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卫科局称连花清瘟不能用于新冠治疗?以岭药业暂未回应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于娜 北京报道
“红人是非多”,炙手可热的抗疫药品连花清瘟最近也遭遇了一系列风波,先是因为成分被禁止进口,公司澄清后不久,又被媒体报道称遭注册国否认疗效。
近日,《联合早报》一篇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产品连花清瘟胶囊的报道引发关注,该报道中,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HSA)发言人称当局是按照连花清瘟胶囊成分的用途,批准它为“中成药”,但“没有批准它治疗或用于减缓冠病症状”。
此前在5月7日,以岭药业发布公告称,收到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核准签发的“中成药”注册批文,批准公司药品连花清瘟胶囊符合新加坡中成药标准注册。
5月15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以岭药业董办,工作人员称可与公司品牌部联系采访事宜或关注公司公告,截止记者发稿前,品牌部电话仍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中成药”在新加坡成了辅助保健品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 HSA)发言人回答《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所谓中成药(Chinese Proprietary Medicines)是受当局管制的辅助保健品,而这类产品不能用来诊断或治疗传染病等病症,至今也没有科学依据证明任何中药材有助治疗冠病。
这显然与国内对于中成药的定义不同。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百度百科科普词条项目显示,中成药是以中药材为原料,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为了预防及治疗疾病的需要,按规定的处方和制剂工艺将其加工制成一定剂型的中药制品,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商品化的一类中药制剂。作为供临床应用的中成药,不但要具备相应的药名、用法用量、规格和特定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而且要有确切的疗效,明确的适用范围、应用禁忌与注意事项。
在国内新冠疫情期间,连花清瘟产品先后多次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感冒、流感相关疾病诊疗方案。据以岭药业公告介绍,2020 年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列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版)推荐用药。
3月20日,钟南山团队也在《药理学研究》发表题为《连花清温对新型冠状病毒具有抗病毒、抗炎作用》的论文提出,连花清瘟显著抑制新冠病毒复制,影响病毒形态并在体外发挥抗炎活性。这表明连花清瘟可以抵抗病毒攻击,有望成为控制新冠病毒的新策略。
2020年4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新适应症。
同时,连花清瘟胶囊海外市场拓展也在推进之中。据了解,截止目前,连花清瘟胶囊已在中国的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巴西、印度尼西亚、加拿大、莫桑比克、罗马尼亚、泰国、厄瓜多尔分别以“中成药”、“药品”、“植物药”、“天然健康产品”、“食品补充剂”、“现代植物药”、“天然药物”等身份注册获得上市许可。
2020年5月7日,在以岭药业召开的投资人电话会议上,以岭药业董秘吴瑞表示,连花清瘟在已注册国家的销售主要通过当地代理商完成。截止目前,其海外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但总体规模相对国内销售规模仍然很小。
连花清瘟系列产能仍将扩大
尽管海外市场传来争议声音,连花清瘟给以岭药业带来的利好依然十分突出。以岭药业公告显示,2019 年度,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17.03 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29.24%。2020 年一季度,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15.42 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66.07%。
吴瑞在5月6日的投资人电话会议上表示,总体来看,目前连花清瘟产能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以满足市场需求。
另外,公司已计划在衡水建设生产基地,一期先建设提取车间以整体提升中药材提取能力;同时公司也根据市场需求启动了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通过生产车间的扩建,新增匹配生产设备提升现有生产线产能,并新增连花清瘟胶囊剂、颗粒剂、片剂制剂生产线,提高连花清瘟产品的产业化能力,实现连花清瘟产品产能的大幅提升,完善应急产品的生产储备体系。
对于连花清瘟二季度业绩预期,吴瑞表示,今年一季度,连花清瘟以及以岭药业的品牌知名度得到明显幅度提升,为产品的进一步市场份额提升做好了充足准备。同时我们也会紧抓此次海外市场契机,继续积极推进连花清瘟产品的海外注册和销售工作,为进一步扩大产品的海外市场份额做积极努力。公司第二季度还会继续从品牌、渠道、终端三个方面积极推进连花清瘟销售工作。
以岭药业方面预计,随着国内复工、复产、复学全面实施,连花清瘟产品作为治感冒抗流感及防疫防护的药物仍然会发挥作用,预计较去年同期还会保持增长态势。
见习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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