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简称,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15个国家正式签署RCEP。2021年11月2日,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那么RCEP证书需要如何填制?首先看一下RCEP证书是什么样子,它与我们以往所见略有不同,该证书共有17栏,(企业必须填写的项目中第11栏RCEP COUNTRY OF ORIGIN原产地是与其他证书不一样的,这里不在如其它证书,只能是中国生产,可以是其它的RCEP协定国;另外还有一个是第17栏,也是该证书的特点,多了BACK TO BACK CERTIFICATE OF ORIGIN背对背的原产地证书的选项。)
RCEP证书
这里我们只说一下与其它证书填制不一样的地方,就发票填制时,不再是只填写一份,可以填写多项,(如:一份发票是中国,一份是日本)
可以根据货物的情况,先在这里添加对应的发票信息,黄色部分是必填项。
货物信息录入,对应证书上的第八栏,产品描述必须详细,以使对方验货的海关官员可以识别。产品描述应与清关发票一致,不同类型、型号的产品应分项列明。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或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标明产品具体包装种类(如“CASE”、“CARTON”)。产品无包装的,应填明产品出运时的状态,如 “ NUDE CARGO ” 、 “ IN BULK ” 、 “HANGING GARMENTS”等。国外信用证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信息可填写在商品描述特殊条款栏。
如果证书货物由多个生产商生产,每项货物描述后应列明对应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国家。(这里证书生产商信息也会体现在证书的第三栏,此栏应填写货物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如果证书货物由多个生产商生产,此栏填写“SEE BOX 8”,同时应在第八栏每项货物描述后列明对应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国家;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该信息保密的,可在该栏填写 “ CONFIDENTIAL”;如果不知道生产商,可填写 “NOT AVAILABLE”。)
以上就是RECP证书与其它证书填制不一样的地方,后续还会更新其它证书的填制方法。如有疑问,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