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踏板车将禁止在步行道上使用? 先别高兴得太早
太好了! 这就对了! 天大的好消息 ! 大众的声音被听到了! 人行道终于恢复成人行道。
政府终于禁止电动踏板车在所有步行道(footpaths)上使用了。以上都是网民们高兴的心声。
从明天(11月5日)起,所有电板车只能在目前长达440公里的脚踏车道上行驶,不能使用全岛各地5500公里、四通八达的步行道。
虽然只是禁止在步行道上使用,并非全面禁止电动踏板车,网民依然非常开心,毕竟政府今天作出宣布,明天就全面禁止!行动之快速,前所未见,大快人心啊。
电板车车主从明起将有两个月时间调适。在这两个月内,如果不小心开上步行道上,不会马上被罚款,但会接到警告信。从2020年1月1日起,违例者一旦触法,将可能被罚款最多2000元或坐牢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先别高兴得太早,还有问题未解
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医生今天下午在国会上作出上述宣布后,陆路交通管理局立即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一张图表,说明在哪些地方使用电板车才不会犯法。
(叶安琪制图)问题来啦。
脚踏车道和公园连道一般都不设在组屋住家楼下,究竟要怎样才能让电板车在不犯法的情况下抵达那些脚踏车道和公园连道呢?有才的网民立即脑洞打开,想到了一条绿色通道。
(互联网)这条绿色通道很可能是属于国家公园局所管辖,如果改用这条“通道”将小草全压扁,岂不是给另一个政府部门制造新的问题?
如何定义步行道?傻傻分不清
其实,大家一般对马路两旁的人行道(Pedestrian Walkway)较有印象。至于哪些是步行道,则有点模模糊糊、模棱两可。
红蚂蚁的小伙伴问,会不会有人认为,组屋区内少人行走的灰色地带,就不算是步行道?例如:
连接组屋和组屋之间的露天停车场,既不属于公路也不属于人行道,公众一般不会在里面行走,电板车能借用这些停车场来穿行吗? 组屋区的露天停车场。(互联网) 组屋底层边缘那圈(就是窗口下面很可能会被高楼抛物打中,平时少人走动的)露天地带算不算?有盖走廊两旁的绿色地带或没人行走的小道呢? 有盖走廊。(海峡时报)眼尖的蚁粉或许也和红蚂蚁一样,看到陆交局上述图表中的“步行道”时,硬是愣了一下。这明明一看就是在公园内的道路,竟然不是公园连道,而是步行道?
陆交局图表内的步行道。(陆交局)原来,下面这个才是公园连道。
公园连道。(陆交局)指的就是在公园和公园之间,或沿着地铁线路旁、道路相对比较宽、地上写着“PCN”黄色字眼的通道。
目前全岛一共有六条主要的公园连道,分布在全岛的东部(蓝色)、南部(绿色)、西部(橙色)、北部(黄色)、东北部(紫色)和中部(紫红色)。
全岛公园连道(PCN)的分布图。(国家公园局)从图上看,这些公园连道好像都是断开的,事实上也是断开的。图上那些不同颜色的虚线是地铁线路。换句话说,从一个公园连道到另一个连道之间,必须乘搭地铁过去,不然就得将脚踏车骑上马路。
如果当局一刀切,坚持电板车只能在脚踏车道和公园连道骑行,在步行道上和其他地方一律禁止使用(banned)的话,那拥有电动踏板车的用户出了组屋家门后,该怎么办?能否在不骑行,双手扶着电板车的情况下,在人行道上推着走呢?
还是所谓的“禁止”即意味着电板车完全不能“动地”,必须要用手提着行走?当局至今并没有说清这点。
要知道,合格电板车的平均重量一般在20公斤左右。如果只能用手提,我的天,那新加坡目前已注册的10万名电板车用户(也很可能是合格选民哦,你懂的),会不会一来二往就把手臂肌肉都给练结实了呢?
还是这就是当局“意思浅浅”的变相禁止?虽然告诉大家:新加坡并没有禁止电板车,(有臂力)还可以继续骑,但如果真要扛来扛去,以后还会有多少人选择骑电板车就很玄乎了。
送餐员日后怎么办?
有不少网民认为这项禁令会冲击到那些靠外卖送餐服务维持生计的小哥小妹们,毕竟他们当中有很多人都使用电动踏板车或其他的电动代步工具来送餐,以后他们怎么办?是不是都得改骑脚踏车?毕竟从陆交局的图表来看,传统的脚踏车(脚踩的那种)是目前最“自由”的交通工具,骑在步行道上也不犯法,还能骑上马路。
不少议员在国会上也为送餐员的未来生计发声。不过蓝彬明的答复却让大家静默了。
蓝彬明说,政府在做决策前已经与本地三大送餐服务公司:FoodPanda、Deliveroo 和 GrabFood通了气,也了解到在本地7000名送餐员当中,只有少过30%使用电动踏板车,大部分都在使用脚踏车和摩托车。
骑传统脚踏车的送餐员。(海峡时报)他还举了FoodPanda为例说明,该公司目前有少于12%送餐员使用电动踏板车,约有16%使用脚踏车。陆交局会与这些公司合作,让使用电动踏板车的送餐员尽快改骑脚踏车。
那些因残疾或行动不便,必须使用电动助行车的送餐员,依然能够继续将助行车开上步行道,不会影响他们的送餐生计。
立法相对容易,能否有效执法才是最大考验
蓝彬明在答复议员时也透露,有关当局日后将增加更多执法人员来取缔违法的电动踏板车。
交通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蓝彬明医生。(国会视频截图)但网民都不甚乐观,因为民间总有个不成文说法:制定规则就是为了用来打破的。(rules are meant to be broken)
10万台电动踏板车,要增加多少执法人员来盯梢呢?装电眼、拓宽道路、延长脚踏车道和公园连道,也需要真金白银。
新加坡在很多方面都设了严刑峻法,但民众总会有种知法犯法的侥幸心理,认为“我应该没有那么衰被抓到吧”。在“赶时间”和“方便”这两大诱因的驱使下,相信很多电板车骑士都会愿意铤而走险。
有网民指一些年轻人在三更半夜的时候以每小时100公里时速在路上骑电动踏板车也没人取缔,一点事都没有。比较可怜的就是那些循规蹈矩需要用到电动踏板车的送餐员,以及那些需要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妈妈们。
有身为母亲的网民也留言认为矫枉过正了,将她打入狼狈不堪的状态。
其实,如蓝彬明在国会上所说,电动踏板车自2017年2月获准在新加坡使用的这两年内,政府一直在想办法让人们更安全地使用电板车,包括控制车身体型、重量和电池型号,规定骑士在步行道上必须减速,以及增加执法人员等等。
但是,每个月依然有370名电板车骑士危险行驶违例,而且这个人数一直在增加当中,被电板车撞伤的人伤势也愈发严重,甚至已经有人死亡。
蓝彬明没说的是,新加坡引进电动代步工具的初衷,主要是让国人能有多一个选项,出行时在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之余,可以有多一种代步工具来衔接最后一段路程。
从第一天起,电动代步工具的存在从来就不是用来取代公共交通工具,更不是作为与汽车同等地位的私人交通工具,可以通行无阻。但是,在大家心照不宣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有很多自由空间。
只不过当一小部分人滥用这份自由时,天平失衡后,原本自由的也跟着不自由了,更不用说衔接最后一段路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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