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SPAC奔赴港股市场
万物皆可盲盒,上市也不例外。这一领域,正在吸引众多资本涌入。
2022年2月15日,嘉御资本创始人兼董事长卫哲携手DealGlobe易界和Opus创富投行发起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Vision Deal HK Acquisition Corp.(后简称“Vision Deal”)正式向港交所提交A1文件,成为首批向港交所提交SPAC上市申请的私募基金创始人。
香港SPAC制度规定发行规模需要在10亿港币或以上。Vision Deal将关注前沿科技并聚焦于汽车的智能化领域,以及供应链优势推动的跨境出海品牌和国内新消费企业。
至此,过去一个月内已有6家SPAC奔赴港股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站在这6家SPAC身后的是一众明星PE机构及资本大咖,包括胡祖六和春华资本、卫哲和嘉御资本、莱恩资本、泰欣资本基金、“体操王子”李宁等。目前来看,递表的SPAC未来并购方向主要涉及绿色能源、新消费、医疗保健、智能汽车等领域。
今年是港股市场实行SPAC上市机制的第一年,港股成为继美国、新加坡等资本市场后,又一个引入SPAC上市机制的成熟资本市场。全球各大交易所也在争先恐后引入SPAC。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在第60届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年会开幕式上指出,SPAC模式的上市融资对传统的IPO模式形成了颠覆性挑战。但该上市模式是否在每个市场都具备条件,需要进一步跟踪和研究。
SPAC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全球交易所争相竞逐,众多投资机构在港交所密集发起SPAC?
自2020年以来,SPAC作为传统IPO的新兴替代方式,成为华尔街最热门的上市模式之一。据了解,2020年美国资本市场共有248家SPAC上市,总共筹资800亿美元,占据全年美股IPO的半壁江山。
进入2021年,美国SPAC市场仅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便打破了2020年全年纪录,仅3月就完成了超100笔SPAC交易。
或许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这依然是一个陌生的词语,但在华尔街的资本市场上,如果你还没有听说过这个词,就已经大大落伍了,甚至如果手上没有一两家SPAC公司,似乎就已经被华尔街边缘化了。
在这背后,更是活跃着名人和大佬的身影:软银资本、高瓴资本、李嘉诚、李泽楷、郑志刚……;在国外,一众名人如前美国众议院议长Paul Ryan、体育明星奥尼尔等,都参与其中。
SPAC全称为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又被称为“空白支票公司”。这是一种为企业提供上市融资的投资工具,是由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等募集资金而组建上市的“空壳公司”,公司除资金外没有其他实质性资产。
一般而言,发起人成立公司是为了以组织形式运作和经营事业,但SPAC公司不是。发起人成立SPAC公司的唯一目的是收购具有发展前景的非上市公司,通常称为“标的公司”。所以,SPAC公司只有钱,没有实际资产,没有运营业务,属于类型特殊的“壳公司”。
而SPAC上市,是一种借壳上市的创新融资方式。此前美股的玩法是SPAC公司通过寻找未上市的目标公司,对其投资并购,帮助其实现上市目的。如果18个月或24个月内没有完成并购,那么这家“空壳公司”将面临清盘,将所有托管账户内的资金附带利息全额归还给投资者。
发起人主要出一小部分资金,数目大概是SPAC上市募资额的3%-5%左右,数额较大的SPAC百分比会相对小一些。如果并购没有做成,SPAC解散而交易费用已经花掉,所以有可能失去100%出资,但同时回报可能是相当可观的。
若并购成功,根据规则,发起人可以拿IPO全部融资额的25%,相当于用很低的出资额就拿到25%的股权(或者上市后发起人的资产份额占20%),这是相当高的杠杆。如果发起人在很短的时间内交易成功,回报会非常高,而且由于时间很短,所以IRR(内部收益率)会非常高。
从成本方面来看,投资人最希望的是能找到快速退出的通道,企业通过SPAC上市,发起人持有的就是已经上市公司的股票,除受制于适用的禁售期的规定外,流动性较高,缩短了传统投资并购的退出周期。
区别于传统的“IPO上市”和“借壳上市”,SPAC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是先造壳、募集资金,再通过收购的方式,完成上市。
相较于传统IPO,SPAC上市模式,具有时间快速、费用少、流程简单、融资有保证等特点。通过传统IPO方式上市,公司需要完成选择中介机构、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资料、路演定价等流程;通过SPAC的方式上市,目标公司只需与已上市主体合并,即可完成上市。
对于投资人来说,SPAC相对投资时间较短、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性都较高。稳健型投资机构、家族办公室、高净值个人投资者等,可以通过投资知名私募股权基金创始人发起的SPAC,参与一级半市场的投资。
对VC/PE来说,SPAC将成为投资机构的全新退出路径,也有利于并购交易的活跃。
不过,火爆的SPAC背后,也存在着风险:SPAC在美股掀起热潮的另一面是大幅波动的股价和大量蒸发的市值。
业内人士表示,在这个过程中,确实会出现一些足够好的标的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的力量,获得收益,但当大量无法通过传统IPO流程的公司进入资本市场,所带来的问题是:它们原本就是不能创造价值、实现盈利、符合正常商业逻辑的公司。
因此,相较于美股市场,港交所的SPAC机制在投资者资格、发起人资格规定及上市规模等方面更为严格。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介绍,港交所建议引入的SPAC机制设计一个监管框架,有助控制复杂的SPAC架构中每一个环节的风险,同时保持SPAC整体机制在商业上的吸引力。
如港交所要求SPAC公司必须向独立PIPE投资者取得资金,以完成SPAC并购交易。PIPE指为完成SPAC并购交易而进行的独立第三方投资,即私募基金。该投资需在公布进行相关并购交易之前已经议定、并被列作该交易的其中一部分条款。这主要是为了避免SPAC并购目标估值被少数公司操纵的风险。
根据港交所规定,所有PIPE投资者必须是专业投资者,同时从PIPE投资者处募集资金必须按照SPAC并购目标的估值达到相应的百分比,且其中至少50%来自至少3名资深投资者。此外,港交所还要求并购目标公司须符合所有港股IPO规则,并且在并购完成之前,港交所只允许专业投资者认购和买卖SPAC证券。
“港交所的SPAC规则兼顾了金融创新与现有的上市与借壳上市制度,目的是保证投资者的专业度和上市公司的质量。”在前润母基金董事长向阳看来,SPAC为专业的资产管理人提供了更大、更主动的发挥空间:一方面机构可以更加快速退出;另一方面可以筑巢引凤,主动挖掘一级市场的优质资产。
未来,港股的SPAC是否会为投资机构带来一条新的常态化退出道路,值得市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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