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反腐消息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理委员会原主任林文耀被提起公诉
2月1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理委员会原主任林文耀(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林文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文耀利用担任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计划基建体改处处长,福建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漳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份,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文耀决定逮捕。2021年12月,林文耀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年9月份,林文耀被查!
林文耀简历
林文耀,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福建南安人,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7月至2000年9月,任福建年鉴社副主编(副处级,其间: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挂职任泉州市发展计划委副主任);
2000年9月至2005年7月,任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综合研究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5年7月至2010年9月,任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计划基建体改处处长;
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任福建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任漳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漳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任漳州市委副书记;
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平潭县委副书记,平潭县副县长、代县长、县长;
2021年7月,免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平潭县县长职务。
2021年8月,被查。
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谷正海被查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谷正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谷正海 资料图
谷正海简历
谷正海,男,汉族,1967年7月生,河北青县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5.09--1989.08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基础专业学习
1989.08--1994.06 廊坊市农林局科员
1994.06--1996.10 廊坊市农林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6.10--1997.01 廊坊市委办公室三科科员
1997.01--1998.08 廊坊市委办公室四科副科长
1998.08--1999.09 廊坊市计生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1999.09--2000.03 廊坊市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03--2002.04 大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科社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04--2007.04 文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7--2003.06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2007.04--2009.02 廊坊市安次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9.02--2009.04 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9.04--2010.02 三河市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10.02--2011.04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05.09--2010.12在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1.04--2011.08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1.08--2012.02 三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02--2016.11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11--2016.12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6.12--2017.02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7.02--2020.03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20.03--2020.06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20.06--2021.08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8至今 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王久宗被查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巡视员王久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久宗简历
王久宗,男,汉族,1957年8月生,河北遵化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11--1984.03 遵化县南新城公社经营管理员
1984.03--1985.06 遵化县东陵乡副乡长
1985.06--1989.10 遵化县东陵乡党委书记
1989.10--1992.02 遵化县东旧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2.02--1994.01 遵化县东旧寨镇党委书记
(1990.05--1992.05在中央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证书班学习)
1994.01--1994.10 遵化市遵化镇党委书记
1994.10--1998.02 遵化市委常委、农工部部长
(其间:1995.08--199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02--2000.02 遵化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委工作)
2000.02--2000.03 玉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0.03--2003.03 玉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03--2007.07 玉田县委书记
(其间:2005.03--2007.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国际政治专业学习)
2007.07--2007.08 唐山市副市长,玉田县委书记
2007.08--2010.08 唐山市副市长
2010.08--2012.02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农工委书记
2012.02--2017.01 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17.01--2017.09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2017.09 退休
南京市国资集团原董事长严肃被查
据清廉江苏官微消息,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严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严肃简历
严肃,男,汉族,1954年9月生,江苏泰兴人,大专学历,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处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1998年11月任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2002年8月任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13年5月任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专务,2014年11月退休。
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明被“双开”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西藏自治区党委批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赵明 资料图
经查,赵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亲清不分,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纵容配偶利用其职务影响力谋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纪法意识淡薄,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将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利工具,在承揽工程项目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赵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赵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明简历
赵明,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四川井研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
1993年7月至1997年1月,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供电局工作;
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电业局基建科科长;
1998年4月至1999年8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电业局综合管理部基建负责人;
1999年8月至2001年5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电业局设计所主任;
2001年5月至2003年6月,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电业局营销科科长;
2003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任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西藏昌都供电公司执行董事;
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任西藏昌都供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任西藏自治区电力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昌都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委副秘书长,市经济合作局(区协办)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副市长,市经济合作局(区协办)党组书记;
2019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副市长;
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西藏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年8月免职。
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木林被“双开”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木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万木林 资料图
经查,万木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承揽工程、土地竞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万木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万木林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万木林简历
万木林,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广东云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4月任云安县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任云安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8年4月任云浮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9年5月任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10月任罗定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年1月任罗定市委书记、市长
2012年3月任罗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1月任云浮市政协副主席、罗定市委书记
2017年2月任云浮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1月任云浮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20年2月任云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1年11月被免去云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
来源:白鹭洲知政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