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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拟修法对污染环境者施以鞭刑

新加坡《联合早报》9月6日消息,马来西亚的雪兰莪等地频频发生水源污染而影响水供后,环境及水务部已经研究修法加重对污染环境者的刑罚。根据拟议中的新条例,污染环境者除了面对目前条例规定的监禁及罚款,未来可能还将面对鞭刑。

环境及水务部秘书长再尼乌江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说,当局准备修订的法令包括“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和“2006年水务业法令”。

他表示:“‘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将加重污染环境者的刑法,包括监禁、鞭笞和高额罚款。环境部也建议修改‘2006年水务业法令’,将污染水源从而影响水供的行为视为犯罪。”他说,环境部也研究如何针对污染河流的公司董事或董事局成员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