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岛县一公司向天津海事法院送来感谢信,对该院秦皇岛审判庭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表示感谢。
据了解,6月17日,该公司以船舶驶入其养殖区造成严重养殖损坏为由,通过互联网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扣押新加坡籍船舶“CERULEAN”轮。随后,该院秦皇岛审判庭迅速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经询问得知,涉案船舶预计周末靠泊秦皇岛港,待装货完毕后随即起航,且该轮下一停泊港口为外国港口,如不及时扣船将对申请人后续索赔造成极大困难。
审判庭法官迅速组成合议庭,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扣船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后,随即作出扣船决定。由于涉案船舶为新加坡籍,审判庭干警在详细了解秦皇岛港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后,制定具体的扣船措施,并第一时间赶赴秦皇岛港,经过连续作战,于6月19日上午顺利将涉案船舶在秦皇岛港予以扣押。随后,该船舶所有人按照要求提供了担保,审判庭法官认真审查后迅速对涉案船舶解除扣押措施。
本次诉前扣押船舶及解除扣押船舶工作,秦皇岛审判庭干警担当作为、公正司法,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展现了海事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初心。