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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消费者可通过新计划 解决与服务供应商纠纷

对付费电视或手机增值服务等收费不满的消费者,若无法顺利与服务供应商达成共识,下个月起可通过新的纠纷解决替代方式计划解决纠纷。

消费者在调解阶段只须承担一成的费用,从报案到结案,整个过程预计不会超过两个半月。

通讯及新闻部长杨莉明昨午(3月4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该部门开支预算时说,消费者和较小型企业用户目前只能直接与服务供应商接洽,或通过现有调解渠道解决合约纠纷,但这些选项的费用一般较高,且对消费者不太友善。

相较之下,新推出的纠纷解决替代方式计划(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Scheme)可为消费者提供较有效以及较负担得起的解决方案。“一旦消费者通过新计划报案,业者就必须参与调解。”

新计划由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和新加坡调解中心共同制定和管理。消费者碰到任何有关电信、付费电视和光纤连接服务相关的账单或合约纠纷,可通过新计划报案。所有纠纷必须在报案前的12个月内发生,且涉及金额不能超过1万元。

新计划分为调解和仲裁两个阶段。在调解阶段,业者有14天时间可尝试与报案方解决纠纷,若无法顺利达成共识才会进入仲裁阶段,整个过程预计不会超过两个半月。

费用方面,消费者在调解阶段只须支付一成的费用($10),剩余的90元由业者承担。若到仲裁阶段,消费者和业者则须分别支付225元和525元。

资媒局提醒,新计划不会取代业者已有的投诉管道,消费者应先接洽服务供应商,只有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由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