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蒙娜丽莎的微笑
文/傅正明 新加坡《联合早报》
要破解莎氏作品之谜,首先需要美学的钥匙。蒙娜丽莎的微笑之所以令人着迷,是因为画中有一种说不清的美。托马斯·哈代在《三百年后致莎士比亚》一诗中采用了一个矛盾说法:莎氏打开的是“明亮的朦胧灵魂”。言筌所捕获的美,需要我们去意味,同样不可全得。
别人遭受我们质疑。你诗魂飘逸。
我们问了又问――你答以微笑。
这是英国诗人麦修·阿诺德的《莎士比亚》一诗的开头两行。莎士比亚的难解之谜,因此被后世批评家称为“男性蒙娜丽莎的微笑”。
莎士比亚著作的作者之谜
依照传统说法,威廉•莎士比亚生于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小镇,莎剧第一对折本在他身后七年于1623年出版,疑点甚多,日渐形成质疑正统派的怀疑派。怀疑派注意到,古老的莎翁故居纪念碑上,拉丁文拼写的略有不同的两个名字,宛如双子星座:顶部把莎士比亚(Shakespeare,以下称为莎氏)称为“不朽“的著名政治家、哲学家、学者和诗人,最后两行记载了“凡俗”演员莎士比亚(Shakspere,以下称为莎翁)的生卒年代。因此有人认为与莎氏身份最贴近的,是大名鼎鼎的弗朗西斯•培根。此外的背后重要写手,有诗人和剧作家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据说他曾因事被英国政府通缉,但他并未如历史记载的那样死于凶杀,年仅二十九岁佯装死亡的马洛,从此隐姓埋名,成为一个写作小组的成员之一。这个小组还有一位名叫玛丽•锡德尼(Mary Sidney)的女诗人。
到了二十世纪,英国学者卢尼(Thomas Looney)于1922年出版《莎士比亚鉴定》一书,首推一位牛津公爵,诗人和剧作家德维尔(Edward de Vere)为最可能的莎氏著作的真实作者。后来有人进一步推测:德维尔原本就是伊丽莎白十四岁时与继父乱伦生下的儿子,长大后不知隐情,成为女王的情人,生了个乱伦的儿子,即后来的南安普敦(Southampton)伯爵三世,莎翁的赞助人。
赞同怀疑派的,有马克吐温、惠特曼、卓别麟和弗洛伊德等一大批文化名人。两派的较量,在新世纪再次登场。2007年,英国上演的戏剧《我是莎士比亚》,让莎翁从长眠中惊起,接受种种质疑。编剧和主演里朗斯(Mark Rylance)于2011年与莎学专家联手,在互联网上发布了《合理怀疑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Reasonable Doubt),为怀疑派寻求广泛支持。这一活动将持续到2016年,即莎翁逝世400周年。
与此同时,2011年上演的好莱坞影片《匿名者》(Anonymous)以生动的视像、情节把卢尼等人的推测发挥到极致。两年后,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莎士比亚勿容置疑——证据、论证、争议》(Shakespeare Beyond Doubt)一书,主编是艾蒙森(Paul Edmondson)等莎学专家。该书为正统派辩护的主要观点是:莎翁莎氏名字拼写不一致,是当时英语拼写尚未标准化造成的。莎翁健在时,有多处史料提到他既是演员也是剧作家。此外还有作品的内证。几周后,就由一家出版社出版了莎学专家莎韩(John Shahan)等人主编的质疑文集,书名采用同样的正标题,只加了个疑问号:《莎士比亚勿容置疑?曝光一种拒绝的行业》。
对于这些争议,笔者难以置喙。我们最好还是接受第一对折本的劝告:“读者,别看他的图像,请读他的书吧”。
莎士比亚的作品之谜
要破解莎氏作品之谜,首先需要美学的钥匙。蒙娜丽莎的微笑之所以令人着迷,是因为画中有一种说不清的美。华兹华斯在《别小看商籁体》一诗中说:用十四行诗这把钥匙,“莎士比亚打开了他的心房”。可是罗伯特·勃朗宁在《房舍》一诗中对此提出质疑:“真如此,他就不那么莎士比亚!”类似的是,托马斯•哈代在《三百年后致莎士比亚》一诗中采用了一个矛盾说法:莎氏打开的是“明亮的朦胧灵魂”。言筌所捕获的美,需要我们去意味,同样不可全得。
莎氏十四行诗的美,乍看之下,首先是韵律美。深入一层,才能发现内容美。在他那里,美与真和善密切相连。例如十四行诗第105首,诗人宣称:“真善美是我全部主题”。此处的三个原词,依照顺序是 fair, kind, and true,三者融为一体,但其先后秩序是否有轻重之分?在英国诗人济慈的《希腊古瓮颂》中,“美即真,真即美”。但莎氏首先强调的是“善即美”(Virtue is beauty):“美是嘉行却中毒,内魔擅织浮华衫”(《第十二夜》第三幕第四场)。
除了美学的钥匙之外,政治是破解莎氏作品之谜的另一把重要钥匙。莎剧大多以王公贵胄为主角,或赞美讴歌,或抨击揭露,政治色彩浓厚。美国学者布鲁姆(Allan Bloom)在《莎士比亚的政治学》中指出:莎氏始终以大关怀致力于设立戏剧的政治背景,剧中的统治者“在操练只有在公民社会中才能操练的各种能力。”当然,这并不是说,莎剧有现代民主思想。那个时代的民众还没有成为一种政治力量。莎氏同样带着时代的烙印。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同样的道理,一千个时代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哈姆莱特》属于我们时代的现实意义,在于它所反映的古代专制社会与现代专制社会之间的可比性。任何专制政权均建立在杀戮和谎言的基础上。“王子复仇记”,围绕丹麦前任国王的弟弟克劳提斯为篡位而弑兄娶嫂的故事展开。克劳提斯弒君后散布的谎言是:国王是在花园里被蛇咬死的。西方和东方同样流行的一个谎言是,君主就是神光的显象,就是“天子”。克劳提斯同样窃取了独占了一个辉煌意象,即光照生命的太阳。当他问王子说:“怎么阴云仍然笼罩在你头上?”王子答道:“不,陛下,我太多地沐浴在太阳下”(第一幕第二场)。此处隐含难以觉察的反讽意味。因为,太阳(sun)与儿子(son)谐音,只听音,可以听成“我太多地作了儿臣”。因此,阿提克(Richard D. Altick)在《哈姆莱特和凡人的味道》一文中揭示了被人忽略的一面:“太阳是腐败的强有力的动因”。这出悲剧表明,篡权的丹麦国王是社会罪恶和腐败的总根源。
“毒瘤”是王子用来形容這輪黑太陽的比喻之一:“假如让我们人類的这个毒瘤进一步恶化,难道不会招致天罚?”(第五幕第二场)“毒瘤”(canker)一词,当时多指溃疡,后来用为癌症的同义语。王子劝告母亲时说:在灵魂的伤口外敷膏药,“那只能在溃疡的表层结一层薄膜,而社会的腐烂在内里啃噬人心,暗地里扩散”(第三幕第四场)。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员,王子同样难免感染病菌。因此,他不能像外科医生一样动手术,因为手术刀会触痛他自己的伤口。但他自己最后成为牺牲品,难以逃脱悲剧命运。尽管他同样染病,卻是一个寻求健康,希望完善社会制度的人。因此,王子既是牺牲品,又是疗救剂。今天的医学家在人乳中发现一种能杀死癌细胞的物质,命名为“哈姆莱特”。这一命名的深意,耐人寻绎。
这出悲剧不朽的另一重要原因,在于作者对复杂的共同人性的艺术把握。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拜伦说过:“我们爱哈姆莱特,甚至像爱我们自己一样。”但是,拜伦尖锐地批评王子“无能”、“无情”的一面。
精神分析学为探讨共同人性提供了一把奇妙的钥匙,它同时是解读莎氏作品的钥匙。佛洛伊德论“恋母情结”,以《哈姆莱特》作为其假说的文学支撑之一。依照诗人吉普林的理解,莎翁像弗洛伊德一样看重人的童年对日后精神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在《艺人》一诗中,吉普林虚构了几个小故事,说的是莎翁一次酒醉后跟朋友谈到剧中的女性人物,谈到她们如何由他自身的见闻转化而来。例如,一个孩子往河里溺死小猫时,不敢下手,“他的姐姐――刚满七岁的麦克白夫人”猛冲过来,脸一沉笑她弟弟窝囊废。吉普林借以诠释了莎翁的人性论:从婴幼时代起,人性就有善恶之分,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
莎士比亚的精神信仰之谜
神分析认为,人的最初信仰隐含在“恋母情结”中的“母亲即上帝”的崇拜中。但是,莎剧中为人母的麦克白夫人,是一个奶汁里流着毒液的“罪恶的女人”。如果说,《哈姆莱特》有作者自传的影子,那么,它折射了莎氏的精神崩溃到精神重建的过程。成熟的人格发展是从反对父亲到父子和解的过程。这需要在没有重大犯罪的情况下双方良性互动,才能避免悲剧。家庭如此,社会亦然。有精神追求的人会在崇拜对象中不断输入经过心灵提炼的文化营养。
在莎氏的时代,英国社会日益接受了新教信仰,但难以摆脱历史上悠久的排犹倾向。这种倾向在《麦克白》的“女巫歌”中得到鲜明反映。在三个女巫提及的各种用来炼蛊毒的毒物中,需要的人体器官有活摘的犹太人肝脏,从未接受基督教洗礼的娼妇的弃婴身上砍下的指头……。当然,这样的宗教和种族的偏见不能视为作者本人的观点。莎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是莎氏笔下著名的犹太人形象。值得肯定的是,作者让夏洛克对歧视犹太人的现象提出发人深省的质疑,藉以提倡宗教宽容,捍卫犹太人的尊严,因为犹太人同样是人,同样有眼睛鼻子,有感觉和血气,一旦受到欺负同样有复仇心!
莎氏在基督教基础上提升的普世人文精神精神,最典型地体现在莎剧中的理想的女性人物身上,例如剧中劝告夏洛克应当仁慈的鲍细娅,或《李尔王》中讲真话有爱心的国王小女考蒂利亚……
如果说,上述几出莎剧带有希伯来文化色彩,那么,《仲夏夜之梦》和《暴风雨》更浓厚地涂抹了希腊文化的色彩。希腊的原始宗教是一种类似于泛神论的信仰。莎剧中对大自然風景的描写,往往把泛神论与人文精神揉合起来。普世人文主义的核心,是对每个人的价值的尊重。例如,在莎剧《特洛伊罗斯和西达克瑞》中,特洛伊英雄赫克托劝告国王放海伦回去,因为那场战争导致无数士兵牺牲,而“他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像海伦一样宝贵”(第二幕第二场)。此外,莎氏推崇的利他主义,在《一报还一报》的火炬意象中得到最生动的表现。我把剧中一段台词译为一首咏物诗:
火炬松明非为己,熊熊照亮夜行人。
德行在我应他惠,不负苍天原道心。(第一幕第一场)
如此灿烂的火炬,为后来的欧洲启蒙哲学提供了一个启迪人心的意象。所谓“启蒙”,用佛家语来说,就是启人“觉悟”。作为西方思想源头的希腊哲学与佛教哲学的相通之处,典型地表现于柏拉图的“理式”说和新柏拉图主义“流溢”说,即把万物视为神明的余光流溢的观点。在莎氏十四行诗第53首,诗人赞扬他所爱的“英俊青年”说:“天地灵秀,依稀君之笑貌舞姿,/恒常之心,却无人与君同盘石。”诗人所讴歌的对象,实际上是美的“理式”,是绝对美、永恒美或美本身的象征,好比佛光一样。
因此,在莎学中已出现了特殊的佛教视角,例如,美国作家拉莫尼卡(Mark Lamonica)的《打佛:莎士比亚的神秘世界与佛教》。作者借临济禅师“逢佛杀佛”的名言,告诫读者不要盲从佛陀,更不必盲从莎士比亚或任何伟人。“我们必须如佛陀所言,发现内在于我们的佛,成为自身的主人。”由此可见,我们可以借鉴佛学解读莎氏作品。我从《理查二世》(第二幕第二场)中译出一首忠于原作的五言诗:“慰藉在苍天,凡人尘世间,忧伤苦痛外,满眼空无边。”原诗中表达“苦难”的多个词汇和“空无”(nothing)一词,类似于佛教的苦谛和空性的概念。这种观点,散见在莎氏作品中。
惠特曼在《十一月树枝》一文中,把德维尔公爵称为“如狼的公爵”(wolfishearls)中的一位。这个形容词,可以比喻王公贵族的野蛮和残暴。但是,莎氏笔下的“如狼的公爵”,或带着狼性的贵族统治者的精英,用布鲁姆的话来说,在“操练”公民社会的可能性。这是一种自我驯化。假如他们不能收敛一点,那么,推翻暴政的起义就是合理的,不可避免的。这一点,在历史剧《恺撒大帝》和长诗《鲁克丽丝受辱记》等作品中得到充分表现。
出于共同的人性,如羊的民众也有残暴的一面,如塞林柯所言:莎剧中的民众,大多“善变、愚昧或残暴”。而他们的自我驯化,像贵族一样,是通过基督的“牧养”和自我驯化来进行的。因此,在莎剧中既可以看到狼和羊的残暴,又可以看到一种狼羊共舞的良性互动。
与此类似的是,在莎氏作品中可以发现一种“雌雄同体”的文化理想。这一点,最鲜明地表现于十四行诗第20首:“造化大手笔,为君绘容颜/我之情爱所在,君兼情妇情郎”。“情妇情郎”,不应当仅仅作生理上的理解。象征意义上的“雌雄同体”,相当于一种阴阳和谐的精神境界。这也许是诗人的与东方文化相通的一种精神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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