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澳洲劳工到民国百货大王,他大办女校培养女子,80岁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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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实业家列传》是21位民国实业家精英的列传,编者依据精准的史实,以每位人物10000字的篇幅,真切生动地叙述了人物的生平事迹,特别是对其实业活动做了重点记述,反映了他们在民国风云际会的社会大背景下,殚精竭虑发展民族工商业,希翼实业救国的奋斗历程。
百货业先驱马应彪
史全生
马应彪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爱国富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我国不断遭受西方列强侵略、民族危机日益加深之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振兴中华,他毅然从澳大利亚返乡,在香港开办了我国第一家新式百货商店,第一次将西方百货公司的经营形式和财务会计制度引到国内,并在广州、上海等地开设分号及十余家附属工厂。他提倡国货,成为民国年间最大的百货企业集团,还兼营保险、金融业,为振兴民族经济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贫寒出身
马应彪乳名马咪,1864年(一说1860年)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沙涌乡南宝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小即由传教士为其洗礼加入了基督教。他的父亲马在明早年在家乡以种田捕鱼为生,后来由于家贫,马在明先后三次到澳大利亚雪梨(今悉尼)去淘金,每次都是空手而归,忙碌了一辈子,依然是家徒四壁。因此,马应彪家境十分贫寒,幼年读了三年私塾,因缴不起学费而被迫辍学,帮助父母做些辅助性的家务活。十几岁就在南宝村周围捡拾猪粪,挑到石岐镇(今中山市)上卖给人家做肥料,赚取些零星小钱,补贴家用。
二、出洋谋生
大约在1882年,马应彪虚龄19至20岁的时候。这时正值中法战争前夕,西方列强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同时清朝为了偿还外债和各种赔款,也加紧了对广大群众的剥削。除田赋、折漕、火耗、厘捐等税收外,又增加了如马捐、牛捐、房捐、屠宰税、磨盘税、糖捐、筵席税等各种各样的苛捐杂税,压得穷苦人民透不过气来。香山县一带的群众实在无法忍受,便成群结队远涉重洋,外出谋生。马应彪与弟弟马焕彪一起,筹足了盘缠,与乡亲们一起乘坐外国木船,经过几十天的颠簸航行,到达人迹稀少的澳大利亚。
抵达雪梨后,马应彪先到一金矿当淘金工,因不满矿主的残酷剥削,不久便辞职,到一家菜店当杂工,给菜店老板种菜。马应彪本是农家出身,对种菜、收割等农活十分内行,人又勤快,深得老板喜爱。马应彪从小很聪敏伶俐,他想到:澳大利亚是英国的殖民地,在这里谋生挣钱,如果不懂英语,就像聋哑、瞎子一样,很难生存。为此,他向老板提出,不要工资,请求老板教他学英语。老板一口答应,每天教他一些日常用语和基本词汇。很快,他便学会了一般常用词语和简单的会话用语,后来又不断提高,终于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
学会了英语以后,马应彪向菜店老板辞职,向当地政府申请承种菜地。因为他懂英语,能直接向英国移民销售,减少了中间环节,价钱比人家高得多,也卖得快。其他一些华侨菜农见他卖得快,也将自己的菜挑到雪梨市场上请他代卖。后来请他代卖蔬菜的华侨越来越多,他便把土地租给他人耕种,自己开了个小菜铺,将华侨菜农的蔬菜收集来销售。
后来他感到贩卖蔬菜利润太薄,就改做水果生意,先后开设了永生、永泰、生泰三个水果铺,从斐济岛贩运香蕉、椰子等热带水果到雪梨销售。后来他又发现华侨华工都喜欢用本国的日杂用品器具,于是又将经营范围从水果扩大到中国的日杂用品,从广州、香港贩运中国产品到雪梨销售。同时,还附带接受华侨的存款和汇兑事务。
华侨出国谋生都是为了养家糊口,平素生活十分节俭,有了节余就存入马应彪的永生水果铺。马应彪也经常回国办货,每到过年过节,华侨就委托马应彪在回国办货时,顺便把他们的存款汇兑回家。从此,马应彪的生意越做越大,并逐渐有所积累。
三、创立香港先施公司
马应彪在澳大利亚多年的经商活动,不仅在资金上有所积累,而且在思想上对商业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他通过和澳大利亚商界人士的长期接触,逐渐了解到西方国家无不“以商立国”,认识到当时的中国之所以贫穷落后,根本原因就在于商业落后。国家要强盛,必须全力发展商业。
马应彪虽身处异国他邦,仍心系祖国,“慨然以振兴中华商业为己任”[1],在澳大利亚经商稍有积累,便决定回国投资。1892年他回国探亲,即在香港与基督教教友合资开办了华兴庄,专营进出口贸易,与他在澳大利亚的永生、永泰、生泰等商行开展对口贸易。一面由永生、永泰等商号将澳大利亚的日用百货运至香港,交华兴庄经销,同时华兴庄也组织采购国内土特产贩运到雪梨,由永生公司等在澳大利亚的华侨和当地居民中销售。1894年,他又在香港创办了永昌泰号金山庄。
当时无论是华兴庄抑或金山庄都是传统的旧式商行,即“办庄”。这种旧式商行一是资金少规模小,二是缺乏竞争能力;二是商品品种单一,大都只有一二种至三五种商品,还有许多是专业性的,如绸缎庄、鞋帽庄、茶庄等;三是采取传统的货栈式销售方法,敞开货架让顾客任意选购,但都不明码标价,或只标上一个基本价,具体价格则由店员和东家掌握,老顾客可享受种种优惠,新客则常常受到欺诈;四在财务制度上,记账、收付款项和商品进出,往往都由同一人办理,缺乏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容易产生私藏和挪用现象;五是封建心理很浓。许多老板都是封建官僚、地主和高利贷商人,他们的资本大都是通过封建地租和高利贷剥削而得来的,采用家族企业无限制经营,严重束缚了商业发展和扩大经营。
马应彪在澳大利亚多方接触了西方百货公司的经营模式,感到中国传统旧式商店的封建性和落后性,决心将西方百货公司的经营模式介绍到中国来,创立中国的新型百货商店。当时创立新型百货公司谈何容易,首先必须有一笔巨额资金,马应彪认为在香港筹集一笔资金不成问题。而且香港社会开放,在香港开办新型百货公司应该会更受欢迎。于是,他带着美好的愿望回到香港。
然而,当时香港的情况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美好。香港虽然早已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受西方资本主义影响较深,但香港的华人仍比较保守。同时,香港下层平民多,经济收入不高,开办大型百货商店又没有大的有效需求,许多人心中无数,马应彪的游说,应者寥寥。
马应彪并没有因第一次赴港筹资落空而泄气,他回到澳大利亚,在旅澳华侨中进行游说,得到了旅澳华侨中的商界同行蔡兴、马永灿、郭标、欧彬、司徒伯长、马祖容等人的赞同,表示愿意投资入股。后来在回乡探亲时,他又遇见了旅居北美的同乡林敏良和郑千生等人,向他们表达了回港创办百货公司的意向。林、郑在北美也早已领略了大型百货公司的优越性,当即表示支持,愿意投资参股。
这时香港商界同行李月林、王庆昌、黄在朝等人也开始转变观念,表示了赞同。于是,他们便在1899年共同筹集2.5万港元,成立了先施股份公司。取名“先施”,一则因“先施”与英语SINCERE(诚实)同音,同时也正好与《中庸》“君子诚之为贵”一语相符。用马应彪的话说,即“盖营业之道,首贵诚实,倘未能以诚实施诸于人,断难得人信任”,就是先施诚实于人。店内所有商品均明码标价,用小标签写商品名字,以示“公平交易”,“货真价实”,“老少无欺”,“买得放心”。公举马应彪为正司理(总经理),李月林为副司理(副总经理),马永灿为司理(一般经理)。
公司设在香港闹市区皇后大道中172号,为一三层楼的铺面。从农村招来一批女青年,教之以礼貌迎客、热情待客的商业风貌,以及眼快、手快、勤快的销售方法。1900年1月8日正式开业。
开业这天,公司门前彩旗招展,一阵鞭炮声后,马应彪剪断了缎带。然后在马应彪夫人的引领下,一个个身着旗袍、梳妆整洁、打扮得入时漂亮的售货小姐鱼贯而入,吸引了众多顾客和观光群众,都以一睹售货小姐的仪容风采为快。一时间皇后大道挤满了人,港督府不得不派出警察前来维持秩序。
先施公司招聘售货小姐一事,引起香港社会的许多非议,有人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批评这是破坏社会风气,有伤风化。香港虽已受欧风美雨影响几十年,但华人社区的风气仍相当保守,许多人对先施公司聘用售货小姐一事仍看不惯,以致一些股东承受不了社会压力,提出退股散伙收盘歇业。马应彪则坚决反对。他指出:组织百货公司,聘用售货小姐,是世界商业发展的趋势,各国无不如此,是社会发展的进步之举。既然我们已朝进步的方向跨出了这一步,就不能再缩回去。事实上先施公司开业之后,百货齐备,给顾客带来许多方便,而且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售货小姐细声软语,和蔼可亲,深受市民欢迎,因此生意火爆,利润日增。各大股东才打消了退股的念头。从此以后,风气大开,聘用售货小姐一事亦为众多商家仿效。
正当先施公司顺利发展之时,8月,香港遭受了一场强台风袭击,许多大树被连根拔起,民房倒塌无数,先施公司也遭受了严重的损失,二楼三楼倒塌,许多成衣、布匹被雨水浸泡。这时又有个别股东提出收盘歇业的主张,认为公司遭受巨大损失,无法弥补,不如早些散伙。马应彪仍坚决反对。他在永安街租赁了店面,将店铺迁至永安街,赊货营业。由于他在香港商界的声誉较好,得到了同仁的积极支持,生意维持了下去。
两年以后,他将被台风刮倒的旧铺面扩大修建,组织机构更加健全。除原有的营业部外,又增设了德育部、智育部和惠爱会,培养和训练职工,提高其业务水平,改善经营管理,利润倍增,年年都有股息分配。1907年,除红利股息外,还盈余9万元,超过原始资本两倍以上。1909年,马应彪将公司增资达20万港元,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港督府注册,成立董事会,马应彪被选为正监督兼司理。然后他又租赁了德辅道中215至221号,连通康乐道111号的一幢四层楼房,一连五间,重新装修,辟为商场。他还从美国购买了刚刚时兴的霓虹灯管,一到晚上,霓虹灯配以各色彩灯大放异彩,行人到此无不驻足观看,啧啧称奇。各类商品都开架陈列,人人称便,营业额迅速上升,不到几年利润就增加了五倍以上。
开始时,许多人对马应彪将店址选在德辅道颇多费解。因为德辅道是当时新开辟的一条街道,属于中区外围,店铺不多,十分冷清。在这里开办一家大型百货公司很难有大的经济效益。可马应彪信心十足,他说,正因为这里比较偏僻冷清,所以其地价、房租也低。但这里已经开通电车,交通便利。过去这里之所以冷清,是由于交通落后,没有商店,现在已经有了新式交通,再配以新式百货大楼,必将成为新的闹市区。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香港必将继续发展扩大,人口大增,而其繁华地段的中区,人口已十分拥挤,新增人口必将移向外围,德辅道必然成为新来移民的聚居区,前景十分广阔。后来形势的发展正如马应彪所料。
四、创办广州先施分号
香港先施公司新店建成后,生意兴旺。然而,当时香港人口才几十万,而且大都集中在中区及其周围地区,九龙和新界大都还未开辟,市场容量有限。因此,要求得新的发展,必须跳出香港向内地发展。
先施公司谋求向外发展的首选地点是广州。因为广州与香港毗邻,交通便利,运费低,人口多,需求量大。虽然当时广州已先后开办了光商和真光两大百货公司,但对于广州这座拥有近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来说,仍有相当大的市场空间。另外,广州周围的一些城镇如佛山、顺德、江门、番禺、东莞等地,经济也比较发达。特别是广州作为当时中国仅次于上海的第二大通商口岸,对外贸易比较发达。马应彪决定在广州开设先施分号,并获得了董事会通过。
1910年,由香港先施公司提供一部分资金,然后在广州工商界招股集资,先后共筹集资金40万港元。在广州长堤大马路购买了一块六亩多的地皮,兴建一幢五层高的大楼,于1912年6月20日建成开业,以香港先施公司董事马祖全为广州分号的司理,高启和为副司理。
马应彪善于经营管理,每座新的商场开业,都以崭新的面貌吸引着顾客。广州长堤先施公司,除了保持香港先施公司的特点,如品种繁多,而且各种商品都明码标价,开架陈列外。广州长堤先施公司的楼顶还开辟为游乐场,称天台乐园。并开办了茶馆、酒菜部、照相室、理发室、电影院和戏剧场等。
当时正值辛亥革命时期,清朝已被推翻,民国已经建立,民气活跃,全国掀起一股实业建设的热潮,广州长堤先施公司选择在这个时候开业,适应了时代潮流的需要。长堤先施公司的奇特构想,用马应彪的话说是“出奇制胜”。于是,人们纷纷怀着一种好奇心前来光顾。因此,广州长堤先施公司开业后,顾客盈门,生意十分红火。后来马应彪为了适应市场需要,又在广州市区惠爱路开设了一家先施分店,人们将惠爱路的先施分店称为城内先施,将长堤的先施公司称为城外先施。
长堤本是广州的热闹场所,被称为广州的“外滩”,自先施公司开办后,这里便成为购物中心。1914年马应彪在先施店旁又开办了一家东亚大酒店。酒店内部设施豪华,装修富丽堂皇。
广州先施公司开办后,生意蒸蒸日上,从而引起香港大新公司老板蔡兴、蔡昌的极大兴趣。蔡氏兄弟于1918年在西堤开办了广州大新公司,并在城内开设了大新分店,人们称为城内大新和城外大新。这样,广州有了“四大公司”,竞争十分激烈。在激烈的竞争中,马应彪为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同时也由于当时受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西方进口商品大大减少,货源不足,为了确保货源并提倡国货,马应彪又先后开办了化妆品、汽水、制鞋、饼干等十余家工厂,工人达1 000余名[2]。就地生产,就地供应,实现产、销一条龙。这样在西方进口商品货源不足的情况下,确保了商品供应,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大大降低了商品成本,增强了自身的竞争能力,不但满足了自身的需求,并可提供出口。
所以,广州先施公司一炮打响,十分成功,后来向港英当局申请重新注册时,资本已增至120万港元,增加了两倍以上。
五、创办上海先施公司
虽然马应彪在港、穗两地开办了先施公司和十余家企业,然而对全国的影响不大。当时中国经济仍十分落后,国弱民贫,社会风气尚未大开,许多人还习惯于传统的经济形态。当时已成为全国经济中心远东第一大都会的上海,还没有一家中国人自己开办的新式百货公司,只有英国人的两家百货公司——惠罗公司和福利公司,而且规模不大,影响很小。事实上,当时的上海已完全具备开办大型百货公司的条件:一是上海不仅是全国的经济中心,也是最大的对外通商口岸,西洋商品云集上海,同时民族工业亦已兴起,因此具有充足的货源;二是当时上海已有一两百万人口,而且华洋杂处,游资云集,被称为“十里洋场”,具有广阔的消费市场和巨大的购买力,连许多西方的冒险家都纷纷前来淘金,所以又被称为“冒险家的乐园”。马应彪决定在上海创办一家全国最大的新式百货公司。
1914年,马应彪首先以香港先施公司的名义筹集了60万港元,然后他派香港先施公司董事黄焕南到上海选定店址。黄焕南到上海转了一圈,感觉到处都很热闹,究竟何处最繁华,一时无法确定。后来他想了一个点人数测定的办法,于是他派人每天站在各十字路口数人数。经过一个多月的统计,他发现南京路和浙江路交叉路口的人流量最大,便决定在南京路连通浙江路的一角为未来上海先施公司的店址。
店址选定以后,马应彪便在选定的地址购地十余亩,开始建造这艘商业巨舰——高为六层的上海先施公司大厦,而当时上海一般的楼房才三层。由于工程浩大,原先筹集的60万港元很快耗尽。马应彪便立即赶往上海,决定在上海当地招股募集。由于他成功地创办了港、穗两地的先施公司和十余家附属工厂企业,不仅在港、穗两地工商界享有崇高威望,而且在上海工商界也早已大名赫赫。加上一些广东同乡,如时任英商祥茂洋行买办、香山人陈辅臣、陈炳谦兄弟,英商泰和洋行买办、番禺人劳敬修等人的积极支持,为其宣传招股,上海工商界积极响应,不多时便募集到60万银元资金,使工程得以继续进行。
以后又继续招股引资,至1917年已增至一百二三十万银元,连同香港60万港元的启动资金在内,资本总额已达200万银元。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上海先施大楼终于建成,成立了上海先施股份有限公司,由马应彪任董事长兼监督,黄焕南任总经理,10月20日正式开业。开业那天,上海南京路浙江路口,彩旗招展,挤满了人,大家纷纷前来一睹这艘耗资200万元巨资建造的商业大厦。这不仅是当时的中国之最,在远东地区也是数一数二的大百货公司。上午10时,在各界来宾的热烈掌声中,马应彪剪断了大红彩带。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宣告了上海先施公司的正式诞生。
然而,这座以销售百货为主的大型百货公司,当时并不叫百货公司,而是叫“先施乐园”。因为当时上海先施公司也和广州长堤先施公司一样,将楼顶开辟为娱乐场所,内设电影、歌舞厅和剧场,剧场上演京剧、话剧,也有说书、大鼓、滩簧(锡剧)、相声、沪剧等各种曲艺;并附有东亚酒楼和东亚旅店,融旅游、饮食、购物和娱乐为一体。顾客只要买一次票,便可以在电影、歌舞厅和各戏剧曲艺厅尽情地观看和娱乐。这是马应彪一贯的经营思想。他常说:购物本身是件愉快的事,是一种享受,购物后在喜悦之余,再娱乐一番,喜悦的心情就达到了高潮。同样,在娱乐以后再采购一番,尽兴而归。所以上海先施公司开业后,吸引了许多顾客,“少长咸集,纷然沓至”[3]。
其百货营业部也和港、穗公司一样,以“统办环球百货”相标榜,并明码标价,开办了家具、玩具、五金机械等制造厂和工程建设部,制造各式中西家具、儿童玩具、五金机械用品,承包工程建设,以确保货源供应,减少中间环节,扩大业务范围。振兴了国货,堵塞了部分漏卮,挽回了一部分利权。
六、先施总行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建立
马应彪建立了港、穗、沪三家先施公司后,便开始建立总管理处,对三家公司实行统一管理,以避免三家公司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分散力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各个击破。
早在上海分行开办之前,马应彪就已酝酿建立总行了,他首先着手建立香港总店。1913年,马应彪将香港先施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80万港元,在德辅道连通永和道和康乐道处,购买地皮,筹建一幢六层楼的钢筋水泥大楼。工程启动以后,资金即已告罄。于是,他又不断追加资本,到1916年大厦落成时,已增资达200万港元。1917年6月8日,即先施公司建立17周年之际正式开业。
香港总店规模宏大,为当时香港的一流建筑。大楼在德辅道、永和道、康乐道上都开有大门,顾客可以从这三条马路进出,既方便顾客,也大大增加了客流量。大楼南北各安装了一部升降电梯,可以将顾客一直送到六楼。楼顶同样辟为娱乐场所,内设饮食、茶点部和歌舞娱乐厅,供游客餐饮、喝茶、休息,歌舞娱乐厅可跳舞、观看电影、戏剧和各种杂耍。由于该天台乐园为香港中区繁华地区唯一的一个游乐场所,每天到这里来休息娱乐的人很多,生意十分红火。
香港总店开业后,上海先施公司也相继开业。1918年马应彪便倡议三行统一,建立统一的董事会,统一管理各分公司的人事行政和销售业务,俾使三行彼此之间在人事管理、资金调度和货品供应方面能互调互剂。三行统一以后,以三行的人力、物力、财力联合一起,形成一个拳头,一致对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重拳出击。马应彪的倡议得到了三行董事的一致赞同,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决定以港行为总行,建立先施总行,额定资本700万港元,三行平分,在香港重新注册。上海、广州两行为分行。总行设董事局,统一领导港、沪、穗三行业务。董事局董事在三行董事中共同选举产生。沪、穗两行成立参事会,在董事局的领导下各自行使本行的经营职责。
1919年1月16日,先施总行在香港总店正式成立,以马应彪为总监督,陈少霞为总司理。从此以后,先施公司便形成一个企业集团,一支真正的商业联合舰队,进行集团化的经营,资本雄厚,货物齐备,大大增强了竞争能力,日臻发达,企业规模和营业范围不断扩大。由百货销售到金融保险,再到化妆品、化工生产,地点扩大到国内外几十个大中城市。
在百货销售方面:1919年,马应彪以历年盈余的积累,分别在九龙油麻地和广西南宁投资,开办了两家先施分号。1922年在英国伦敦设立办庄,以传统商行形式经销百货业务。1932年在澳门中心区投资建造了一幢八层大楼的澳门先施分号和东亚酒店,于1935年正式开业,在经营百货、餐饮业的同时,还兼营金融存放款、信托、保险和人寿联保等业务,为当时澳门最大的百货大楼和餐旅馆,从而使先施公司的百货经销业发展到10家。
在金融保险方面:早在1915年5月,还在上海分行刚刚创办的时候,马应彪就提议港、沪、穗三行各投资40万元,创办先施保险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水火保险、股份制产业买卖和汇兑业务,以蔡兴为总司理,在香港登记注册。当时由华人开展水火保险和产业买卖者还很少,所以开业后营业十分发达,很快发展到广州、石岐(今中山市)、江门、广西梧州、福州、汉口、上海、天津等地,并在新加坡、暹罗(今泰国)、越南等地设立了分公司。
1922年马应彪又征得各董事的同意,投资200万港元,设立先施人寿保险公司,由林瑞书任总经理。开始时人们对人寿保险这一新生事物还不太习惯,业务比较清淡,后经广泛宣传,积极提倡,大有起色,很快发展到沿海沿江各地,分别在广州、石岐、上海、天津等地设立了分局,在江门、澳门、汕头、福州、宁波、南京、南昌、九江、汉口、济南等地设立了代理处,至1925年,有效保险金额已达800万元。1921年,马应彪还与蔡兴等共同发起成立了香港国民商业储蓄银行,资本200万元,至1926年已增资达250万元,马应彪任董事兼监督。
在化妆品、化工生产方面:1922年,马应彪在原广州先施化妆品厂的基础上,在香港成立了化妆品制造总厂,生产花露水、生发油、雪花膏和牙粉等日用化工用品。1926年资本达130万港元,改组为先施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分厂,并在上海、南京、九江、南昌、长沙、汉口、重庆、天津、北京、奉天(今沈阳市)、哈尔滨,以及东南亚的新加坡、吉隆坡、柔佛、槟榔屿等各大中城市设立了数百家化妆品代理店。先施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是当时我国最大的化妆品制造企业。
至1929年,先施公司的资本总额已达1 000万港元,职员达2 000余人,工人数千。1921年,马应彪因年近花甲,曾一度辞去公司总监督一职,任名誉总监督,总监督改由蔡兴接任。后由于港英当局于1925年制造了“沙基惨案”,导致省港罢工工人封锁香港达16个月,使香港成了死港、臭港,港、穗两地的先施公司也深受影响。为改变这一局面,他于1928年再次出任总监督,并在1930年再次扩建香港总行,次年成立了总务局,进行一系列改革,如实行“一元货商店”,将长期积压的商品和残次商品互相搭配,包成一包,以一元一包的特价进行销售,还举办了国货展览、教育展览和时装表演,扩大宣传,从而使先施公司的营业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
但实行港、沪、穗三行统一也有弊端,即财务管理上的统一核算,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各分行的积极性。因为各分行分处各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观念、购买力状况和外部环境各不相同,各分行的营业状况和盈利大小自然不一样。如上海分行的营业一直都很好,可香港总行的营业有时就较差,有时甚至亏本,统一核算就影响了上海分行的积极性,导致上海分行的司理郑锡基在1926年离开先施公司,与李敏周一起另起炉灶,在上海创办了新新百货公司。
1929年以后,由于受到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先施公司的营业受到严重冲击,特别是香港国民商业储蓄银行在1935年还发生了金融风潮,被迫停业,导致香港先施公司损失巨大。于是马应彪于1936年再次辞去总监督一职,改任名誉总监督。
七、参加辛亥革命
马应彪不仅是一位爱国富商,也是一位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先驱。马应彪在香港创办先施公司时,正值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高涨之际。以孙中山为首的民族民主革命派,为挽救民族危机,推翻清朝,毅然举起革命大旗,奔走呼号。由于香港是英国殖民地,清朝管辖不到,孙中山为逃避清廷的追捕,经常避居香港,或从香港出发,到海外华侨和留学生中组织革命。其他许多革命志士为逃避清朝的追杀通缉,也都经常避居香港,或在香港组织策划武装起义。所以在辛亥革命时期,香港是民主革命的大本营和革命斗士们的集散地。
辛亥革命时期的许多次武装起义是在香港组织策划的,这无疑对马应彪产生了深远影响,更何况他与孙中山为同乡,早就对孙中山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崇敬不已,追随其后,剪辫易服,表示与清朝的决裂。马应彪并非职业革命家,而是一位富商,不能如孙中山、黄兴他们那样全身心地投入革命斗争,只能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宣传组织革命,如经常在香港至广州和香山的轮船上,以唱基督教赞美诗的形式宣传革命,号召人们起来推翻清朝反动统治,还经常为革命者提供经费和物资。
辛亥革命后,他被任命为广东都督府的庶务长和财政厅总参议[4],负责广东都督府的一切军需物资的供应和财政经费的筹措。至今港、粤两地还流传着许多关于马应彪参加辛亥革命的故事。如他在任都督府庶务长时,有一流寇手握驳壳枪,腰间束着两枚手榴弹,闯入他的办公室,用枪指着他,要他交出一批军需物资。面对凶狠的歹徒,他毫不畏惧地说:“这里提取物资都必须有都督的批示。
没有都督的批示,谁都提不出一枪一弹,一衣一被。”流寇恶狠狠地说:“不给就毙了你。”马应彪也疾言厉色地说:“你毙了我也不给,怕死就不会来干革命!”由于马应彪讲话慷慨激昂,嗓音很高,引起其他同志的注意,纷纷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流寇见状,便拔腿夺门而逃。后来大家无不称道马应彪临危不惧的革命精神。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为纪念孙中山,将香山县改名为中山县,作为模范县进行建设,马应彪又任中山模范县训政委员兼财务组主任。
八、热心社会公益、慈善、教育事业
马应彪是一位著名的爱国富商,十分热心社会公益和教育事业。
在教育方面,马应彪认为教育是国家希望之光。因为国家的建设依赖人才,而人才的培养必须通过教育。教育发达,人才就兴旺。所以马应彪说,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在我们这一代,由于清朝政府政治腐败,不兴教育,缺乏科学人才,致使国弱民贫,不断遭受西方列强的侵略。现在只有寄希望于下一代了。因此必须重视儿童教育,努力培养少年儿童的健全人格。他还说:“环观西方强国,无不首先培养健全之儿童,以加强国家的元气,并将此作为积极强种增强后代的计划。”
对于女子教育,马应彪认为女子占人口的一半,同样肩负着国家兴亡的重任,必须兴办女校,培养女子。因此,他在家乡和全国一些地方兴办和倡办了许多学校。如在家乡沙涌开办了幼稚园;把自己的祖宅捐出改为“在明书塾”,后又购入邻居房屋,一起改建为在明妇儿院,在沙涌创办了乡立学校、民众学校、妇女学校,并任该三校校长;在石岐高家基购地创办了世光女校,并任校长;出资在中山、广州创办了中山女子师范学校、广东女子学校、广州一民学校、培英学校、广智学校,均任各校校董;在香港油麻地出资创办了富民学校,并任校长;在上海捐巨资资助郇光学校、南洋商业高级中学,并兼任两校校董。他对高等教育也十分关心,对广州岭南大学、中山大学均捐巨额资金,为岭南大学第一位华人校董。
在社会公益方面,出资在家乡沙涌兴建了沙涌公园,并捐资修建了新式街道;投资建造了岐关公路,四邑轮船公司,对造福桑梓,发展家乡的交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社会救济慈善事业方面,马应彪出身贫寒,从小深切地体会到贫苦群众的生计艰难。抗战前,他在家乡中山和广州、香港等地多次捐资设医,为贫困乡人治病。在中山,他创办了中山岐光医院,任院主席,捐款中山惠爱医院,任该院经理。在广州,他捐巨资创立了广州红十字会,救死扶伤,任该红十字会主席。另外,他对广州方便医院、广东公医院等也都捐助甚巨,被任各医院经理。在香港,他大力资助了何启先生创办的雅利氏医院和何妙龄医院,任各医院的财务主任。
对于赈灾救济,马应彪更加热心。1915年广东西江发生“亘古未有”[5]的大水灾,珠江三角洲的许多地方一片汪洋,马应彪不仅个人捐献巨资,还以先施公司的名义捐款购粮,派人送往灾区救济灾民。随后他又组织筹赈会,号召港、粤各界人士捐钱、捐物,救济灾民,他被推为筹赈会主席。后来,天津又发生特大水灾,海河泛滥,淹没大片良田,冲毁房屋无数,许多灾民无家可归,马应彪又组织筹赈会,号召各界捐款捐物,救济灾民,被举为筹赈会主席。以后内地所发生的历次水、旱灾,他都不遗余力积极组织赈济,表现了他爱国爱民的高尚情操。
1944年7月15日,马应彪因病去世,享年80岁。
【注释】
[1] 《中山文史》第5、6合辑,1985年,第105页。
[2] 《民国人物传》第9卷,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08页。
[3] 《中山文史》第13辑,1997年,第114页。
[4] 《中山文史》第5、6合辑,1985年,第107页。
[5] 《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出版,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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