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 星期一

郁达夫抗战言行录 (连载15)

郁达夫抗战言行录15

蒋增幅 郁峻峰

第四章 星岛另辟战场


第四节 国破家碎 寒儒终不变初衷(2)

在鹳山“松筠别墅”的楼上两间,陈列着郁达夫胞兄的事迹,以及他生前用过的办公、生活用具。还有郁华自作的字画,自写的“刑法判例”手稿,自用的印章等。

郁母去世的两年以后,也即1939年11月,陆氏的长子、也即郁达夫“长兄若父”的大哥郁华,在上海遭到日伪特务的暗杀。他是抗日战争时第一个为国捐躯、以身殉职的法官。他是被上海极司非而路七十六号汪伪特工射杀在住宅门前的。年仅五十五岁。

郁华二十岁考取官费留学日本,是清政府从浙江首批选派的百名留学生中的一个。当他回国后再次赴日本考察司法时,将夫人陈碧岑和三弟达夫也带了去留学。作为法官、法学教授和有著述的法学家,郁华还工诗善画。郁达夫评论他的胞兄“天性……是倾向于艺术的。”他是柳亚子结创的南社成员,柳亚子评他的诗为“鹏举冲冠之作,文山正气之歌”;日本著名汉诗人服部担风,尊称他是日本诗坛的“雅友”,且有许多唱和之作。郁华是一位正直无私、秉公执法的法官。他在北京高院任职、在东北和上海任职,以及做法学教授期间,曾拒绝过千百次的贿赂,因固执地不讲情面而被称作“死人的额角头”。从1931起,他已多次拒绝过日本人、华北和江南伪政权要他当汉奸的威逼利诱。“九一八”事变那年,侵日军方通知沈阳最高法院,谓郁华不得擅自离沈,“另有要职委派”云云。郁华预感到敌人会施更加险恶的毒计降临于他,便星夜投奔皇古屯一农民家中躲避,并经化妆后方脱险逃回关内。逃亡途中他赋《辛未中秋渤海舟中》一首,似可想见其民族气节和文才:

忍见名城作战场,不辞接浙办严装。

橹楼镫火秋星碧,席帽烟尘海月黄。

正将长风谋急渡,暂偷余息进颓觞。

眼前无限伤心事,那有闲情忆故乡。

郁华一生轻名利。有人说以他早年留学东洋和做法官的资历,如早加入国民党,早该官居高位了,但他拒绝加入;也有人劝他竞选杭州市长,他干脆毫无兴趣。因为他早就看透了国民党政府的腐败无能,司法遭到践踏。但当国仇家恨和执法重任在肩时,归隐也好,另谋高位也好,他更是弃之不顾。

“八一三”上海沦陷以后,租界里的中国法院成了当时唯一维持中国主权的机构,作为刑庭庭长,他利用职务之便,曾营救过包括廖承志在内的一批革命者;他运用法律手段,捕获刺客,严惩凶顽,“其高风亮节,秉公执法,确实令人叹服”。故遇害后,上海报纸称他为“廉吏”、“青天”。他忠于职守,置敌伪的恫吓、利诱于不顾,并为此收到过汪伪附有子弹的恐吓信:“如再不参加我们的组织,你的生命难保!”郁华则斩钉截铁地说:“头可断,血可流,志不可屈,民族气节决不能丧失。”当有人劝他暂避“风头”时,他则说:“国家、民族正在危难之中,怎能抛弃职守?我当做我应做之事,生死就不去计较了。”1939年11月23日,当他早上去上班,刚坐进黄包车的一刹那,罪恶的子弹便射中了他的胸膛,……在上海各界为他举行隆重的追悼会上,最引人注目、最长的挽联便是他的胞弟郁达夫亲笔书写的:

天壤薄王郎,节见穷时,各有清名扬海内;

乾坤扶正气,神伤雨夜,好凭血债索辽东。

郁达夫追祭长兄的这副挽词,以其哭天地、泣鬼神的正义之气,似是预告了若干年后他自己也必将在南洋惨遭日宪的杀害,以身殉国。

这挽词不啻是他们兄弟二人精神气质的共同写照。

郁达夫最最亲爱的母亲不愿做亡国奴绝食而死;

郁达夫最最亲爱的“长兄若父”坚持民族气节遭到汪伪特务暗杀!

国家被占了,亲人被害了,美好的家乡河山陷落了,他的家也支离破碎了!郁达夫则以“此仇必报”和“好凭血债索辽东”的更坚强的决心,投入到了抗战到底的洪流之中。

郁华被害时,郁达夫却远在新加坡——正日夜秉笔疾书或是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忙碌着他所从事的抗日救亡!因为实在太忙,他撰写的《悼胞兄曼陀》一文,要到第二年(即1940年)的二月二十日才在《星洲日报.晨星》上刊出:“我身居海外,虽然不能亲往祭奠,所以只能撰一哀挽联语,遥祭富春江上,略表哀思。”也如他在该文中同时提到的母亲:“当故乡沦陷之日,我生身的老母,亦同长兄一样,因不肯离开故土而被杀;当时我还在祖国的福州,接到噩耗之日,亦是痛哭了一场,设灵遥祭了一番,而终于没有心情来撰文以志痛。”这一次,迟写的悼文中最后结束语,便是再一次立志以告慰大哥的忠魂:

……在一个简短的略历里,是看不出他的为人正直,和临难不苟的态度来的。可是最大的证明,却是他那为国家,为民族的最后一死。

鸿毛泰山等宽慰语,我这时不想再讲,不过死者的遗志,却总要我们未死者替他完成,就是如何的去向汪逆及侵略者算一次总账!

“向汪逆及侵略者算一总账”,他是这样立志宣誓的,也是在这样实践着的……

然而,家破何止至此!

郁达夫作《悼胞兄曼陀》的20天后,即1940年3月1日,他与王映霞签下了离婚协仪书,且各登报声明,正式离婚。

早年国内发生的“婚变”,在同去新加坡一年后,依然难以弥合破镜重圆,最终仍是覆水难收。

“婚变”的缘由,《毁家诗纪》发表前后的详情,似乎不在本书所述范围。但既已说及郁达夫在抗战中遭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为使更多的读者多侧面的了解《抗战中的郁达夫》,似觉亦有必要作些概叙。更何况,郁达夫在海外晚期发表的作品,最早留传国内的要数《毁家诗纪》了。

笔者以为,新中国成立后的长长岁月中,直到在他殉难40周年的北京座谈会、富阳纪念会上,才得以还郁达夫的公正评说,出于国内政治变动的大背景之外,也与这“婚变”的“流传”有关。这是不争的事实。正如郁风在《郁达夫海外文集》“编后随笔”中指出的,“而多年来海内外出版界的某些人对郁达夫最感兴趣的就是这段‘婚变纠纷’。有关的当事人的回忆,当年郁达夫在气头上的漫骂文章、信件,以及‘登报启事’等的一抛再抛,还抛向特别容易畅销的香港市场,立刻波及台湾、新加坡、美国,乃至各种婚变为题材的单行本也出了不少。他们利用读者对这段私事的无知,作者在地下的无言,和评论界对此的不屑一顾,而甚嚣甚上。郁达夫再也不会想到在他印满血迹的脸上又被涂上这么一层难堪的脂粉”。

也因此,在国内也有一种趋势,似乎要为半个世纪以前的“冤屈”翻案,《毁家诗纪》所涉,认为全属子虚乌有;或者简单地指出郁王婚变,其过在郁。这是荒谬的。正如新加坡的方修先生撰文所指出的那样:“把数十年后一两则真实性并不可靠的回忆文字当作纶音懿旨,这真是令人惊讶的事。”(见《郁达夫佚文集》序)。郁风还指出:“应该想到当年出入于风雨茅庐和避难丽水的以及在武汉详知《郁达夫道歉启事》原由的,还有两代人活着,并非死无对证!”

上述郁风的话,写于一九八七年七月,距今已过去了近二十年,这“出入于风雨茅庐和避难丽水”活着的“两代人”中,除却郁风自己等少数几个人依然健在,有的已先后作古,连作为当事人的王映霞也于2000年2月6日在杭州谢世。那么是否就真的“死无对证”了呢?回答仍是否定的。因为在富阳“郁会”出刊的《郁达夫研究通讯》上,曾刊登过王映霞的申辩文章:《趁我今犹健在,留下我的忠告》,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势!但同时登过知情者对她的反驳文章。而且,“郁会”的顾问和当时的知情者之一、著名诗人汪静之谢世前也留下墨迹作过对“内情”的详细披露——当年在风雨茅庐和在丽水、武汉时,与王映霞不明不白的关系,除却郁达夫亲笔揭露过的浙江党棍教育厅长之外,还染涉特务头子戴笠呢!他们拥蒋反共,他们消极抗日,他们还在迫害著名文化人鲁迅与郁达夫等,甚至还在毁他的家,……这怎能不让有血气正盛的郁达夫恼恨呢?从这个意议上说,“郁王婚变”也就在所难免,也不存在“过在郁”之说。

《毁家诗纪》是郁达夫的呕心沥血之作,是他从一九三六年春有所感陆续写成的,而诗注显然是后来集中所加。他用一切艺术手段渲染令他心碎的爱情和那种灼人的愤恨,而稍有历史知识的读者都不难看出,矛盾所指就是那个在浙江曾经呈请国民党中央通缉鲁迅、郁达夫等人的教育厅长许绍棣,也正是他,又在战乱中成为闯入他私生活的第三者,于是他在郁达夫心目中就成为反动派和一切罪劣行为的典型。

只是郁达夫在寄《毁家诗纪》稿件给陆丹林公开发表时,则附信声明不要稿费只要十册书,还要以他的名义分寄蒋介石、叶楚伧、于右任、邵力子、柳亚子等,可以证明他发表的目的是为了控诉。自然,这也是不会有结果的天真的冲动,但却正是符合他的一惯性格的。

然而,这与后世如何理解和评说《毁家诗纪》这一作品,如何分析它的激情的来由和暴露的目的,完全是两回事。对此,作为郁达夫的侄女、亦即资深郁达夫研究专家郁风则认为:

然而,如今再去端出事实细节进行辩论是完全不必要的浪费读者时间。本来任何一位作家或是艺术家和普通人一样,在私生活中发生婚变悲剧并非天大的奇事,其发生的根源除双方的是非之外,往往与社会的复杂问题有关。而且感情上的好恶难以简单的以是非来判断。尤其是过去已久,即使对负疚一方,也不必再揪出来加以责备。然而郁达夫在惨死四十年之后再被辱骂为怀着“一颗蒙着人皮的兽心”,“《毁家诗纪》纯粹是无中生有”,“心里变态”的结果,颠倒黑白的目的是羞辱自己和妻子,“夸扬自己的荣誉”……等等。辱骂之外却又并非提出针对性的有说服力的事实。如此这般居然也有读者表示同情而加以宣传,其实重新发表和宣扬这些纯属泄愤的恶言恶语来鞭尸,倒是对于生者本人的形象有损的。

郁达夫一生由于时代和性格的复杂性,被误解歪曲受遣责的事很多很多,比较起来,在“婚变”这问题上还只能算是小事一桩。多数爱护他的朋友也曾谴责他不该写那些令人难堪的诗注,更不该在“家”已破裂正思弥合的时候去公开发表,这是完全合乎为人之道的。如果我当时在他的身边,即使作为晚辈,我也会劝告并尽力阻止他这样做。如果他考虑到发表之后对双方的后果,考虑到切身实际意义,自己的家庭正常生活还应该尽力维持,也许他就不会寄出发表了。记得一九三九年春,我的父亲(郁华,曼陀,达夫的兄长)在上海收到他寄来首次发表的《毁家诗纪》的《大风》旬刊,叹息不已,当时就在末页的天格上写下了一首绝句:“明知覆水难收日,犹是余情未了时。一语着君君莫恼,他年重忆毁家诗。”他料定达夫这样一来,便不可能再“重圆”了。

“如今再去端出事实细节进行议论是完全不必要的浪费读者时间。”郁风的话讲的非常中肯在理。引录至此,笔者打住。包括原先打算说及的——由于王映霞的关系,给郁达夫的原配孙荃那一头所带来的“家”的苦难、艰辛、过“名义夫妻”等等的述介,也只好打住不说了。有兴趣的的读者可以翻看拙著《郁达夫家族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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