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学校竟然可以鞭打学生!但是这位家长为何因为这件事报了警
小编也是今天在知道这一点,根据教育法令教育(学校)第88条规定,学校一律不得对女同学进行体罚。
男学生方面,体罚也应控制在轻轻鞭打掌心,或隔着衣物鞭打臀部。同一条例中也列明,学校不得向男学生施与其他形式的体罚。
鞭打处罚是为“非常严重的过失”所设的纪律处分。其他类似处分还包括留堂、休学以及退学。
对学校而言,严重纪律过失包括网络霸凌、偷窃、破坏涂鸦、考试作弊、在校内抽烟以及在校内或校外打架。
(图片来源网络)
最近,有这样的一件事,家长因为学校的行为选择了报警!!
一名小六男生的母亲申诉,儿子被同学欺负后因不满对方没获应有惩罚,而踢对方的书包,结果疑被训导主任鞭打,儿子手脚出现一条条鞭痕。
男生母亲除了不满孩子被乱鞭外,疑施罚的训导主任还称校方没有鞭打制度,否认她儿子被鞭,她因此怒而报警,并向教育部投诉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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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丈夫要带孩子回家时,发现孩子身上的鞭痕,因此询问训导主任,但后者表示自己没有鞭他,只是“轻拍”他而已。
她表示,在这之前该训导主任曾向她至少二度表示,学校没有鞭打的体罚制度,但孩子身上的疤痕又和主任的话相违背。
“我觉得训导主任没有给我们心理准备,要不然或许还有得谈,当我们发现的时候真的很生气。”夫妇俩认为训导主任没有预先通知家长,因此决定报警。
照片显示,孩子手臂上有些看似藤条的痕迹,而脚上的痕迹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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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家长表示,如果儿子真的做错,学校要鞭打,她没有异议,但必须要按法律规定鞭打,而不是胡乱鞭打。
经过竹脚妇幼医院验伤后,发现儿子共挨了六鞭,右手臂和左臂分别被鞭了三下和两下,右腿也有一鞭;
而且儿子被鞭打的藤鞭据了解长约一米,超过五厘米宽,报警后已被警方带走作为证物。
警方受询时证实,案件正以蓄意伤人案进行调查。
对于这样的事件,各位家长怎么看?你们觉得学校应该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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