当葡萄牙国王下令关闭猪仔馆时,澳门的洋人和中国人都如晴天霹雳,惊慌失措。葡萄牙、秘鲁和西班牙三国人开设的猪仔馆全部关闭停业。管猪仔馆事务的葡国委员及猪仔头等一向靠拐骗猪仔发财,现在忽然断了这项财源,无不垂头丧气。秘鲁有12只专运猪仔的船,只好空船返航。葡萄牙国王1873年勒令关闭澳门的猪仔馆并不是出于人道主义大发慈悲,而是由于竞争不过英、法、美等国商船从香港贩运猪仔,不得已才停止的。
“猪仔”贩卖兴盛的原因
西方商人为什么到我国来贩运猪仔呢?这当然有历史的背景。17世纪美洲大西洋海岸和各岛屿种植园经济作物,需要大量劳动力,单靠奴役当地印第安人是不够的。首先替代印第安人的是从欧洲运来的白人。这些人是英国和德国无以为生的穷人、异教徒和罪犯,还有成千上万被拐骗和绑架去的人。他们都被运往美洲各种植园当白奴。运到北美英国殖民地的白奴达25万人以上。占全部英国移民的半数,因此1670年弗吉尼亚的白奴人数为黑奴的三倍。在18世纪运到宾夕法尼亚一地的移民三分之二是白奴。这些白奴在运往各地的途中,同样受到野蛮迫害,白奴船上的死亡率高达50%以上。
随着英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世界市场上对热带经济作物,如糖、烟、棉花等原料的需要,日益增长,大型种植园生产替代了原来的农场,需要廉价劳力就更加迫切。因为白奴和印第安人早已供不应求,不得不从非洲大批贩运黑奴。后来黑奴买卖也禁止后,就不得不到我国来贩运猪仔。据1944年埃里克一威廉姆斯所著《资本主义与奴隶制》一书所述,很多古巴甘蔗种植园同时使用黑奴和黄奴。例如“圣马丁”种植园有黑人452名,猪仔125名;“古巴之花”使用黑人409名,猪仔170名;“圣·苏珊那”用黑人632名,猪仔200名。至于秘鲁鸟粪岛的艰苦劳动则几乎都是从我国运去的猪仔承担。东南亚各地种植园和矿场的开发,大多是在废除黑奴买卖以后才开始。在这些地方从事艰苦劳动的猪仔,是从香港或新加坡转运去的。这些猪仔远远多于从印度运去的所谓“苦力”。所以大批的猪仔,就替代了从非洲运出的黑奴。因此我们可以说,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很多殖民地上长期遭到残酷剥削的劳动力第一代是白奴,第二代是黑奴,第三代是黄奴,也就是从我国出洋的“猪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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