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的中国水下考古
华光礁一号沉船水下测绘 作者提供/光明图片
“南海一号”出土的金胸饰 作者提供/光明图片
“南海一号”沉船整体打捞现场 作者提供/光明图片
【考古中国】
编者按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海陆兼备的大国,不仅有广袤的陆域疆土,而且拥有绵长的海岸线和辽阔的海洋国土。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在辉煌的黄土文明之外,我们的祖先也创造出了灿烂的蓝色文明。我国水域内遗留下了数量众多、类型丰富、价值巨大的海洋文化遗产。
水下考古,便是当今人们走近、认识、解读这些海洋文化遗产的无可替代的重要手段。在今年“自然和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本刊特邀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水下考古研究所所长孙键撰文,向读者简单介绍水下考古的重要性及我国水下考古的现状。
人类对自身的历史具有天生的好奇心和探索欲,而文明的发生、发展与水密切相关。水体面积占据了地球表面的71%以上,无疑是封存人类过往的重要场所。正如地质学家查尔斯·莱伊尔(Charles Lyell)所言,“在人类历史演进的过程中,海底聚集的人类艺术品和工业纪念物的数量可能比大陆上任何一个时期保存的还要多。”海底亚特兰蒂斯的神话由来已久,在中国自古以来亦有泗水捞鼎、沧海桑田的传说,可见人类对于淹没在水下的历史文化遗存的好奇与向往由来已久。
1 让水下封存的历史重见天日
作为海陆兼备的文明古国,我国水域内遗留下了数量众多、类型丰富、价值巨大的海洋文化遗产。作为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中华民族勤劳智慧和非凡创造力的结晶,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资源和基础。
20世纪80年代末,水下考古学这一概念被引入中国。经过我国水下考古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水下考古学已经在中国扎根、发芽并为大家所接受。
三十年来,从北疆边陲到南海之滨,从远古时代的石器陶器到近代的甲午战争沉舰,从近海潮间带到西沙北礁深海,在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在长江、汉江、鄱阳湖、太平湖、东平湖和京杭大运河等内水水域,都活跃着水下考古人员的身影;借助我国海洋科技的发展,水下考古工作者使用“深海勇士”号深潜器,实现了在千米水下开展深海考古调查。
三十年来,中国水下考古工作者通过艰辛努力,对辽宁绥中沉船、西沙华光礁沉船、广东南海一号、南澳一号沉船、福建圣杯屿沉船、长江口二号沉船展开了一系列的考古调查发掘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保存完好的“南海一号”宋代沉船、“南澳一号”明代沉船,让我们真切看到了中国古代海洋贸易和对外交往的繁荣兴旺,说明早在15世纪大航海时代之前,不同文明之间就广泛存在交流,各个地区、各个文明既是传播者,也是受惠者;中国在世界航海史、文化交流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世界文明进步作出贡献,也因交流融合而获益。
三十年来,持续开展的南海诸岛的水下考古,华光礁一号、珊瑚岛一号等重要沉船遗址的考古发掘,不仅实证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繁荣兴盛,而且充分表明我国先民经略南海的悠久历史,更是我国对南海海域无可争辩主权的实物见证,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捍卫领土完整提供了重要依据。丹东一号(致远舰)的发掘对于研究中国近代史上改变了中国乃至世界历史走向的悲怆一幕提供了翔实可靠的资料,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最佳实例。绥中沉船、南澳一号、丹东一号(致远舰)、南海一号沉船考古发掘分别获评1993、2010、2015、2019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2 用扎实工作为世界提供中国方案
有着数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在内陆也有无数的遗迹被覆盖于水下。
位于重庆朝天门码头的“丰年碑”、涪陵白鹤梁历代题刻、云阳龙脊石题刻被称为长江中游的三大石刻碑群,不仅记录了长江历年的水文资料,而且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价值。因长江水位变迁,“丰年碑”已完全没于水下不得见。为配合三峡水库的建设,我国水下考古工作者已分别对白鹤梁、龙脊石进行了水下调查。白鹤梁题刻保存完好,被誉为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和世界罕见的“水下碑林”,是长江三峡水库淹没区内最早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遗址。在水下考古调查研究基础上设计建造的白鹤梁水下博物馆,独具中国特色,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面向全球推广的经典案例。
均州古城是武当山朝圣之路的起点,因丹江口水库的修建而沉入库底,著名的净乐宫、迎恩桥、沧浪亭等也因此深藏在水下四十余米处;广东南海西樵山古代采石场是珠江流域人类生产生活的历史剪影,开采年代达千年之久,因自然原因成为水下洞窟。我们通过水下考古调查发现,因为有水体的保护,这些遗址免受人为破坏,反而保存较好,成为了解研究古代社会的绝佳标本。水下考古工作者还将视野扩大到中华文明探源,早期中华文明人地关系研究,在东南沿海地区开展了大量实践工作。
我国的水下考古工作并未囿于国内,而是文明交流互鉴的一种途径,中国外交的“金色名片”。中国的水下考古工作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落实海上丝绸之路考古研究,搭建国际合作研究平台,赴外开展多项联合考古项目。东非肯尼亚水下考古项目,深化了中肯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在沙特阿拉伯落实中沙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推动文化遗产领域合作交流,塞林港遗址考古成果丰硕,社会反响巨大,得到了两国各界的高度评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水下考古培训班,为伊朗、沙特阿拉伯、泰国、柬埔寨等国培训学员,成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的桥梁;与法国、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越南、柬埔寨、伊朗、印度等国家,通过定期举办学术会议,交流研究成果。广泛而深入的合作与交流,不仅扩大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影响,也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中国方案。
3 以法律规章来确保水下遗产安然无恙
国家重视与法律先行是中国水下考古事业发展的最重要前提与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
中国是世界上较早对水下文化遗产进行专门立法保护的国家之一,早在1989年国务院就发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水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其行使管辖权。
在新形势下,为应对当下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需求,并放眼未来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经多年的修改,2022年4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下简称新《条例》)由李克强总理签发颁布。新《条例》对多年来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改。比如,将水下考古纳入了基本建设考古内容,考古前置以有效防止水下文物遭受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破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助海洋工程、大型基本建设,更广泛地调动社会资源和提高水下遗产保护的效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水下文物保护区”概念的确立,是工作理念由水下考古向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结果。将水下文物分布较为集中、需要整体保护的水域划定公布为“水下文物保护区”,充分体现了保护为主的导向作用,这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本世纪初通过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理念相一致。在管理上,新《条例》明确了国家、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细化了保护需求;新《条例》强化了在实践层面上的可操作性,对今后打击破坏、盗捞水下文物的行为,综合开展水下遗产保护提供了更为完善且具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与管理依据。
纵观中国水下考古的发展,能够守正创新、勇担重任、锐意进取,正是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理念的最佳诠释。通过助力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努力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中国水下考古不断为国际社会提供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方案,提高了中国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又为新时代的文明交流互鉴作出了突出贡献,是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考古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作者:孙键,系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水下考古研究所所长)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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