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龟鳖、蛇等变温动物不可能是新冠病毒的中间宿主
首发于【LIFELINE】
2月26日,湖北医药学院附属人民医院的刘龙联合广州暨南大学吴建国课题组在《医学病毒学杂志》上发表论文称:
龟类(西部锦龟、绿海龟、中华鳖)也可能是将新冠病毒传播给人类的潜在中间宿主。
一时间各大自媒体争相转发报道,抢占头条!直接导致“禁野”升级,原本被“一刀切”的龟鳖人工养殖行业更加雪上加霜。
此时想起一句话:“时代的尘埃落在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我赞成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此举在目前来看,固然没错!
但我们能不能有点理性,先搞清楚病毒到底从哪里来,再敲定真正的罪魁祸首;然后那些不带传染性病毒的家养型动物,给个过渡日期,让养殖户暂停交易或消化完库存,减少损失?
这么急轰轰的一刀切,到底在做给谁看?
回到龟的问题上来看,首先众所周知,龟鳖类、蛇、蛙的等两栖爬行动物是变温动物。
而最早造成龟蛇养殖行业进入恐慌和焦虑的根源,还要从2020年01月22日,北京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宁波大学及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的研究人员联合发表在全球知名医学期《Journal of Medical Virology》上的一篇名为《Homologous recombination within the spike glycoprotein of the newly identified coronavirus may boost cross‐species transmission from snake to human》的研究论文说起。但是,第二天瞬间已经被打脸了。
在上述论文发表后,就有多位病毒学家对上述研究论文提出质疑并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其中包括巴西圣保罗大学(University of São Paulo)病毒学专家保罗·爱德华多·布兰德(Paulo Eduardo Brando)。
他表示:"研究人员没有(实验)证据表明,蛇可以感染这种新型冠状病毒,并充当病毒宿主"。
作为同样正在研究冠状病毒是否能感染蛇类的病毒学家,目前为止也没有一致的证据表明除了哺乳动物和鸟类之外的宿主体内存在冠状病毒。
此外,来自英国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的病毒学专家大卫·罗伯逊(David Robertson)也持相同的观点,并且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新冠状病毒2019-nCoV爆发后,可以感染哺乳动物和鸟类以外的其他物种,更没有任何论据支持蛇参与了新冠状病毒的传播"。
此后,又有两个研究团队分别声称穿山甲(马来穿山甲),龟类(西部锦龟、绿海龟、中华鳖)也可能是将新冠病毒传播给人类的潜在中间宿主。
最新这两个研究都是采用冠状病毒刺突蛋白和宿主ACE2受体的组成和差异,预测SARS-CoV-2的潜在中间宿主。
研究方法的区别前者是比较SARS CoV-2与SARS-CoV、蝙蝠SARS样CoV和其他冠状病毒之间的刺突序列。而后只是通过比较龟类和其他潜在宿主ACE2受体的组成和差异便得出龟类更可能是冠状病毒的潜在宿主或称病毒库。
然而,在对这项研究和上周发表的另外三项穿山甲冠状病毒基因组研究的数据进行审视后,科学家认为,虽然穿山甲依然非常可疑,但我们离谜底揭晓还很远。
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的冠状病毒研究人员Arinjay Banerjee说,遗传相似性需要比这些研究得到数字更高,才能鉴定出宿主。
他指出,SARS病毒与果子狸体内冠状病毒的基因组有着99.8%的相似性,这正是为什么果子狸被认为是SARS病毒的动物来源。
Banerjee说,如果穿山甲真的是此次疫情暴发的动物来源,那也不是这些研究中的穿山甲。穿山甲的研究者针对质疑表示,分析实际上只针对一个特定的位点,即受体结合域(RBD)。
这篇论文的共同作者之一、华南农业大学寄生虫学家肖立华也赶紧出面解释道,新闻发布会的报道源于“这项研究的生物信息团队和实验团队之间一次令人尴尬的沟通失误”。全基因组对比发现,穿山甲和人体内这种病毒的RNA相似度仅为90.3%。
受体结合域对冠状病毒至关重要,它可以让冠状病毒抓住细胞并进入其中。即使两种病毒的受体结合域有99%的相似性,也不足以说明两者之间的联系,杜克-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病毒学家王林发如此表示,而王林发也是发现SARS病毒来源的团队成员之一。
至于那个龟类的研究就更无法使人相信龟类是冠状病毒的潜在宿主。
首先从病毒进化关系上,研究者并没有发现和比较是否存在龟类冠状病毒以及和其他动物冠状病毒之间的关系。其次,研究者只在比较龟类和包括人在内的几种动物ACE2受体结构中他们认为重要的一些氨基酸位点,然而研究结果同样并没有显示出冠状病毒和所选宿主动物之间特异性的关联。
换句话说,按照这个分析结果,猫、狗、猩猩、穿山甲和蛇都不能排除是潜在宿主,甚至我们有理由相信,把大熊猫加入这项研究一样会是可能的潜在宿主。
最后作者认为龟类在市场更为常见,就认为龟比穿山甲更可能是潜在宿主。这就不仅仅是上述穿山甲研究的病毒相似度不足的缺陷问题了,简直是逻辑混乱。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生态学家蒋志刚认为,这些论文回答了一些问题,但也提出了更多的问题。
他问道,如果穿山甲是新冠病毒的来源,而且它们来自别的国家,那为何来源地没有人报告受感染?
同样我们也提出这样的疑问,如果龟是新冠病毒来源,为何没有在大量的龟鳖养殖场爆发?当然,科学家起码的严谨他们还有,因此只说可能是,但是多大可能是、多大可能不是?他们不提了。
我们这里再一次解释龟和蛇是否会感染新冠病毒,可以再从新冠病毒的致病机制开始。
冠状病毒是由它S蛋白+膜蛋白+包膜蛋白+核衣壳蛋白组成的蛋白质外壳形态而得名,冠状病毒通常会感染哺乳类和鸟类等恒温动物的呼吸道和肠道,目前的研究结果并不能证明变温动物能感染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的S蛋白非常多样,它们对应的受体决定了被感染细胞的类型。比如造成普通流感的冠状病毒主要感染人类上呼吸道,而造成严重伤害的冠状病毒感染人类的下呼吸道。
两栖爬行动物(龟、蜥蜴、蛇、蛙等)在基因上和人类有较大差异,各自细胞、蛋白质表达均不同,所以新冠病毒S蛋白所对应的受体并不能够直接感染龟鳖类等爬行动物。
最后也就是说,即使变温动物也存和哺乳动物在ACE2受体上的几个相同的所谓关键氨基酸位点,但总体上两栖爬行动物类和哺乳动物并没有那么近的亲缘关系能让这个受体整体的相似度足以让其携带共同的冠状病毒。
最后提到龟类和其他爬行类动物就不能不提沙门氏菌,存在各种环境,土壤、植物,但这个细菌也不只是爬行动物才携带,猫狗禽类携带此病菌的可能性更大。
沙门氏菌又称为副伤寒,宠物感染此菌后,它们可以通过粪便、尿液等排出病菌,若不注意环境卫生,个人抵抗力又较差,就很容易被感染引起腹泻。
但沙门氏菌感染容易防治,不会出现难以控制的大范围流行。文中又提到包括虹蛙病毒(RV)、尼多病毒(NV)、乳头瘤病毒(PV)、甲鱼虹彩病毒(STIV)、甲鱼系统性败血症球状病毒(STSSSV)、龟细小核糖核酸病毒(ToPV)等,很多水生变温动物包括鱼类都携带,但均没有传人的报道。这就是为什么之前那个说龟是潜在宿主的研究但并没有找到龟的冠状病毒来研究。
自从疫情爆发以来,各大海鲜市场已经被消毒和关闭,这使得追踪这种新病毒的动物来源变得非常困难。这也或许成为研究成员在论文标题中使用"可能"这种模棱两可表达方式的原因,所有套路一个共同特点,用词都是可能这个,可能那个。
科学研究学术论文还是严谨一些好,非常时期不能草率发表论文,误导民众。
总之,遗传分类上越近的物种,越容易感染互染共患病疾。从物种的体温机制上言,恒温动物间或许共患互染的几率要高于恒温动物与变温动物间的共患互染几率。
龟鳖类为变温动物,且遗传分类上和人差距较鸟、兽为大。所以,在病毒病菌感染方面,相对于人,龟鳖类的安全性是相对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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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怎么说,龟鳖类等爬行动物感染新冠、传播新冠的几率基本等于零,在这方面也很难直接造成病毒性的人畜共患疾病。
作为媒体、养殖户、普通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不信谣言、不传谣言。
最后,欢迎在评论区与各位龟友讨论您的观点与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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