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经常提到的“人妖”,其实最早是在新加坡名声鹤起的,后来是因为新加坡经济慢慢发展起来,总理李光耀觉得“人妖”有损国家形象,就对“人妖”下了逐客令,“人妖”便转移到了泰国,主要是集中在芭堤雅和曼谷一些人妖歌舞团。不仅泰国有人妖,巴基斯坦也有,但是在巴基斯坦人妖是不为大众熟知和尊重的群体,法律神圣的光芒无法照射在“她们”身上。
据美联社报道,不同国家的人们对待变性人的态度不尽相同,例如泰国相对开明,变性人也可活跃于选美比赛,但巴基斯坦对于变性人的歧视根深蒂固,虽然她们可在婚礼等喜庆节日中表演,但经常被视为泄欲和性侵的对象。
26岁的变性人索尼娅(Sonia)在一场生日宴会上跳舞,一位男子正付给她酬金。
在一场婚礼上,一名男子抱起为他们表演的变性人尼达(Nida)
在巴基斯坦,大多数的人都是自愿成为人妖的。巴基斯坦社会是淳朴而保守的。但在朴素无华的表面之下,社会在两性方面潜藏的弊病不少。
在保守的巴基斯坦,变性人的生存状况十分脆弱,变形人常常很早被家人逼迫出去卖身赚钱,因为社会的抛弃、贫穷等导致他们不得不沦为妓女。他们唯一被认同的角色是在婚礼与其他庆祝活动担任舞者,因为男性和女性在这些场合是完全隔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