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国家为什么对公务员没那么大的“热情”?
国考昨天开始报名,报名人数达8.6万人,据统计,最激烈竞争的岗位248个人只录取一人。
在我们国家,报考公务员的热情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强烈,为什么本该是服务属性行业的岗位却有那么多的人参与竞争呢?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的公务员体系竞争有没有中国那么激烈呢?答案是没有。
首先是行业看法。欧美国家崇尚职业的“平等”。在奥巴马做制片人的纪录片《美国工厂》里右一个片段大家一定印象深刻,福耀老总曹德旺在福耀美国工厂开工典礼上被一名美国普通工人邀请到自己家里的烧烤。这在个场景中国是很难出现的,在大多数中国人的眼里,你一个高高在上的大老板凭什么给我这么一个普通员工面子。但在美国工人的眼里就很简单,你来到我们这里给我们提供了岗位,我应该谢谢你,来我家吃饭怎么样。在我们社会上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在父母亲戚的眼里,除了公务员医生老师是工作,其余的都叫打工。但在欧美国家,公务员充其量只是一个普通的职位,没有高高在上的职业优越感,公务员就是靠国家的税收发工资工资服务民众,这跟小区的物业人员拿着物业费发工资没什么不同。
其次欧美国家每个行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各个行业的收入差距也没有那么大,对于公务员的热情也就没有那么高涨了。
在法国,根据法国国家统计研究所的调查统计,2017年法国公务员的税后收入是2280欧元,而当年法国的人均工资税后在2250欧元,这与公务员的收入不相上下,但是公务员的职业约束要比其他行业多,这也是很多喜欢自由的法国人不能接受,他们更倾向去私营部门寻求发展。在欧美很多国家,在制定公务员工资的时候有一条原则:公务员工资不能高于私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公务员的工资变动应该征得民众的同意。为什么唯独对公务员这么苛刻呢?因为公务员的工资直接来源于税收,而税收是取自所有纳税人,这笔钱使用不仅要透明,而且要科学合理。根据美国法律,只有很少部分的政府文件被列为机密,其余的都必须公开。任何一个公民可以根据《信息自由法案》去调看政府文件。至于政府的预算和拨款,则每一笔都清清楚楚地公布在公开的文件中。在网络时代,任何人只要上网,在白宫的网站或是国会的网站上,都能调出与政府开支有关的详细记载。所以,基本不存在利用各种漏洞变相发福利的情况。在美国,公务员的工资变动必须经过国会同意,公务员加薪当任不能受益,从下任开始执行新的工资标准。美国国会在1789年9月25日通过的一个法案规定:“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
再一点就是公务员的“规矩”太多。这些规矩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务员的廉洁。在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并不是“高薪养廉”,而是“透明养廉”。被认为是世界上10个最廉洁的国家——丹麦、芬兰、新西兰、新加坡、瑞典、冰岛、荷兰、瑞士、加拿大、挪威等,这些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水平都大致等于或低于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没有一个是靠高薪养出来的。 在很多欧美国家当公务员意味着放弃很多隐私,首先就是财产公开。
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1989年,又修订为《道德改革法》。这一法律是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它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同时,财产申报不只限于申报者本人,还必须包括其配偶或受抚养的子女的有关情况。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各受理申报的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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