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新的数字货币所得税指南
新加坡税务局(IRAS)于4月17日发布了一份电子税收指南,内容涉及涉及数字代币以及初始代币发行(ICO)的交易的所得税处理。
https://www.iras.gov.sg/irashome/uploadedFiles/IRASHome/e-Tax_Guides/etaxguide_CIT_Income%20Tax%20Treatment%20of%20Digital%20Tokens.pdf
该指南重点介绍了三种类型的数字令牌,即支付令牌,实用程序令牌和安全令牌,并进一步阐明了以非常规方式(例如通过空投或硬叉)收到的令牌的税收待遇。
数字代币的税收处理
根据指南,涉及支付代币的交易被视为易货交易。支付令牌的接收者要对所提供的基础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的价值征税。
它说,购买支付令牌不是征税事件,尽管如果出售令牌是交易活动,则出售支付令牌时实现的损益应纳税。同样,如果采矿者出于盈利目的进行采矿活动,而通过采矿获得的支付代币则应课税,而该活动只是一种嗜好。
该准则说,只要接收者免费获得通过空投和硬叉收到的支付令牌,就无需征税。
同时,涉及公用事业令牌的交易不太可能触发应税事件,并补充说,公用事业令牌通常是作为对未来服务的权利而购买的。
最后,将赋予所有者权益或类似于指定或隐含的控制或经济权利程度的权益的安全令牌记为债务或权益的一种形式。IRAS说,从证券代币获得的收益的应纳税额将取决于收益的性质,例如,收益是利息还是股利形式。
ICO的税收待遇
对于ICO,将根据发行的代币的权利和功能来征税收益。
例如,发行实用程序令牌伴随发行人将来提供服务的义务将被视为本质上的收入,因此应征税。
同时,由于发行证券代币的收益与发行债务或股权的收益类似,因此与资本性质的收益类似,因此无需征税。但是,一般所得税和预扣税义务将适用于支付给代币所有者的股息或利息。
该指南还阐明了所谓的创始人令牌的处理方式。通常,进行ICO的公司会留出一定比例的ICO代币,以奖励给该项目的创始开发商。
IRAS说,如果使用创始人代币来为创始人提供报酬,那么这些代币将被视为一种自然收入,因此应向创始人征税。如果不提供创始人代币作为报酬,则这些代币将被视为创始人的资本资产。
IRAS建议处理加密货币和ICO的纳税人保留正确的交易记录。这些记录应包括交易日期,已接收或出售的单位数量,交易时数字令牌的价值,使用的汇率,交易目的,用于买卖交易的客户或供应商的详细信息,它说,ICO,以及业务费用的收据或发票。
综合法规
在新加坡推出新的支付法规仅几个月后,就发布了加密税准则,该法案允许加密货币公司申请营业执照。
1月28日生效的《支付服务法》是一项针对涉及从数字支付到加密货币交易等活动的公司的全面法规,使它们进入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监管范围。
目前,包括Binance,Coinbase和Ripple在内的许多加密货币公司暂时被豁免在新加坡持有支付许可证。
豁免将于2020年7月28日终止,或者这些公司根据《 2019年支付服务法》提交许可证申请,或者被MAS批准或拒绝了许可证。
https://www.mas.gov.sg/regulation/payments/entities-that-have-notified-mas-pursuant-to-the-ps-es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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