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8日 星期一

强监管下,新加坡和瑞士成ICO“借船出海”理想之地

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ICO“痛下杀手”后,不仅引发全球币市大震荡,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监管者提供了监管的范本。香港和俄罗斯紧随中国之后,发出ICO强监管的警示。

香港证监会:ICO在港或受证券法监管

中国央行叫停ICO后24小时,9月5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文简称“SFC”)也发布警告称,随着ICO在全球范围内野蛮生长,SFC可能会对代币众筹活动施加监管,相关机构要到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SFC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Julia Leung)表示,“对于香港及其他地方有愈来愈多以ICO来募集资金的活动,我们表示关注。参与ICO的人士需要知道,一些ICO结构可能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

强监管下,新加坡和瑞士成ICO“借船出海”理想之地

SFC在声明中明确指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ICO代币可被看作是股份、债券或是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而不是虚拟商品,符合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并因此受到香港证券法的规管。

若ICO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就该类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提供意见,亦或是管理或推广投资数字代币的基金,均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任何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个人或机构,不管位于何处,只要其业务范围涉及香港公众,都须获香港证监会发牌或在该机构注册。另外,任何个人或机构在二级市场上(例如在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代币交易,也可能须遵守证监会所订的发牌及操作规定。

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Norton Rose Fulbright)合伙人James Parker对此表示,“香港证监会针对ICO的声明并不意味着香港的法律会因此做出调整,但会在现有的金融服务规制内监管ICO。现有的法律法规是否能为ICO创设灵活的监管空间还有待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证券监管机构针对ICO的警示与之前美国、新加坡以及加拿大等国发布的声明类似,均把部分ICO代币归入证券定义的范畴。

俄罗斯央行发布加密货币和ICO风险警示

同一天,俄罗斯央行也向投资者发出了加密货币和ICO的风险警示。该银行在声明中阐明,现阶段不会对官方交易所上线任何加密货币交易开绿灯,也不会批准金融机构使用加密货币。但俄罗斯央行并不是本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职责归属国家杜马和俄罗斯财政部。

强监管下,新加坡和瑞士成ICO“借船出海”理想之地

俄罗斯央行表示,“鉴于加密货币流通和使用存有高风险,俄罗斯央行认为承认加密货币以及与之相关的金融工具还为时过早,央行也不会允许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清结算机构提供加密货币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服务。根据俄罗斯联邦法第 27 条规定,除了俄罗斯央行外,其他机构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发行货币都是违法行为。”

此前,俄罗斯财政部副部长Alexey Moiseev已公开表示,禁止普通人投资加密货币,只允许合格投资者参与其中,且很难断定加密货币是不是金字塔骗局。

强监管下,新加坡和瑞士成ICO“借船出海”理想之地

当许多国家发出针对ICO的强监管信号后,是否意味着这种创新型融资模式已走向穷途末路了呢?其实非也。上海金融科技咨询公司Kapronasia负责人Zennon Kapron在接受英国《卫报》采访时表示,“全球监管机构都在努力了解ICO的概念及存在的风险,中国现在彻底叫停ICO是为了弄清楚该如何应对其中的问题,之后还会出台更多的细则。这或许是暂时的措施。”

事实上,很多区块链初创公司已将新加坡和瑞士视为发行ICO的理想之地。因为这两个国家都有健全的法律、轻度的政府监管、优惠的税收政策以及国家对于金融科技及区块链产业的扶持。新加坡央行已批准了1.66亿美元预算用来发展金融科技项目,而瑞士“加密谷”已汇聚了包括以太坊基金会、数字货币交易所Shapeshift以及比特币钱包公司Xapo在内的众多区块链相关机构及企业。而在中国央行一纸禁令下达后,不少国内的ICO项目已做好了“出海”的准备。

瑞士非营利组织加密谷协会(Crypto Valley Association)的主席Oliver Bussman表示:“ICO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一种新商业模式,这种模式还会继续存在下去,这不是ICO的终点。”

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后,区块链的创新发展还不会停下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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