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没做错事就不用怕吗? “港版国安法”的五大争议
香港去年因修订《逃犯条例》而起的一连串乱象在冠病疫情暴发后暂告一段落,但近日北京在中国人大通过制订“港版国安法”的争议举措,使香港民间反抗运动再次风起云涌。
一言以蔽之,对“港版国安法”看法迥异的正反双方论述可用下面这段对话总结:
支持港版国安法者:如果你没做错事,为什么要害怕国安法?” 反对港版国安法者:国安法是让国家在自己做错事时,可以不用怕你!”
香港再度暴发抗议示威。(路透社)“港版国安法”是什么?
北京当局在5月22日展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抛出制订“港版国安法”的震撼弹。
全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构的决定》的草案昨日以2878票赞成、一票反对、六票弃权的悬殊比数在人大通过。
根据授权草案的七项条文,“港版国安法”的大方向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的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草案通过后将授权中国人大常委会制订港版国安法。
按照惯例,中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因此港版国安法有可能在6月底或8月拍板订定,并以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香港实施。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左)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右)针对“港版国安法”按下表决器。(法新社)北京和港府说法
“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是中国大陆官方对“港版国安法”的基调。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凤凰卫视有关“港版国安法”的提问时,回应表示该法案是为了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做关于港版国安法草案的说明时则表示,香港自去年反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分裂国家、煽动港人反中反共,并宣称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
另一边厢,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强调,特区政府将全力支持和配合“港版国安法”的立法,并声称“港版国安法”不会影响香港人的权利与自由。
政务司长张建宗则说,绝大部分港人只要不涉及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和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行为就不会受到影响。
香港当局声称只要不犯法就不会被国安法对付。(路透社)“港版国安法”的争议之处
一、绕过香港立法机构直接实施
“港版国安法”和香港《基本法》第23条文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外部势力干预等部分,内容高度重叠。
《基本法》第23条要求香港“应自行”针对上述内容立法,但2003年时任特首董建华政府试图推动23条立法时,引发香港社会对相关立法会限制港人的言论和集会自由的疑虑而遭强烈反对,并引发了一场50万人大游行。
港府最终撤回法案,在那以后再也没有尝试推动23条立法。
北京此次提的“港版国安法”选择直接绕过立法程序,以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作为“全国性法律”的方式在香港实施,被反对者批评是把“一国两制”推向“一国一制”。
香港大律师公会认为,“港版国安法”涉及23条所涵盖的范围,因此“理应由香港在自治范围内自行立法”,人大常委没有权力直接将“港版国安法”纳入附件三。
《基本法》附件三所说的“全国性法律”仅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目前在附件三列出的中国国籍法、中国领海声明、中国外交特权等法律皆是在中国全国各地均生效的法律。
但本次的“港版国安法”却只适用于香港地区,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张达明认为这违反了附件三的本意。
2003年香港暴发大游行反对23条立法。(互联网)二、对言论和新闻自由所带来的冲击
是否“因言入罪”是“港版国安法”的最大争议。
北京当局曾多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逮捕异议人士,其中包括推动中国民主改革的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追查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谭作人,以及众多的维权律师和民运人士。
“港版国安法”是否符合《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所比照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否会侵害香港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言论和新闻自由,是反对者最为担忧的。
根据中国现行的国安法,相关罪名的定义相对模糊。
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文敏质疑,未来以举旗、举标语或喊口号等方式,表达“结束一党专政”、“习近平下台”,甚至“林郑月娥下台”都有可能触犯“港版国安法”。
香港记者协会表示,“港版国安法”一旦实施,香港的言论、出版及新闻自由空间恐怕将严重萎缩。
该协会以不少新闻工作者因为在中国大陆采访或撰写评论文章而触犯国安法锒铛入狱为例,担心“港版国安法”将导致香港媒体陷入寒蝉效应。
此外,支联会这类民间组织恐怕也会因常年推动中国民主化而落入“颠覆国家政权”的范畴。
支联会自1989年以来,多年组织香港的“六四”纪念活动,并支持中国民运人士。
近年来多次寻求国际支持,并和国外组织串联的民主派政党或组织,如香港众志和其领袖黄之锋,在“港版国安法”下恐怕也会有牢狱之灾。
新闻工作者担忧“港版国安法”引发寒蝉效应。(报导者)三、北京当局将在香港执法?
“港版国安法”的人大决定草案第4条提到,北京将根据需要在香港设置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构,并“依法履行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根据一国两制原则,香港享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北京的相关机构进驻香港会不会有拘捕和审讯权,再度引发许多香港人对中国大陆司法体系独立性不抱信心,唯恐被“送中”的恐惧。
香港早前曾发生北京当局疑似越境抓捕长期售卖中共禁书的香港人到中国大陆审讯的“铜锣湾书店事件”,外界担忧这类事件将因此成为常态。
对此,林郑月娥并不愿意正面回应相关国安机构的权力到底会有多大,仅表示自己“相信”最终主要执法仍是香港机构。
另一方面,港区人大代表陈曼琪日前也在全国人大建议在香港法院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法庭”,并排除没有中国国籍的外籍法官。
目前香港终审法院共有23名法官,其中15人为来自英国、加拿大和澳洲等国的外籍法官。
法律界质疑这项安排将侵蚀香港的司法独立。
实施普通法的香港和采行大陆法的中国大陆分属不同法制,而独立的司法体系也是香港成为国际金融城市的关键因素。
反对者质疑北京将在香港拥有执法和审讯权。图为被逮捕的香港示威者。(法新社)四、香港不再是中国下金蛋的鹅?
“港版国安法”将进一步加深香港和中国大陆趋近、香港特殊地位消退的印象。
国际知名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和惠誉国际已分别在2017年和去年相继以中港制度融合为由降低香港的评级。
在“港版国安法”可能冲击香港资讯和评论自由的疑虑下,香港的经济吸引力恐怕将进一步滑落。
更为严峻的是,香港在美国《香港政策法》被美国视为独立关税区,并被赋予货品最惠国待遇,这也让香港能不受中美贸易里,中国被美国课征大量关税的影响。
不过随着美国国务卿蓬佩奥27日宣布向美国国会认证香港不再拥有高度自治,因此不足以继续享有特殊地位,香港的独立关税地位危在旦夕。
美国总统特朗普早前警告,若北京在香港实施“港版国安法”,他将做出强烈回应。随着人大已通过相关决定,特朗普预计近几日就会宣布制裁内容。
然而,华府不一定会祭出取消香港特殊地位的强烈制裁方案,因为这有可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手段。
据《华盛顿邮报》估计,如果美国决定撤销香港的特殊待遇,美国和香港之间预计将有380亿美元的贸易将受到损害,美国企业也将受到沉重打击。
根据2018年的数据,香港是美国对外贸易顺差最多的国家,高达311亿美元。同时,约290家美国企业在香港设立区域总部,另外还有434家设有分部。
无论如何,香港丧失特殊地位对中国大陆也不是好事。
作为中国面向国际经济的门户,香港去年是全球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集资额最大的市场,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外汇市场在2019年位列全球第四。相比之下,中国仅排名第八。
中国大陆许多大型国企或私人企业都以香港为集资和通往全球的前哨,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腾讯、中国平安保险等中国大型企业都以香港为上市基地。
随着美国参议院在本月21日通过明摆着冲中国企业而来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许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预计将被迫退市。
而相对于目前仍是半封闭市场且多由中国大陆散户主导的中国股市,外资往来频繁的香港交易所才是上述中国公司较稳妥的退场机制。
此外,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报告,2018年香港仍是中国大陆外资投入金额最大的来源,占总数的65%,显见国际外资仍以香港作为投资中国的中转站。
香港经济地位恐受“港版国安法”冲击。(法新社)五、别人也有,为什么香港不可以有?
去年11月,香港民主派阵营在香港区议会选举横扫86%席次,使亲北京的建制派阵营遭遇空前惨败。
士气大振的民主派更喊出要在今年9月立法会选举囊括过半议席的口号。
在香港民意普遍对港府和北京不满的氛围下,尽管立法会70席当中除了35席地区直选席位,还有另外35席是建制派较占优势的功能界别席次,但这个目标并非没有实现的可能。
北京此时推出“港版国安法”,大有预防立法会无法通过《基本法》23条的意味。同时,也有民主派人士批评这是“玩臭”的招式,可能导致更多民主派议员因国安法而被取消资格。
香港亲中人士在“港版国安法”争议发生后,多次以欧美、日本甚至新加坡也设有类似国家安全法强调“别人也有,为什么香港不可以有”?
但反对一方则强调,相关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存在于三权分立的体制,公民权利相对受保障。
无法信任体制,担心政府做错而自己无法发声,加上《逃犯条例》修订引爆的警民冲突,以及对港府的信任危机积累的旧账,香港街头再度陷入不平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